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养护合同

2024-11-20

2024养护合同 篇1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绿植花卉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绿植花卉租赁数量和价格

  甲方租赁绿植花卉___________盆,用于室内外美化装饰。其中大绿植___________盆、中绿植___________盆、小绿植___________盆、特大绿植___________盆、花卉(盆景)盆。

  租赁价格为大绿植___________元/盆、中绿植___________元/盆、小绿植___________元/盆、特大绿植___________元/盆、花卉(盆景)___________元/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绿植花卉租金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租金在每月____日前以___________方式交清。

  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需向乙方交纳绿植花卉押金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在合同履约结束后____日内,由乙方退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租赁绿植花卉的数量、品种、规格及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负责提供摆放场地,无偿提供绿植花卉养护用水。

  3、爱护租赁的绿植花卉。因甲方原因造成绿植花卉死亡或盆器破损,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租赁数量的,应及时同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5、甲方如需要更换摆放位置及品种(同种规格及价格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

  6、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绿植花卉转租第三方。

  第五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或做与租摆无关的事项。

  2、乙方的日常护养时间段务必服从甲方,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3、乙方负责向甲方所提供绿植花卉的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根据不同季节和花卉情况做到及时更换,保持应有的新鲜和美观。

  4、甲方如需增加租摆的花卉,乙方应优先提供,相关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需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____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24养护合同 篇2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发包人:承包人:

  合同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一、本合同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2专用合同条款;3通用合同条款;4技术条款

  5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个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

  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副本份,其中:发包人份,承包人份。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

2024养护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 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 天:指日历天。

  1.13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 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 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 中标通知书

  2.3 招标文件

  2.4 专用合同条款。

  2.5 通用合同条款。

  2.6 技术条款。

  2.7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 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 联络

  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 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 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 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 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 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 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 实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 延误开工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 暂停工作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

  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 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 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

  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 提前的时间。

  13.2 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 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 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 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 质量要求

  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 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 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 变更

  21.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 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 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 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 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 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 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 违约

  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索赔

  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 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 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 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30条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 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1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1.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天。

  第2条 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5.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

  第23条 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条 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条 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 说明

  1.1 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 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 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 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 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 质量管理

  4.1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 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 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 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 环境保护

  6.1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 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 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 技术标准和规范

  7.1 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 堤防工程

  8.1 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

  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

  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

  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 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 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 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 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 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 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 水闸工程

  10.1 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 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 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 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 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 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 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 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 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 生物防护工程

  12.1 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 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 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 管理设施

  13.1 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 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 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 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 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 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 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 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 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 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2024养护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美丽乡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美丽乡村片区杨庄—虎窝—上磨石—辛寺—小彦—大律—孔沟--西柳峪。

  2、工 期:乙方确保在20xx年11月10日开工,于20xx年11月30日完工。

  3、工程内容:包含柿子树采购、挖树坑、苗木栽植、浇水、打土盆、从栽开始两年之内的日常管理。共栽植柿树3000棵,单价每棵129元,柿树品种要求:牛心柿、磨盘柿(非日本甜柿)。苗木规格:苗木主干高不低于2米、主干直径为4厘米、根部有土球、球直径不低于30厘米等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一年后经复验合格付合同价的20%,二年后经复验合格付清余款。

  5、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镇产权交易中心一份。

  甲 方:(盖章) 签 字:

  乙 方: (盖章) 签 字:

  年月日:

2024养护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项目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花坛、苗木栽植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12日

  三、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11730.8(壹万壹仟柒佰叁拾元捌角整)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该项目全部完工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付95%,留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养护期满后付清余款。

  五、苗木养护期:六个月。

  六、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七、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养护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考察及价格比选,甲方将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总造价: 元

  四、工期:工期定为 日历天,由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计时。

  五、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

  六、施工中,如甲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苗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栽植,增加或调整部份按实际栽植数量结算。

  七、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余款10%在12个月质保期到后支付。

  八、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按照施工图及苗木清单(见附表)的植物品种,规格、数量严格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如因质量问题反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九、养护管理及要求:

  1、栽植后及时浇透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2、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12个月,期间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养护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绿化委托乙方承包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 绿化共 m²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 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 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E、提供为乙方绿化机械存放场所以及其保管。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 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 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 元/ m²·年计算,绿化面积共 m²,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年,季平均 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024养护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分包单位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雄县污水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施工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①工程名称:

  雄县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工程

  ②工程地点:X县亚古城村东

  ③工程内容:厂区绿化工程

  2.承包范围:

  3.工程工期46天

  ①开工日期:20x年5月15日

  ②竣工日期: 20x年7月1日

  4.工程质量

  ①乙方按照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说明书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质量标准,并接收甲方代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设置的质量控制点进行施工控制。

  ③质量等级:

