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合同 篇1
甲方(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得的原则,依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就___________(地点)玻璃供需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加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玻璃品种: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乙方负责送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玻璃卸车前,破片由乙方负责,落地验收后出现破损由甲方负责。
2)产品必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每片附加标签、规格、品种、楼号楼层等识别编码,标签编统一贴在白玻面,以便区分。
二、交货期
合同签定后,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十日内供货,补片玻璃应在七日内完成。
三、验收方式
1)玻璃送达甲方工地后应当场验收当批玻璃,发现有不符合下单尺寸的产品应以及时予以检验,若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产品合格。
2)_________玻璃制作按国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以行业标准为准。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玻璃保修期给乙方一张远期支票,乙方发车后,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方可存支票并提供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若延期供货,每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如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至本项目结束本合同自行解除。
八、保质期及保修
1、保质期为二年(验收之日起)
2、执行本项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发现玻璃质量问题,乙方无偿更换,执行保修内产品所附有的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玻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豪生大酒店工程所用玻璃,并就该工程所用玻璃事宜及有关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严格履行:
一、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二、交货期:
1)合同交货期起始时间约定:
1、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2、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订金;
3、甲方提供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注: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或超出乙方设备加工能力,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2)合同交货期约定:
(1)在合同执行达到上述第1)条1、2款约定条件;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和图纸并每页签上名字和日期,以及后续批次下单数量、下单时间(多批次下单)。
(2)乙方按甲方下单批次送货,首批玻璃产品(约m2)于日内开始交货,每批下单产品于日内交完(生产过程零星补片除外)。
(3)如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首批尺寸及图纸或不能明确后续批次下单时间、下单数量的,则本合同每批次交货期按日期后延。
(4)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
1)每万货到工地结货款,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零星补片除外),最后补片(平米以上厂家免费送货)
2)乙方必须提供专用的增值税发票
3)货款支付:电汇、现金。
三、质量标准:
1)玻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2)玻璃尺寸误差范围按国标要求。
3)玻璃的平整度达到国标。
四、验收:
1)厂家第一批货需随附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玻璃检测和企业资料一式三份原件给施工方。
2)厂家每一批货到甲方工地,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玻璃规格、数量、外观。验收不合格的玻璃,经乙方核实后(甲方需提供不合格玻璃的投诉函及电子照片邮至,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玻璃随下一批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品。
五、包装:
采用铁架包装,每批货物上订有箱卡,标明楼层、规格、尺寸、数量等。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逾期交货超过一周,从第8天起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逾期付款一周,则从第8天起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3)采用不粘胶标签,贴在玻璃右上角注明编号、楼层、规格、室内。
4)丁基胶平直,不可有断裂第二道封胶均匀、饱满、平整,四周的拐角处要打胶饱满,外观干净、漂亮。
5)玻璃清洗干净,四周上机精磨边,铝条采用“一次折弯”工艺各生产两片玻璃的叠差控制在最小范围。
6)甲方需用的玻璃直接下单给生产厂家,其料单文书(电子邮件、传真件、临时手写料单)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只负责核对数量和结款,材料的一切技术要求、下单、图纸、送货等一切跟施工方确认。
8)所有材料价格必须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玻璃合同 篇3
甲方:
(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承租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甲方将一楼大堂玻璃柜台续租给乙方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经营场地及期限
甲方将位于一楼大堂右侧门店续租给乙方作为经营使用(乙方对此建筑面积均予认可,乙方承诺对建筑面积不存在争议)。本租赁合同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租金、水电费及交款方式
租金:
电费:
甲方提供照明用电给乙方有偿使用,设独立电表按实际用电度数计收(电表由酒店提供),电价按酒店缴交供电所的价格收取(如供电所价格变动,按当时供电价格收取)。
保证金:
签定本租赁合同书二天内(含当天),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3个月的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交保证金,本合同书则无效。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书,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合同期满,乙方不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及清空完租赁场地移交还甲方前提下,在10天内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协助乙方办理安装店内的电话、网络、有线电视提供酒店以内的资料,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照合同书的规定向乙方收取各项租金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权对其店内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限期要求其整改。
4.甲方负责提供照明用电到店内,按乙方实际使用度数收取电费。
5.甲方如需要对大堂进行改造扩容、装饰或遇政府规划需要拆除,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乙方清空场地移交还甲方的十天内退回保证金。
6.甲方不负责乙方门店保安、车辆的保管、门店防盗安全问题。
7.甲方发现乙方出卖假货,有权立即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追收所欠应缴款项,不予退回保证金。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应保证在租赁期间按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缴交租金、电费、保证金等各项款项。
2.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进行经营,同时应服从当地党政领导、接受卫生、消防等部门的检查。接受治安管理,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在承租上述租赁经营期间,应依法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办证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不得出卖假货(出卖假货将按严重违约处理),误导客人,诈骗等行为,造成给政府职能部门查封、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续交租金。
5.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管理好租赁场地以及配套的设备、设施,除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外,乙方应对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租赁场地及配套设备、设施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做好自身经营范围内的卫生及防火工作,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严格遵守消防部门规定,做好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维修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租赁场所转让、转租、转包、分租。
8.乙方经营范围只限在政府职能部门所批准范围内的香烟、酒、茶叶等三类,不得超范围经营其他一切物品。
9.如遇甲方因整体装饰、升级改造、扩容或政府规划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配合,在接到通知一个月内自行清空场地交还甲方,并交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理要求赔偿。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条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没有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无故中途毁约应无条件返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 乙方在没有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无故中途毁约,应付清合同终结前
2.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支付当月足额租金及其他约定应缴交的款项,逾期未交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部分3‰的标准累计向甲方交付逾期违约金。
3.乙方超过十五天仍未能向甲方缴交租金及所有应缴费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第六条租赁场地的返还
1.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解除、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应将租赁场地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场地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场地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场地返还时,甲、乙双方应各派人员负责租赁场地返还做移交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未移交租赁场地。
3.如乙方不按期返还租赁场地,乙方需按月向甲方支付租赁场地占用费,占用费的金额为每月租金的二倍。同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4.租赁场地返还时主体结构和配套设施设备不能有损坏,否则乙方承担所有修复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抵扣,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
5.乙方交还甲方租赁场地应当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存物品或影响租赁场地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6.合同期满或者提前解除、终止的,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在租赁场地的装饰装修物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乙方不得擅自拆除。
第七条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征收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合同终止,双方均不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征收或政府及有关单位由于城市规划需要对本酒店片区(含本酒店)进行拆除改造,届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配合,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自有的活动财产自行清离现场及付清应付未付甲方的.款项后,甲方应将乙方原交租赁保证金不计息返还乙方,本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其他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