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赠合同 篇1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_________,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_________。
二、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_________元,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_________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_________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遗赠合同 篇2
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示范)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它情况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
①产权转移、
③房款拨付、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转移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拨付)。
2、 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
①产权房、
③房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房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支付
④贷款
⑤抵押登记
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 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 丙方代缴的
①、
② (
①契税
②交易服务费
③抵押管理费
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 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丙方派 蒋信用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 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 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 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39;依据。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
(二)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于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
②(
①交易过户签字后
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日内,丙方按售房款10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XX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限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____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一天内或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
1、2种 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0.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
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1.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 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1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经再次协商,对本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 ------------------------------------------------------------------------- ------------------------------------------------------------------------- ------------------------------------------------------------------------- ------------------------------------------------------------------------- 甲方: 乙方:丙方:(签章) 二o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遗赠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学历; 甲方地址:居 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
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______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②岗位工资______元;③职务工资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六条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北京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