  5、安全:甲乙双方必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且严格执行。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项目经理的姓名: 职务:

  ① 开工前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接口;

  ②开工前提供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

  ③开工前做好总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向乙方交底;

  ④负责审批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⑤开工前或分阶段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

  ⑥负责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⑦负责办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手续和费用事宜。

  ⑧办理与业主的工程预(结)算。

  ⑨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⑩其它责任: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场地。

  乙方责任:

  派驻本工程的负责人的姓名: 徐永进 职务: 项目经理 ①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和调度,接受甲方业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目标的实现;

  ③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具体执行双方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乙方安排保卫人员对施工现场内的机具及施工材料进行保卫,如有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④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化学危险品、扬尘、固体废弃物、废水、噪声等进行有效控制,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⑤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费用损失;

  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审查批准;

  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维护甲方名誉,不得有任何损坏甲方的语言和行为;

  ⑧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各种规定,接受甲方监督;

  ⑨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自身防护用品、劳保用品由乙方承担。

  ⑩按照甲方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本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作好安全防护,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⑾其它责任:负责本方施工人员的食堂和吃饭。

  ⑿接受甲方每月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考核评分,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每扣罚1分,罚款100元;工程竣工后,整体评价满意的,甲方将全部或部分罚款作为奖励给分包人。

  8、材料和施工机械供应

  9、工程竣工

  ①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报请验收。

  ②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 3 天内进行初步验收,并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③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总包工程竣工验收时将此工程一并交建设单位验收。若因乙方分包工程施工使总包工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积极返修,并承担修改的费用。

  10、工程结算

  ①工程造价:壹拾肆万伍仟伍百贰拾捌元整

  ② 结算方式:第一次工程款拨付5万元,第二次拨付4万元,第三次拨付5.5528万元。

  ③ 支付方式:甲方或建设方直接拨入乙方账户。

  ④施工用水电挂表计量,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结算价款中扣除。

  ⑤以上价格中均包括税金。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票,税金由乙方据实负担。

  11、工程质量保修

  ①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②质量保修金额:工程造价的5%

  ③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依据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中保修期限实施。

  12、违约责任

  ①施工中,乙方施工进度、质量等不能满足甲方或业主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的工期或甲方要求的关键节点完工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补足。

  ③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④因乙方原因未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等工作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质量失控或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和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有权甲方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可从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⑤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问题和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13、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雄县人民法院起诉 。

  14、其他

  ①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方 二 份,乙方二 份,建设方一份

  ②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是本合同的执行条件之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参照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③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本合同执行条件之一,本合同未规定的,执行通用条款;

  ④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养护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 市规划与建设局和 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 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 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

  养护面积:13000㎡。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 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____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的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五、考核验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24养护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按照市政府[20__]29号文件精神,本工程为通过市场招投标的养护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一、养护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暂定为一年(20__年6月1日--20__年5月31日),若本年度养护达到标准,明年可持续养护。

  二、养护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三、养护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四、管护工程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日常的修剪、浇水、施肥、去杂草、卫生保洁、防火工作等;

  2、凡是枯死的苗木,及时更换同品种及等规格的苗木;

  3、广场铺装、园路的修补,果皮箱、座椅、护栏、景观灯的维修,保养及更换;

  4、养护不只是保活工作,应使苗木生长健壮,保持优美的景观效果。

  六、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

  绿地管护中标单价为/㎡/年,行道树管护中标单位为元/㎡/年。

  管护费用:_________________万元/年

  金额: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在管护期限内,一切管护人工费用、水费、化肥费用、药品费用、绿化设施的维护及更换费用、卫生保洁费、苗木补植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根据绿地规模投入相应的资金,改善养护硬件设备(如洒水车、打药车、高架修剪车、灭火器等)。

  3、乙方在进场前必须将合同金额的10%存入市园林局服务管理中心账户,作为绿地养护质量保证金。

  4、乙方须在签订合同7日内向甲方报工程养护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作为日常养护工作的依据,甲方将根据养护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5、乙方严格按照《大同市城市绿化养护标准》、《大同市恒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养护管理方案》进行养护,必须保证养护中所需水、化肥、农药、人工等的数量,如在检查考核中发现乙方不能保质保量养护,甲方将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6、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移树,不得在绿地内构建任何构筑物,如需对绿地进行改造,乙方需做改造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7、甲方严格按照《养护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打分并按期支付养护费。

  8、甲方有义务配合协调外围工作,有义务协调制止破坏绿带的行为。

  9、乙方负责养护期间的安全完全责任。

  10、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八、费用支付: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养护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及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有关条款或签署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2024养护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绿化委托乙方承包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绿化共m²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们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 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 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每月应付绿化养护费用。

  E、提供为乙方绿化机械存放场所以及其保管。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 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 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

