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小区合同

2024-11-06

2024小区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云汉商业小区区号铺位(复式)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

  租赁面积: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楼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四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仟 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__年月日起至__年月日,当月租金:人民币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 元。

  ③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3、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10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云汉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云汉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0、__年1月1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50%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50%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5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七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25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广东广中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2024小区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20____年我村被县政府确定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为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改变我村的交通现状,完善各项基础设施,促进全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经双方协商修建自然村水泥路面,特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修建水泥路面工程:

  自然村水泥路,从到长、宽、路面面积平方数以实际丈量为准,工程款待验收时结算。

  二、合同内容及质量要求:

  乙方承包工程包括路面,中石垫层20公分,水泥厚度18公分,混凝土按C25标号要求,在施工中确实需要护坡及水沟,应村委会集体研究核实后,乙方按村委会指定的施工及结算。在施工中甲方现场质量监督,如在施工中甲方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督及时纠正。工程完工后以新农村建设小组验收为标准。

  三、合同工期: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必须在20____年9月15日前竣工。如果到期不完工,影响验收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合同价款、承包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每平方米95.5元。乙方包工包料(材料、人工工资、水源、电源、水泥保养由乙方负责)工程款全部由乙方垫资。待县新农村建设验收所拔款按工程款比例分别付给乙方。领取工程款乙方必须税务发票,税收由乙方缴纳。乙方伍千元押金在工程过半后甲方退给乙方。

  五、甲方要求乙方安全施工:

  经双方商定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甲方对乙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乙方要负全部的安全责任。甲方应在施工中对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在实际施工中如有增加或减少部分,由甲、乙双方进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呈送镇政府备案。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2024小区合同 篇3

  为加强_________(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 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管理方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五条 共有部分所有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六条 专有部分所有权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七条 相邻业主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业主应及时对屋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进行维修;业主发现房屋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八条 物业用途

  1.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

  2.不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具体如下:

  (1)空调外挂设备应按指定位置安装;

  (2)阳台外和窗外不吊挂和晾晒物品;

  (3)不擅自张贴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的任何标识牌、广告牌或标语等。

  3.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九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经营

  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和收益分配:

  1.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该幢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3.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装饰装修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自用部分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登记,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2.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3.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4.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5.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共用设施的使用管理

  1.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2.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3.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4.如因人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损坏的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公共秩序维护

  1.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

  2.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垃圾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避免遗撒;

  3.不在公共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

  4.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声。

  第十三条 禁止行为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