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协议

2025-01-03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重庆莎苑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决定对双方优势进行组合,共同打造以食品、宾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优质企业,拟由甲方注入资金对乙方进行资产重组,现双方就资产重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有关词语的解释

  除非本协议书中另有约定,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1、重庆莎苑食品有限公司:原属国有企业,是1997年改制后成立的职工全部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有关资产:是指依本协议书甲方所控收乙方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其详细资料见(资产负债表)。

  3、有关合同:是指乙方在日之前签订的,并由甲方所认可的货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生产经营合同(详见合同清册)。

  4、有关业务:是指乙方依法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具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为准。

  5、有关职工:是指乙方在册职工(以乙方年月日向甲方提供的职工档案名册为准)。

  二、重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承担乙方债权债务,负责安置乙方职工的方式对乙方进行资产重组。乙方原职工所持有的乙方股份以每股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本次收购总股份股共计元作为收购股份的价格,再加上:①职工安置费:_______________工龄按1000元一年进行补偿,共计名职工,工龄年,合计金额元;②补交乙方所欠的养老保险金(截止年月)共计元;③对乙方自20__年月前所拖欠的职工医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原医药费管理报销办法予以报销。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协议 篇2

  甲 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

  1、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中国法律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的股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

  2、甲方愿意转让其持有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的 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4、乙方愿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乙方愿根据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应当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灵活掌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转让方或者甲方:_________指

  1.2受让方或者乙方:_________指

  1.3目标公司:_________指

  1.4目标股权:_________指

  1.5转让基准日:指与目标股权有关的风险由甲方转移给乙方之日。

  1.6转让价款:_________指

  1.7过渡期间:是指自转让基准日、本协议成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超过全部转让价款的_________ %之日三者中较晚之日起算,至甲方派出在目标公司的董事更换为乙方派出董事的该时间段。

  1.8公司法:_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合同法:_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目标公司概述

  2.1 目标公司的的经营范围

  2.2 目标公司在转让基准日的财务状况

  第三条 转让基准日与风险承担

  3.1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基准日为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自转让基准日起,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2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已经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乙方提供了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根据乙方的咨询尽其所知的就目标股权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及解释,双方在确定转让价款时已经充分考虑了目标股权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签订本协议,乙方已经对目标股权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调查,乙方自愿承担因目标股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造成的风险,并保证不会以该等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会以该等风险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3.3 自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对于目标公司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目标股权价值降低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甲方不对目标公司在任何时点的净资产以及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四条 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

  4.1 转让价款的确定

  4.1.1 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注:股权转让价款也可以约定为不含权转让,即股权转让价款为不含权转让价款,乙方应按照目标公司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滚存利润数额另行支付甲方补偿款。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1.2 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以《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的拍卖成交的价款数额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2 甲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式付款:_________

  4.2.1 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成立后的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4.1条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乙方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拍卖机构一次性缴纳第4.1款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2.2 分期付款

  本协议成立后的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 %即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不涉及批准的情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协议须经批准后生效的,乙方应当在协议经批准生效后的_________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 %即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涉及批准的情形);乙方应当在目标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 %即 万元人民币及依照本协议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乙方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拍卖机构分期缴纳第4.1款约定的转让价款。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以上两种转让方式下的分期付款为选择性条款。)

  4.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4.2款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电汇、转帐支票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足额将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付款时间以到账日为准(日后如有变化,以甲方通知为准)。(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户 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

  4.4 若乙方已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按时、全额支付全部或每一期转让价款,而拍卖机构未及时、全额的汇至甲方指定账户而导致甲方未能收到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依据《委托拍卖合同》之约定单方解除《委托拍卖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直接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对此予以无条件接受。(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5 履约保证金

  4.5.1 本协议成立后_________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当于转让价款_________ %(不低于20%)的款项,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5.2 为参与本次拍卖活动,乙方已向拍卖机构支付了缔约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_________ )/美元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 )。该缔约定金(不计利息),在本协议成立后自动转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约保证金。缔约定金若不足转让价款的_________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成立后_________ 日内补足差额。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要注意与《委托拍卖协议》的衔接。)。

  4.5.3 在发生如下情形时,甲方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5.3.1 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4.5.3.2 因非乙方原因终止本次转让的;

  (我方是转让方,我方若是受让方应当注意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过渡期间安排

  5.1 甲方在过渡期间不得提议召开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提议召开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增资扩股。

  5.2 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甲方应当就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与乙方进行协商,甲方在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就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按照乙方的指示,行使其相关职权。过渡期间内,甲方董事依乙方书面指示行使董事职权的行为后果由乙方负责。