  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 m²·年计算,绿化面积共, 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年,季平均 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月(每1个月)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第一月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月个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024养护合同 篇1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养护内容:

  (1)植物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植物保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施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水体保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安保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急处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社会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单可作为本合同约定的养护内容。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____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4.乙方超出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__)、《_____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_TJ_08-702-20__)、《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__)、《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20__)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____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a._____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养护,并为甲方的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检查和考核的时间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乙方应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若质量不达标责任无法明确或无法追究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项目负责人。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范围或清单,供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竣工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设施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或由乙方配合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接驳点,接驳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根据招标文件向乙方提供养护管理用房、场地及机械设备,有权限定所提供标的物的用途,并保留对标的物的监督与回收权。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甲方应及时将水电供应部门的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8)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责任制度,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招投标文书或相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技术证书(等级认定)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养护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等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在养护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台账,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文明施工;并设置养护铭牌,标明养护单位、养护范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养护期间,乙方须确保养护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受养护措施的影响。

  (7)根据《_____市管线检查井杠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设施产权人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8)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1)根据相关规定,与甲方共同制定应急抢险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响应各类突发事件。

  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以及降低用工配备与等级。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一线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在进行风险作业时须落实相应措施,并由安全员监督指导。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设置及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担植物保护工作的,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并优先考虑生物防治等低公害防治方法。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_____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喷洒药物之前,乙方须将喷洒时间、线路、药物种类提前公开告知。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处置,植物养护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由乙方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费用由______承担。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沟渠、雨水井等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作无害化处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也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事故按规定处置完毕后,按责任分别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养护施工所需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应根据养护要求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材料、设备。乙方的配置清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保证其自行配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因不达标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限定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超出限定用途,甲方有权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2)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使用权限为以下__项:

  a.有偿使用,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无偿使用。

  (3)双方商定,甲方提供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的交接时间: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收确认。

  (4)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乙方签收后由乙方负责保养保管,合同履行期间的运行、保养费用由____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招投标文件、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因养护质量、养护工作等因素需调整合同价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照以下____项支付本合同养护价款。

  a.___________(时间)前支付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支付期限为__________;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支付期限为__________。

  b.___________(时间)前,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方式为财政直拨方式时,甲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请款手续。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在合同价款的____%以内进行核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_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____方法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养护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

  一、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新,旧办公院内外所有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管理。

  二、 期限:_______________养护期为一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 养护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

  四、 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合同到期后经验收一次性付清。

  五、 甲方负责养护范围内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部负责。甲方提供水源、电源、工具临时安放点(水、电费由甲方负担)。如因水、电源不畅而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 乙方在接管养护前应清点甲方现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无法补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记录在案,乙方在养护期间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时报知甲方,协商补种。

  七、 乙方在养护期间,严格按《太原市绿化养护条例》标准养护管理。如乙方未按条例养护,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甲方承担违约全部责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 乙方在日常维护期间,维护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现场,如未达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现场,一经发现,罚款元。

  十、 本合同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双方信守合同,如有违约,协商解决,如解决不妥由当地法律部门仲裁。

  十一、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减少养护范围,应双方及时沟通,补签合同,甲乙双方应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证园区的绿化效果。

  十二、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2024养护合同 篇14

  工程名称: 工程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铺装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范围

  (1) 承包范围:

  (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量清单

  (5)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 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宁夏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开通:

  (4)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5)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日

  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2 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五、质量与检验

  1 工程质量标准:__合格_____________

  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六、安全施工

  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 本合同预算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3 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

  (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4 工程款支付

  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为预付款。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结算总价的_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 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九、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 合同生效及终止

  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 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2024养护合同 篇15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市规划与建设局和__________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__________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__________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

  养护面积:__________㎡。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__________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__________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__________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__________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五、考核验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养护合同 篇1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搞好新建综合大楼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体现植物多样性,乙方负责挑选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生长的苗木品种进行栽植并包栽包活。

  二、资金投入由乙方全额垫资。

  三、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以及其它附属工程另附明细表,工程总预算为285840元。

  四、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苗木、品种、规格进行栽植。 五、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时间要求至开工之日起1个月(由于天气原因,2株大桂花及3株20㎝的香樟无法种植,工期顺延,不包括在内)完工。

  七、付款方式:乙方主体绿化完毕,与合同相符后分期付款,首付8万元,12月30日前付款10万元,余下金额于20x年5月30日前付清,未成活苗木乙方无条件补栽。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九、此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养护合同 篇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XX市XX区友谊大道等道路(道路名称),委托给乙方实施绿化养护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服务类型: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第四条 本合同相关的定义与说明

  1、本合同文本以及依据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产生的所有附件,及相关附件中所有的表述与承诺,均构成甲乙双方于本合同之权利和义务。

  2、费用系指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目规定的绿化养护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及要求

