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节电器”合同

2024-12-07

安装“节电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安装TK电气WRITER节电器(以下简称“节电器”)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结算及结算方式

  1.1甲方承诺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节电工程改造款项。安装施工费用明细:

  1.1.1电缆:

  1.1.2土建费用:

  1.1.3电缆头及制作费用:

  1.1.4人工费用:

  1.1.5工程税金:

  款项合计(大写):

  1.2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额的50%预付款;设备全部安装后,调试、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合同总额50%工程款。

  第二条 工程内容

  2.1乙方为甲方安装、调试的如下产品:

  2.1.1设备名称:

  2.1.2设备容量:

  2.1.3外型尺寸:

  2.1.4安装数量:

  2.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2.3工期:本安装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日开工,于_____年____月__日竣工。

  2.4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开工前_______天,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设备及其使用情况的信息和资料。

  3.2甲方有义务在安装测试节电产品时提供必要的配合工作,并向乙方提供测试和运行过程中有关数据。

  3.3甲方有义务对本合同内容和有关测试、运行数据及工程技术资料保密。

  3.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逾期每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3.5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签订合同后,乙方在6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好所订购的设备。

  4.2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和产品安装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3基础建设和线材准备由乙方负责,并按时完成施工并及时告知乙方。

  4.4在甲方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以及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乙方的停电安装调试时间不得超过_____个小时。

  4.5负责甲方节电器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及技术人员的培训。

  4.6乙方应按期按时、按质按量安装、调试完成,逾期每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4.7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5.1甲乙双方最大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对已有罚款部分不再追加罚款。

  5.2如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战争、叛乱、暴动或瘟疫等),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由相关主管出示证明,双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有其他议项,则可另行协商。

  5.3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5.3.1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及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合同双方相关负责人员及经办人员的任何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对方,但并不因此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授权代表依据授权委托书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和签署的书面文件,均应理解为已经获得授权方的合法授权和书面认可。

  5.3.2合同的变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变更、转让或解除合同,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转让均应在甲乙双方就该等事宜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做出。

  5.4合同争议及解决方法

  凡因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当双方协商无效时,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5.5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5.7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5.8合同和条款效力

  5.8.1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一切签订前合同双方就本次债权转让所出具的包括但不限于备忘、声明、承诺、公告、通知、须知或其他一切文件资料。

  5.8.2本合同各个条款之间效力独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指令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者失去强制执行性的,本合同其他任何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不受影响。

  第六条 附则

  6.1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款项后终止。

  6.2本合同如需修改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节电器”合同 篇2

  甲方:苏州淞南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张海林

  项目名称:苏州海亮香榭丽住宅项目消防工程

  承包范围:设计施工范围内无机玻璃钢风管及相应设备的安装。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的所述工程内容,一致达成如下约定,相互配合条款;

  1.甲方将本工程的无机玻璃钢风管承包给乙方,每平方19元,最终工程范围,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安装平方为准。

  2.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和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配备劳动力,并负责对本单位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安装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才处理能力。

  4.乙方在甲方注册的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残疾以及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工程建设的疾病、年满18周岁、55周岁以下的公民,不得使用童工和55周岁以上的高龄工,也不得私自招用闲杂人员和无证人员。

  5.乙方所有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含业主、监理、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乙方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立即作出处理。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无证操作的人员甲方有权制止并可依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8.乙方应在其施工而生产的危险作业场所及仓库等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与警示标志,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

  9、乙方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单位相关治安管理规定,严禁发生黄赌毒、盗窃诈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案件。

  10.乙方应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杜绝脏乱差现象,男女混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杜绝在宿舍内放置,如果有违反,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本项目安装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含业主、监理、总包方)的管理,施工人员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伤残或死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1.对甲方提出的整改通知,提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甲方。由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12.对无视安全生产,妨碍甲方安全生产工作,甚至顶撞威胁的,甲方有权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予以清退。

  13.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与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执行期限从乙方承包的安装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满止。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苏州淞南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电话:

  日期:

  乙方代表

  电话

安装“节电器”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20xx年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润滑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的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润滑安装

  2、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备注:1、本合同总价包含全部润滑设备安装及安装辅助材料的材料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车费、安装调试费、吊装搬运费、脚手架费,以及报装报检费。但不包括土建整改、土建回填装饰、土建配合费等第三方收费。