  5.3 第5.2条约定的有关董事、董事会部分甲方的过渡期义务是基于甲方在过渡期之前已向目标公司派出了董事,如甲方在过渡期之前没有向目标公司派出董事则甲方不承担此项义务。

  5.4 第5.2条约定的有关股东、股东会部分的义务,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承担此项义务。

  第六条 目标股权权属转移

  6.1 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标股权并行使与目标股权相关的权利。

  6.2 目标股权转让手续,应于本协议签署后 个月内开始办理,并在开始办理后 个月内办理完毕;如目标股权转让依法需报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核准,审批或核准期间不计入本款约定的期间;各方未按对方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履约期间应作相应顺延。

  第七条 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7.1 甲方是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已取得签署本协议的授权,乙方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享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双方能够承担转让和受让股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7.2 甲方、乙方均就转让及受让目标股权依法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人均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7.3 甲方保证其依法享有转让股权的处分权;在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前,甲方持有目标股权符合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甲方未在目标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但甲方在签约前已向乙方告知目标股权存在权利负担等权利限制的除外;

  7.4乙方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保证积极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5 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取得目标股权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7.7 乙方保证其作为目标股权受让人取得目标股权的程序完全合法,保证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支付目标股权全部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完全合法。

  7.8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促使目标股权过户成功(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7.9 乙方保证未签署任何与本协议书的内容冲突的合同或协议,并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7.10 不论本协议能否得以履行,乙方保守其所知悉的目标公司和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7.11乙方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不得干涉、影响目标公司和甲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 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收承担

  8.1 与目标股权转让行为有关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8.2 除法律对费用承担另有规定或本协议中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为完成本次目标股份转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以及先期支付的评估、招标、拍卖费用等。

  9.2 违约情形

  9.2.1 甲、乙任一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股权变更登记协助义务。申请资料提供方未按规定及时提供申请资料,经登记部门书面提示或登记部门不予书面提示后经相关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未提供的,视为拖延履行;

  9.2.2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9.2.3 任一方违反依据本协议或商业习惯形成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义务的;

  9.3 违约处理

  9.3.1 属本条第9.2.1款违约情形的,按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_________ 的标准以人民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9.3.2 属本条第9.2.2款违约情形的,按应付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_________ 的标准以人民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 日的,甲方有权选择按下列方式处理:

  9.3.2.1 要求乙方立刻支付全部未付的转让价款、扣收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并按本款约定标准主张延期付款滞纳金(从本协议约定最晚付款日次日起计至全部转让价款实际支付之日)。

  9.3.2.1 解除本协议,扣收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重新处置该目标股权,再处置回收款扣除再处置费用后低于本协议约定转让价款和滞纳金(计至再处置日)之和时,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本次转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支付给拍卖机构的佣金、律师费、评估费。

  (以上为选择性条款)

  9.3.3 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或者解除

  10.1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10.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当在协议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包括其间已付款孳生的利息),除此之外甲方或者乙方均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0.2.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 个月内无法恢复履行的;

  10.2.2非因甲、乙任一方过错,在申请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后_________ 个月内仍无法获得批准、核准或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0.3 协议解除的,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10.4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_________ 种争议解决方式:

  11.1.1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1.1.2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选择性条款)

  11.2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中国台湾、澳门除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或指令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情况。

  12.2 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12.3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12.4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三条 通知和通讯

  13.1甲方的联络方法

  地 址: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13.2乙方的联络方法

  地 址: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联 系 人:

  13.3 任何一方就本协议相关事宜以挂号信、传真、特快专递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3.3.1 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13.3.2 由传真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13.3.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非因不可抗力事由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13.3.4 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发送方式及送达时间

  13.4 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十四条 双方另行约定的条款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5.2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5.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则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5.4 本协议各方均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15.5 本协议采用中文(及英文)订立,一式_________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签订中、英文本的,两种文本如有不一致,以中文本为准)。甲方持_________ 份,乙方各持_________ 份。

  (此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协议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万元整(¥________),出资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乙方应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_______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名: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二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一)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二)股东利润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35%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奖励方法: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年纯利润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部分按10%提留给管理者予以奖励,剩余利润再按甲、乙双方所占比例分配;

  (三)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___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一)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出资比例多少来处理。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一)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解除后:

  (一)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十八条、退股:

  (一)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结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则扣除10%的股东后按70%的股份结算)。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六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3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四)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五)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一)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二)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三)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