  第五条 委托管理事项

  1、绿化养护。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管理标准和要求做好承包标段内所有绿化植物(包括道路绿化带、行道树、游园绿化、隙地绿化、社会单位绿化)的浇水、旅肥、修剪、补栽、病虫害防治和杂物清理(包括白色垃圾、行道树树冠漂浮物、牵绳挂物、树木上的铁丝和钉子等)等,保证植物的良好生长,维持园林观赏价值。

  2、园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3、对市、区园林局、区园林局绿化队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照片,在整政要求时限内,按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并回复相对应的整改后照片。

  第六条 要求

  1、保证在本合同期内养护范围内植物生长良好,符合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标准,无重大责任事故。

  2、养护时间及纪律要求:工作时间,养护时间内不在岗扣养护经费50元每人次,未按要求规范着装扣养护经费50元每人次。遇突击性整治任务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第七条 《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城市道路绿化养护评分标准》见合同附件。

  第三章 委托养护管理期限

  第八条 委托期限为四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l、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甲方的意见。

  2、对不文明作业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乙方工作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3、有权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做好日常巡查,严格按照《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及其他园林绿化行业技术标准或管理规定对乙方所承揽的路段检查评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立即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

  (二)义务

  1、给乙方工作人员的作业、生活提供一定的便利。

  2、给乙方提供工作需要的农药、肥料、非乙方责任死亡或老化需要更换的补栽苗木。对已损毁无法维修的站石、栏杆进行更换。

  3、给予乙方技术指导。

  4、配备统一的作业标识。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乙方在保质保量完成养护任务后有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养护经费的权利。

  2、乙方在甲方安排的任务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可能危害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时有拒绝施工的权利。

  3、要求甲方及时对已经损毁无法维修的站石、栏杆进行更换。

  (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约束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养护方案,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绿地养护管理质量,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作业。

  2、积极配合甲方检查考核人员工作,对甲方考核中提的问提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的1个工作日内必须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甲方。

  3、乙方需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养护技术档案,每周一至周日都要有人上岗作业。

  4、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各类检查和活动等临时性突击任务。

  5、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旱情、病虫害、垃圾清运、绿地缺株少苗等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苗木补栽要保证补栽质量达标。发现占石和栏杆破损情况及时维修,无法维修的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更换。

  第五章 费用和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 全部项目的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其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按月支付,每月1号支付该月应付金额的60%,每月30日支付该月应付金额的40%。

  结算方式说明:

  (1)甲方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内,按照市园林局专业检查与道路绿化第三方考核的内容,对乙方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市局考核中每扣除0。1分,相应扣减乙方30元管理经费;XX区园林局和XX区园林局绿化队在日常检查中,每发现一处问题,扣除养护单位经费30元。

  (2)出现安全事故、大规模植物死亡或病虫害爆发,查实属于乙方责任的,一次扣罚乙方3000元;因养护不当受市园林局通报批评,且查实为乙方责任的,一次扣罚乙方5000元;因管理不善受媒体披露的,且查实为乙方责任的,一次扣罚乙方5000元。

  (3)乙方不文明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10000元。

  (4)乙方养护管理良好,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XX区园林局道路绿优养护达到管理目标,酌情对乙方进行资金奖励。

  第十二条 因政府建设、改造,绿化管理需要增加或减少绿地面积,甲乙双方核实面积后增加或减少管理经费。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来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 由于乙方在管理过程中的疏忽造成的工伤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第十五条 经三方月度考核,连续2月扣分超过1。5分/月·万平友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对乙方给予一定经济处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除合同中约定条款和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如违约应赔偿对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所有植物存活率、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植物生长现状符合养护标准,再向甲方移交,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XX区园林局提交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未尽豹事宜进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附件:《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交XX区园林局备案两份,交XX区招标采购中心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对,提起诉讼解决。

  第二十五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知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4养护合同 篇18

  承租人:_________

  出租单位:_________

  一、绿化布置地址、范围

  1.甲方所需绿化布置的地址及范围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2.乙方按上述地址提供全程式绿化租赁布置服务,包括设计,运输,搬运,摆放,更换,日常养护等。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付款方式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绿化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元鲜花费用按照实际插花盆数计算,每盆为_________元。

  3.甲方按□月度□季度付款,以支票或现金的付款方式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

  4.甲方付押金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日至乙方植物进场之日前支付,乙方在合同期满归还给甲方。

  三、工作要求与承诺

  1.乙方所提供的各类花卉植物,插花均应保质保量,具体品种,数量详见附表<绿化租赁摆放清单>。

  2.乙方必须委派专职人员定期负责植物养护,包括浇水,修剪,清洁,更换等工作。

  3.乙方应根据不同季节及植物生长情况及时进行更换,在原基础上,向更高档的品种,更适合的规格,更优质的服务努力。

  四、双方责任

  1.合同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2.甲方增加任务,请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特殊规格要求提前一月通知。如超出租金,价格另再协商。