  2、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二、付款方式:

  1、润滑到货,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润滑安装费总价的 %;

  2、润滑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取得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润滑安装费总价的 % 。

  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情况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三、润滑安装调试适用的标准及规范:

  (1)《润滑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

  (2)《润滑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xx

  (3)《润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

  (4)《润滑试验方法》gb/t10059-1997

  (5)《润滑技术条件》gb/t10058-1997

  (6)及其他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7)有更高标准版本的按高标准执行

  四、安装资格保证: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规定,乙方应具备安装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的安装资质。

  五、安装工期:

  1、 本合同中 号梯的安装工期为 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至润滑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并交付使用之日止。开工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完成验货;

  (2)甲方已经按乙方要求完成井道整改;

  (3)甲乙双方已经按《润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进行井道交接;

  (4)具备乙方进场安装施工脚手架、井道照明等附加工程的施工条件;

  (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款项。

  如非乙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甲方应签认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影响润滑安装、调试的,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甲方进行润滑安装涉及的土建整改施工时进行确认及指导,发现土建不符合润滑安装要求时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乙方已与甲方、监理方共同对土建进行初步勘测,确认土建参数是否符合润滑安装要求,如需要整改的,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如乙方不在合同约定时间提出整改意见,或在安装过程中提出其他整改问题而导致安装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整改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第五条第1款前4项具备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如因甲方延误工期的情况发生,乙方就已搭设的安装脚手架向甲方书面提出是保留至复工还是先拆掉复工时重新搭设,待甲方复函后按函意执行。

  六、安装验收

  1、乙方免费负责办理润滑报装、报检、报验手续、代办注册登记手续及准运证。

  2、安装结束后,乙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向质监部门提出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费用。

  3验收中如有涉及乙方责任的整改项目,乙方须整改合格后通过验收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方可办理设备竣工移交手续,整改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还应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七、润滑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完成润滑设备现场起吊、并协助乙方完成润滑到货时的卸货和到存储地点的搬运,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前,在安装施工现场应提供足够面积的并符合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润滑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润滑部件及工具的安全保管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在乙方的协助下提供符合润滑总布置图要求的机房、井道、底坑和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4)机房内每台润滑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未装有吊钩的,乙方负责安装,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安装费用中)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识),以便在安装或维修中对曳引机或轿厢起吊,提供其承载力和吊钩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润滑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并从供端就零地分开),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润滑机房内。润滑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落实专人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

  1)施工前须提供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报监理、甲方,经审批符合要求后才能按方案施工。遵守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整体管理,并且对工作内容范围的安全负安全责任。

  2)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3)完成保证五方通话、消防润滑及润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线缆布线、敷设及调试,并完成润滑轿厢内监控摄像头的安装。

  4)乙方应提供润滑起重及吊钩位置(包括预留洞口)图纸;负责搭建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施工要求的施工润滑的脚手架,润滑安装完工后拆除,安拆费、架子等租赁费已含在安装调试总费用中。

  5)负责设备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等工作,按照国家润滑安装规范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直至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出具设备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6)负责润滑安装及质量的自检验收。

  7)润滑安装后,如经检验部门认定确因乙方施工质量或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不能一次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整改或重做,费用乙方负责。

  8)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落实协调会议要求。

  9)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或生产事故,由乙方全额负责。

  10)负责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负责代办润滑注册登记证、准运证,同时,承担报装、报验等费用。

  11)负责润滑设备、施工设备和工具的保管及施工现场安全。

  12)润滑验收完毕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准运证15日内,将润滑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13)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质保期及设备安装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

  14)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由乙方按照项目所在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及进度要求,乙方不得阻挠及提出任何配合费用并以此作为停工、窝工费的理由,否则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16)如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避免损害现场已完成的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如因乙方造成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负责润滑五方通话中的机房与值班室之间的电缆布线;负责消防润滑与消防控制中心之间控制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18)负责自润滑机房至监控中心之间的监控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及摄像头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八、质量保证

  润滑设备及润滑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润滑购销合同》中的第8条约定的内容执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款项,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迟延完工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司法管辖: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施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一、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洪水、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恐怖主义事件、*乱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若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可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和争议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文本不得涂改,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安装(工程)联系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行肆份,乙方执行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单位名称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乙 方

  单位名称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