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供水管用使用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用水户 【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自来水的管理及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供水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报装自来水时要向甲方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份;(个人):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户口薄或身份证复件印各一份;近、远期用水计划,以便确定用水性质,水表口径、管径,并由甲方根椐乙方提供的资料出具给水工程施工图纸、方案(线路走向)、预算书。如因用水量超出水表额定流量,使水表损坏或供水量不足,必须扩大水表口径及管径的,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2、供水主管至乙方的管道沿途遇到破损路面及障碍物(如:下水道、电缆、拆迁、征地、砍树等)时,由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甲方协助,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乙方报装自来水,经甲方审批并预交相应费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派人员安装施工(遇特殊情况未安装的,甲方必须向乙方说明未安装的理由)。
4、水表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在五日内到甲方安装收费处结清工程安装款(多还少补);如有欠款,而又不按时交清者,则给予停止供水处理。
5、甲方依据乙方的用水性质,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签订合同后遇水价调整,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6、乙方必须按时(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交纳水费,逾期两个月不交者,给予停水处理,直至交清水费及滞纳金后,甲方24小时内恢复正常供水。
7、因水表损坏或被偷盗而造成无法计量时,其月用水量按前3个月平均数计取,补装水表由甲方负责安装,但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8、从供水主干管至乙方水表前的供水管道由甲方统一管理维护。水表及表后管道、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养护、维修,乙方可请甲方帮助维修,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9、为了保障供水,表前部分的供水设施(如水表、水阀、管线等),乙方不得私自变动或启闭,如发生人为事故的将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10、为了规范管理及方便抄表,水表必须安装在乙方住宅外侧,乙方有义务管理好水表,不准在水表周围堆放杂物及用砖墙围砌起来,致使不能正常抄见水表的月用水量,由于外在原因出现估抄引起的问题及其他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无法抄表计量的,甲方可给予乙方停水处理,直至清理干净能方便抄表为止。
11、水表安装原则上实行一户一表制度,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374号文件的规定,水表在使用期满后,必须予以更换(DN15-25水表6年,DN40-50水表4年),费用由乙方负担。
12、如果乙方私自改变用水性质,而又未向甲方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乙方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甲方还给予乙方以水费200%的处罚。如乙方盗用或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甲方则按条例规定给予乙方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13、如乙方因搬迁或其他原因终止用水而又未向甲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水表及供水设施,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即兴业县第一供水有限公司和乙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用水户)盖章:
业务技术签名: 乙方(用水户)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梧州供水管用使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改善生态环境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能效,促进旅游发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洪海水库水源调节利用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乙双方:
在确保农业生产、生活用水,防汛抗旱以及旅游水位的前提下,将洪海水库的富余水源全部调节给乙方用于水力发电。
二、协议时间: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三、供水价格:
甲方严格按协议约定向乙方供水,乙方按每年陆万元的标准支付给甲方供水费。
四、水费结算:
总价___元。分两次付清,每次支付叁万元正(即分别于每年的1月15日和10月15日之前支付水费)。
五、用水管理:
为完善供水管理机制,甲方负责洪海水库防洪抗旱、水源调度以及水库安全管理。乙方负责修建闸门管理房,并参与水源调度供水监督工作。甲方如不按协议约定,
六、违约责任:
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壹万元违约金。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梧州供水管用使用合同 篇3
甲方:邢台县供排水总站(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水务局组织投资,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农村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成立邢台县鉄楼供水站,由邢台县鉄楼供水站负责工程运行管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并入联村集中供水管网,使用甲方提供的有偿供水服务。
2、联村供水工程入户水表(含水表)以上管道、机井、水泵、配电工程、管理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
入户水表以下管道、水龙头产权归农户所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24小时供水服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5749-20__),入户水表出口处供水压力10米。
4、甲方供水期间因管网、设备检修需临时性停水时,甲方于停水前24小时告知乙方。
对电网突然停电、临时施工造成管道破裂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正常供水时,甲方不负有提前告知乙方的义务。
连续停水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
5、甲方负责水源工程、供水主管网及村内管网的维护与管理;用水户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进行维修。
6、为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发生的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乙方需向
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组织施工,费用由乙方用水户承担。
乙方单方面无权对村内管道进行改造,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水费计量实行总表校核,入户水表计量原则。
总表为校核用,不作为供水站对村收取水费的依据。
村内各用水户水表计量值作为甲方征收水费的依据。
8、供水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价格执行。
参考已建供水站和其他县市农村联村集中供水水价情况,供水价格居民暂按每立方米15元征收,居民以外的用水户暂按20元立方米水价征收。
当遇国家政策性水、电价格等调整或综合物价调整时,供水价格按照水务局及物价部门共同核定批准的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9、水费征收按月结算,用水计量周期为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水费由甲方管水员负责在每月的28-30日在村委会集中收取。
10、各用水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水费标准和用水数量交纳水费,逾期不交者,应加收滞纳金(每逾一天加收1‰)。
经催交无效,逾期30天不交水费者,甲方有权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11、对在供水期间发现的私自改造、安装及偷水行为的用水户,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视情况给予该用水户上月用水量2-3倍的水费征收;对故意破坏供水工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用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将成为正式协议的组成部分。
13、本协议已经乙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甲方同意,协议的执行不受村换届及其他因素影响。
1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水务局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协议自签
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邢台县供排水总站
乙方: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年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