  3.甲方对所有植物应珍惜爱护,如有短缺或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人员进出,车辆停放,用水,电梯等方便,配合乙方及时顺利工作。

  5.乙方养护人员应认真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如对乙方养护人员的工作不满,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五、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双方如愿延长租期,需另签合同。

  2.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养护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和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摆放于办公场所内所有花卉、盆栽植物由乙方养护。

  二、养护费用:经双方协商,甲方所需乙方养护的花卉数量为 盆,乙方提供的花卉养护服务按每盆 元收取,合计 元;养护用品由乙方自备,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服务内容:乙方负责甲方所有花卉的一次性养护,乙方保证养护期间做好日常清洁、水肥养护及修剪,确保植物的长势健康,保持较好的观赏效果。乙方应保证植物不丢失,不损坏,如因乙方疏于打理,不经心照料造成甲方花卉植物的死亡,由乙方赔偿。

  四、养护标准:

  1,植物的浇水、施肥、病虫防治、剪枝修整;

  2, 确保植物不旱不涝不冻、不倒伏,正常生长;

  3,花卉按季节花期正常开花;

  4,花盆清洁,周边无水渍,盆内无杂物;

  五、付款方式及日期:乙方的养护工作完成并达到本协议第三条服务内容及第四条养护标准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养护费。

  六、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双方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代表人:年月 日

  乙方(公章):代表人: 年 月日

2024养护合同 篇2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新,旧办公院内外所有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管理。

  二、 期限:养护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养护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四、 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后经验收一次性付清。

  五、 甲方负责养护范围内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部负责。甲方提供水源、电源、工具临时安放点(水、电费由甲方负担)。如因水、电源不畅而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 乙方在接管养护前应清点甲方现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无法补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记录在案,乙方在养护期间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时报知甲方,协商补种。

  七、 乙方在养护期间,严格按《太原市绿化养护条例》标准养护管理。如乙方未按条例养护,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甲方承担违约全部责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 乙方在日常维护期间,维护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现场,如未达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现场,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十、 本合同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双方信守合同,如有违约,协商解决,如解决不妥由当地法律部门仲裁。

  十一、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减少养护范围,应双方及时沟通,补签合同,甲乙双方应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证园区的绿化效果。

  十二、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养护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参照西宁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苗木种植、草坪种植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期

  合同工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__护管理的形式由乙方组织施工。

  三、承包范围

  1、对绿化区域内甲方粗造型的绿化场地进行人工平整,局部区域进行种植土回填,绿化坪床要施足底肥,进行土壤改良。

  2、乙方负责起苗甲方指定的苗木,并负责移植到甲方管理人员指定的绿化区域内。

  3、甲方调运来的苗木,乙方负责苗木的验收、卸车、修枝及种植。

  4、草坪种植由乙方提供草籽及草坪布,组成色带所需草花由乙方提供。

  四、工程价款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乙方将苗木种植完毕及草坪出苗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额工程款。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水源及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2、乙方负责保护现场中的暗埋管线及原有管道、建筑不被受损。

  3、乙方要按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文明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生效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24养护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昌景小区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昌吉州宁边东路

  3、预定开工日期:___年4月30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园林绿化、种植

  2、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60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前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95%。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人民币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3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李海宾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7天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24养护合同 篇23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 工程进行绿化改造。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 、合同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 、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用结合实耗人、材、机(采供部询价)加管理费,税金的承包形式由乙方组织施工。

  三、 种植范围

  1. 在甲方厂区内________,按甲方管理人员指定地方种植;

  2.按图施工

  3.对养护期已死的和成长性能差的苗木进行替换补植。

  四 、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

  1. 按甲方现有绿化面积,乙方组织人员按规范挖穴、施肥、种植,确保苗木长势较好,无病虫害。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五、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先付30%,完工后,一周内根据实际发生来用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苗木浇水水源,协调施工环境;

  2. 甲方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需甲、乙双方签证认可;

  3. 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4. 乙方负责派专职项目经理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

  七、其他情况

  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八、合同生效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结算部、财务部、合同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乙方:

2024养护合同 篇24

  甲方: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福建省x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搞好x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绿化带及河堤草场的周边绿化环境,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现有的绿化养护。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地点:xx市x

  养护面积:441215平方米

  地域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养护区域图纸

  二、养护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

  因为合同中区域在过去几年时间里面都没有实施过规范的养护,因此在整个合同期内划分出前两个月为整改期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绿化整改期。在整改及养护两个期限内因为乙方所投入的人力、肥料、劳动强度等都有很大区别,所以两个阶段分开计价。

  价格:(不含水、电费)

