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责任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盖章)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新欣园《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甲方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力者有权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及国家相关临时用电规定。乙方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全国统一颁发的有效地电工操作证作业), 现场作业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乙方在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的同时需如实申报用电负荷量,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用电作业。
3、乙方在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4、乙方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如需增加负荷须向甲方申请批准后方可增加。
5、若乙方借用甲方设备、线缆时,需保证完好并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
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不允许埋地敷设,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管道、阀门上。
3、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悬挂安全标识。配电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图,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应摆放整齐, 周围不能有杂物。
4、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
5、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使用不小于6m㎡黄绿线且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6、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插座应使用专用地拖,应安装在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7、不许私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8、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操作。
9、雷雨天应将临时用电设备停用,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0、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1、焊接机械安全标准
11.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11.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11.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11.4 焊接机械的外壳必须良好接地,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12、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标准
12.1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2.2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12.3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12.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12.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3、临时照明器的安全标准
13.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照明器;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13.2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3.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3.3.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13.3.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13.3.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13.4.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13.5.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14、以上条例未尽事宜按甲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五、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1、甲方职权范围
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电源进线侧以上的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乙方职权范围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甲方供电出口以下的(包括电源电缆线)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责任
3.1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2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的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临时用电安全责任协议 篇2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应遵循行人优先原则,主动避让行人,严格按道路标志、标线进行行驶。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
二、机动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安全驾驶知识与技能。
三、行车时做到文明礼貌,按照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超速行驶,不开冒险车;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员,不将车交给无照人驾驶,绝不酒后驾车;停放车辆地点安全可靠;不驾驶套牌车、安全技术状况差或来源不清的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手续不全车辆上路行驶。
四、公务车辆的专职驾驶人员,不允许将本人所驾驶车辆交他人驾驶;不搭载与公务公干无关人员,不允许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不私自出车。
五、驾驶私家车、摩托车、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应按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往返。驾驶私家车的,不搭载同事上下班。
六、机动车驾驶员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行车前应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件须符合安全行车要求,严禁开故障车上路行驶。上路行驶的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并配备灭火器材。
七、对于酒后驾驶车辆、违章超过12分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公司、员工各执一份。
此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
___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代理人:
员工签字:
年月日
临时用电安全责任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事故和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更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特制定本责任状,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承担相应责任。
一、甲方按照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严格要求,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通过艰苦的努力和工作申报取得了道路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的运输资质。乙方为了促进和发展自身的经营活动,购置并挂靠车辆,以分享甲方的运输资质和资源并获得相应利益。因此,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严肃维护甲方的资质、名誉和形象。
二、甲方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交通厅、交通局及运管处等职能部门的行业标准要求分别制定并实施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含剧毒品、甲醇、酒精三大类)、《六大操作规程》(共11条),《安全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押运员岗位责任状》、《驾驶员岗位责任状》、《安全学习制度》、《车辆保养、维修和检验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品劳动保护和洗刷制度》,各级安全部门职责,各级从业人员职责,以及经营、管理、财务、统计等方面制度,制作了每车一卡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卡》(针对专车专用品名)。甲乙双方必须督促自己的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领会相关的制度,企业法人和负责人必须清楚自己的责、权、利。
三、为了更好地维护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双方共同遵守,乙方须向甲方交纳:(1)每车3000元风险押金。(2)专职驾驶员每人1000元学习押金。(3)兼职驾驶员每人1000元学习押金。(4)押运员每人200元学习押金。
四、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双方签订的挂靠协议。由于乙方车辆长期不在甲方停车场停靠,不方便由甲方调度,导致甲方无法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无法监督乙方法人、负责人、调度等从业人员的指挥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等。因此,甲方委托乙方法人代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协议和规定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车辆和从业人员。驾驶员和押运员由甲方委托乙方聘请有资证证书人员上岗,乙方付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工资。并特别遵守如下规定和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所有挂靠车辆须足额投保以下险种。并将保费转给甲方,由甲方代办。
a、第三者责任险50万。b、车上人员险1万元/座×3座。
c、自燃险(罐车),按规定。d、不计免赔险,按规定。
e、货物险和公众险按运管要求。f、车损、盗抢、玻璃险等自选。
2、如乙方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损失或赔偿,除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外,其余部份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用自己的法人财产(属私人车的应用私人财产)承担除保险之外的剩余部分。即乙方同意用自己的所有财产为乙方车辆和行为后果担保。因此,乙方应将自己的所有财产清单列给甲方备查(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乙方拒绝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甲方有权要求法院扣拍卖其财产以清偿相应责任赔偿。
3、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资质、信誉和公众形象等,教育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提高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资质、信誉和公众形象受损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扣其风险押金1000元—3000元。
4、乙方的法人代表必须确保自己的车辆具备相应资质,出车前作安全检查,督促行车中和收车作安全检查和维护,检查结果留有记录。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运货时不得搭乘闲杂人员,运载的货物的品名和数量必须符合要求。车辆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有关人员熟知随车配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卡》等各项交通运输要求。需维修的必须事先报告并且到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剧毒品运输必须符合相关特殊要求。如乙方违反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则视情节轻重接受如下相应处理:a、扣风险押金1000元—3000元;b、甲方与运管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发现问题严重的吊扣营运证;c、甲方、运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发现问题严重的吊扣营运证和经营许可证;d、追究责任方的法律责任。
5、乙方的车辆必须配备专职驾驶员1—3名。车辆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驾驶,特殊情况由兼职驾驶员驾驶的,必须由乙方负责人电告甲方车队备案。需更换专职驾驶员的,先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聘用。违反本规定的,甲方可以扣乙方风险押金500—3000元。
6、乙方的专职驾驶员、兼职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学习,安全考试和安全演习,如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出具书面假条,并派负责人同级别以上的从业人员前来顶替学习并负责回去传达学习内容、知识和相关技能,则甲方视同参加学习。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人每次扣罚其安全学习押金(1)驾驶员500元。(2)押运员100元。
7、甲方应为每次安全学习进行充分备课,并将每次学习内容的精华部分进行板书(不超过100字),乙方的从来人员应自带笔和笔记本认真听课记录,考试内容将由板书内容构成,年未考试不及格者,每人扣罚学习押金500元,补考不及格者通报运管处吊销其上岗证。
8、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因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突发性强,为了能及时补救和防止造成社会灾祸,故重、特大事故实行零报制度,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可扣罚押金1000—3000元,并承担因延误报告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责任状的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中止挂靠关系。
六、本责任状在××年5月8日甲乙双方召开的紧急会议上获得通过,自××年5月9日起执行,本责任状内容如与其它规定或协议相抵触的,以本责任状为准,甲方将视形势的变化,经甲乙双方的会议协商通过将可能重新修订。
七、本责任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贰份,甲乙双方解除挂靠关系后自行废止。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