  整改期价格:32440.00元/10人/2月

  养护期价格:94950.00元/6人/10月

  合同总金额为:32440.00+94950.00=127390.00元/年

  三、绿化服务内容:

  包修建、除草、淋水、施肥、植物病虫防治、管理不善导致死 亡的补种。

  四、保养的质量和要求:

  1、总体要求:植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杂草,无枯枝。整体美观。(详见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及河堤草场养护验收标准》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详见乙方所提供的招标时期的报价单,如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养护项目报价单》。

  2、甲方应在次月10号前,凭乙方提供的有效足额发票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支票支付上月的绿化服务费。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供发票的,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六、双方责权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定量提供本合同内所涉及到的服务。并有对服务质量提出评价的权利,要求乙方改进方法和改善品质。如无改进,甲方有权依《绿化服务违约处罚规定》及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处理。

2024养护合同 篇25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养护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标准:

  1、地址:_澄碧湖北区

  2、养护总面积:220_平方米。

  第二条:绿化养护期限和养护标准:

  1、本绿化养护项目自20_年5月20日开始到20_年5月19日止共两年。

  2、养护标准:苗木成活率100%,其他各项养护指标达到《江西省城市绿地养护定额》规定的一级养护标准。

  第三条:绿化养护费用:

  1、两年绿化管护费为工程苗木费(苗木费以审计部门审核苗木种植工程造价中的苗木价款为准)的 % 。(其中第一年 %、第二年 %)。

  2、付款方式:甲方每年(5月20日前)对乙方的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评定,经评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甲方应在评定合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

  2、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

  3、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4、甲方在养护区内给乙方提供适当面积的保管室,供乙方存放绿化养护设备和材料。

  第五条:双方责任:

  1、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在适合种植树木的季节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

  2、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3、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4、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按设计要求在花坛中摆放的应季时花在过季凋谢后,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数量等)重新更换花坛时花,更换花卉的费用由甲方另行结算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提供适当场地,供乙方人员工间休息。

  第七条: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2024养护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为搞好厂区绿化管理,使之整洁有序,甲方决定对公司内种植的草坪、苗木加强养护管理,并委托乙方进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见:

  一、 养护时间:从20xx年4月5日至20xx年4月4日

  二、 养护区域:厂区内草坪、所移植的苗木周围及公司东北大门外两侧的草坪。

  三、乙方责任

  1、 对厂区内草坪、所移植的苗木周围及公司东北大门外两侧的 草坪的进行全面养护,具体内容包括除草、浇水、病虫害防治、修剪、施肥等;

  2、 除草要求:全面清除杂草2--3次;小范围拔草(小拔)每15 天进行1次;做到草坪上无明显杂草。路牙边杂草定期清理,清理工作结束后应保持路面整洁。除过的草运至垃圾池、离主干道较远处的树木根部堆肥。主干道两侧路边的苗木周围和草坪上应保持无杂物。

  3、 浇水要求:当苗木缺水时,应根据需要浇水,尤其夏天连续高温和秋天连续干燥时应做到每星期浇水不少于2次;雨水多时除外。浇水时应做到节约用水

  4、 病虫害防治具体要求:注意病虫害预防,发现病虫害及时根据各类植物的病情及时购药并采取合适方式喷洒;2~7月虫害治理2~3次。如虫害严重时可适时增加治理次数。

  5、 修剪要求:对苗木球类生长不齐影响美观的要适时进行修剪; 对乔木、大型灌木的不定芽及时清除。

  6、 对草坪定期进行机械修剪,5-10月期间不少于2~3次,总的 要求是使草坪基本齐整。

  7、 施肥要求:根据甲方要求选择适时适量施肥,肥料以复合肥 和农家肥为主;一年内施肥2次。(肥料由甲方提供)

  8、 遇到大风应及时对吹倒的树木进行扶正,并做好加固工作。

  9、 围墙边死角不得堆放杂草、树枝和其它杂物。

  四、 甲方责任

  1、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加强对护理的指导。

  2、按照规定支付护理费用。

  五、乙方应定期将管理计划和有关措施向甲方汇报,在甲方应急通知的情况下,应不迟于第二天到达工作现场。如果乙方不能在实际情况需要处理,却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临时雇请人员进行养护,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合同金额中扣除。

  六、对履行本合同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劳力、材料、设备和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双方没约定的除外。

  七、乙方应加强安全责任。

  八、养护管理费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分两次支付,乙方须开具发票交甲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4养护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花卉租摆的数量及摆放位置

  乙方提供大花 盆,中花 盆,小花盆,合计 盆给甲方租用(详见附表1)。摆放的具体位臵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详见附表2)。

  二、租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结算方式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花卉植物租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花卉植物管理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合计 元整(大写 元),甲方于每月 日前一次性以□现金/□支票的形式付给乙方。

  四、甲方责任

  1、负责看护从乙方租用的花卉植物,承担因丢失和人为损伤花卉植物(包括花盆、托盘、几架等)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对花卉植物的自然死亡或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的死亡不承担责任。

  2、保持花卉植物摆放位臵相对不变,不向花盆中倾倒废水、废弃物,不损伤花卉植物。

  3、协助乙方人员搞好花卉植物的护理工作,提供花卉植物护理所必须的水源等条件。

  4、如需更换摆放位臵及品种(同种规格及价格的)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办理,未经乙方允许,私自搬动更换位臵,造成花卉死亡和套盆损坏的,甲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合作时,协助乙方完整、及时、安全地将承租的花卉植物撤离。

  五、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负责摆放和养护甲方承租的花卉植物。

  2、摆放的植物品种多样化,布局合理,使其有整体观赏效果。

  3、每周 次对甲方租摆的花卉植物进行管理养护(淋水、修剪、施肥、除虫等),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无坏叶,并根据不同季节和花卉生长情况及时更换,保持所供花卉植物的新鲜和美观。

  4、及时更换失去观赏价值的花卉植物,对花卉植物种类在同档次的条件下进行适当调整,以使摆花效果富于变化。

  5、工作人员摆放和养护花卉植物时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 %支付违约金。逾期 天以上,乙方有权撤退租摆,解除合同。

  2、乙方不按合同连续 周以上未对甲方租摆的花卉进行管理养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4养护合同 篇28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昌景小区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昌吉州宁边东路

  3、预定开工日期: 20x 年 4 月 30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园林绿化、种植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60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前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95%。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 以 人民币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 3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李海宾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甲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7天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养护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绿化的养护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养护,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绿化共36000m²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15天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B、对乙方在养护工程中未按照约定的养护工作要求实施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C、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养护工作不到位之处,应及时进行整改。

  C、在养护工作工程中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元/ m²·年计算,绿化面积共36000m²,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2、付款方式

  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支付(27000元),即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结算一次。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养护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壹份报相关部门存档。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2024养护合同 篇30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 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 天:指日历天。

  1.13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 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 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 中标通知书

  2.3 招标文件

  2.4 专用合同条款。

  2.5 通用合同条款。

  2.6 技术条款。

  2.7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 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 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 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 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 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 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 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 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 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 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 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 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 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 提前的时间。

  13.2 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 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 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 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 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 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 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 变更

  21.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 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 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 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 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 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 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 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 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 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 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 安全施工。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 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1.1 发包人:_________

  1.2 承包人:_________

  1.3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1.4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 承包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2条 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2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3 _________。

  5.4 _________。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13条 工期提前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条 质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

  6.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

  7.验收  第23条 验收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25条 违约_________。

  第26条 索赔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 说明

  1.1 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 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 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

  第2条 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第3条 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 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 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 质量管理

  4.1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 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 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 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 环境保护

  6.1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 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 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 技术标准和规范

  7.1 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 堤防工程

  8.1 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 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 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 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 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 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 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 水闸工程

  10.1 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 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 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 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 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 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 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 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 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 生物防护工程

  12.1 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 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 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 管理设施

  13.1 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 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 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 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 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 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 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 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 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 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2024养护合同 篇3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该公司绿化苗木养护工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甲方安排乙方在绿城桃花源小区范围内的各绿化区从事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栽植、灌溉、修剪、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和修补等工作。因工作或业务的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按甲方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而定,乙方对此并无异议。

  三、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资为4500元。

  2、因工作需要,具体绿化养护工人需乙方自行安排(人数不少于7人),甲方承担具体绿化养护工人工资,乙方下属工人工资为:男性员工:3100元/月,女性员工:2600元/月。约定工资由甲方于每月日按时发放。

  3、乙方及乙方下属工人的社保及其他福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除固定工资外的一切费用。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及下属绿化养护工人的工作时间为:

  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养规范、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积极、负责和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权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人或当事人加以处罚或奖励。

  4、乙方养护过程中,需做好现场文明养护。养护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条件: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2024养护合同 篇3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

  1、项目地址:

  2、养护总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条:绿化养护费用:

  全年费用:____元人民币/年(_____)。 ___元/月。(单价: _____元/m2/年)

  第三条:绿化养护期限:

  本绿化养护项目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始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_____ 。

  2、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3、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_____ 。

  4、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植物品种、数量的核实。(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北京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2、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因甲方绿化苗木死亡率过高,乙方可新补种苗木,并且担保其成活,费用另行结算)。

  3、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绿化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5、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须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夏季保持花坛花卉鲜艳,树木保持绿色(特殊树木除外)。

  6、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但在冬季必须先行采取用支架对树木进行必要的防护,材料可以用木头或钢管,具体材料费用由甲方认同后另行支付)。

  7、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8、关于国定节假日(小区重要活动),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方位、数量等)布置花坛花卉,以增强节假日的气氛(花卉费用另行结算)。

  9、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小区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0、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为认可。

  第六条:全年四季绿化养护工程规程:

  甲乙双方及时关注新的养护技术,互相学习,保持绿化养护工作科学有序的按照计划开展。

  一、第一个季度(1月~3月)

  1、早春气候干燥少雨,本季度内应进行二~三次草坪春灌养护工作,并对土层粘薄的草坪,加施一次砂,增加草坪透气性及平整度。

  2、对各种落叶及常绿树种进行冬季修剪、抹芽。配制营养土,并普遍对各种树木进行冬季施肥。

  3、及时清除草坪冬季杂草,保证草坪的干净、整洁。

  4、 3月份天气渐暖,许多病虫害即将发生,要经常检查,预防为主,及时防治。

  二、第二个季度(4月~6月)

  1、 4月份气温逐渐回暖,草坪开始萌发,需对其进行第一次割草,首次割草高度要求控制在5CM左右。还要对生长衰老或空颓较多的草坪进行一次“添播草籽”。

  2、各种树木进入速生时期,除了抓紧大量补施复合肥外,还要结合树姿修剪。

  3、对春季开花的树种,花谢后,及时浇一次透水,并对其进行轻度修剪。

  4、春季是病虫害的高发季节,要抓住时机,早预防,早发现,对不同的病虫害针对性下药治疗。

  5、 5-6月,每月对草坪进行一次修剪,并结合修剪及时清除草坪杂草。

  三、第三个季度(7月~9月)

  1、7月份进入高温季节,草坪植物生长较快,割草次数不少于每月二次.9月最后一次修剪因控制在9月20日左右。

  2、在连续高温炎热天气、必须在夜间或清晨组织灌溉抗旱。如遇阵雨暴雨较多,还要注意排水、防涝,特别要充分做好抗台防汛工作,加强值班巡视,发现吹斜吹倒的树木要及时采取扶正措施。

  3、夏季是草坪病虫害高发期,特别注意如草坪地下害虫、草坪褐斑病、斑枯病、锈病、枯萎病、病的发生,要及时喷洒地虫杀星、多菌灵等药剂及时防治。

  四、第四季度(10月~12月)

  1、下半季度气温开始下降,草坪植物生长逐渐缓慢,可每月修剪1-2次草坪,最后次修剪因控制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之间。

  2、 10月份是许多害虫成虫产卵时期,要扑灭多种成虫和虫卵,防治越冬害虫,并因地制宜安排除草工作。

  3、本季度中要开始冬季树木修剪工作,为了促使草木生长,树木强健,姿态良好,减少病害滋生,应剪去病枝、枯枝、有虫枝、下部侧枝和树冠竞争枝、过密枝等。

  4、 12月份要做好用熟石灰浆涂抹树干的防寒工作。并做好甲方所指定的名贵树和景观树的保护工作。

  对于病虫害的防治,首先采取园艺的方法,在此方法不奏效的情况下,可以用物理和化学的方法进行防治,对于化学方法必须采用环保农药(禁用:敌敌畏(DDT),乐果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种类。

  第七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统一着装、佩带胸卡,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认为不合格的人员。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安排工作人员的人数为3月~10月份2人以上,11月~2月1~2人。夏季可将工作时间调整在早晨与晚上进行。

  4、甲方提供休息场地,供乙方人员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乙方5天内未于整改的,甲方可扣除当月的养护费用。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把预先多收的养护费用全额退回。

  第九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次月付清上月度养护经费。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24养护合同 篇33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养护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

  1、地址:

  2、养护总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绿化养护费用:

  1、全年费用: 元人民币/年。元/月。(单价:元/m2/年)

  2、付款方式:

  第三条:绿化养护期限:

  本绿化养护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始 年月 日止。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 。

  2、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3、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 。

  4、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植物品种、数量的核实。(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天津市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相关技术规定)。

  2、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 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

  3、乙方保证绿化养护面积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4、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须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夏季保持花坛花卉鲜艳,树木保持绿色(特殊树木除外)。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但在多风季节必须先行采取用支架对树木进行必要的防护,材料可以用木头或钢管,具体材料费用由甲方认同后另行支付)。

  5、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关于国定节假日(甲方重要活动),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方位、数量等)布置花坛花卉,以增强节假日的气氛(花卉费用另行结算)。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为认可。

  第六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认为不合格的人员。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提供休息场地,供乙方人员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乙方5天内未于整改的,甲方可扣除当月的养护费用。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把预先多收的养护费用全额退回。

  第八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次月付清上月度养护经费。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

  地 址:

  电 话:

  签约时间:

  乙方(签章):乙方代表:地 址:电 话: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