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协议书》

2024-10-21

《抵押协议书》 篇1

  抵押协议书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权人(贷款人):交通银行 分行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 (房产商) 购买的位于 处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 。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 元,共 元。抵押人已于 年 月 日与房产商签订了 ,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权人:

  签字日期:    代表:

  见证律师:   签字日期:

  见证日期:

  签字地点:

  本协议一式   份。

《抵押协议书》 篇2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

  地址: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XX银行 分行

  地址: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XX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______

  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______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 (房产商) 购买的位于 处的建筑面积为 _____平方米的 。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 元,共 元。抵押人已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 ,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代表: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见证日期: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

  本协议一式   份。

《抵押协议书》 篇3

  抵押协议书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权人(贷款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 

  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 

  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 

  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   (房产商) 购买的位于   处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   。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   元,共   元。抵押人已

  于   年   月   日与房产商签订了         ,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 

  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 

  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 

  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 

  《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 

  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 

  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 

  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 

  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 

  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 

  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 

  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 

  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 

  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 

  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 

  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 

  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 

  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 

  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 

  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权人: 

  签字日期:        

  见证律师:

  签字日期:          见证日期: 

  签字地点: 

  本协议一式  份。

《抵押协议书》 篇4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______________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利息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日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7、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8、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乙方未按第六条第1项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八条1项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本合同签订地民法院起诉。

  抵押人: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

  见证日期: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

《抵押协议书》 篇5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权人(贷款人):交通银行 分行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 (房产商) 购买的位于 处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 。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 元,共 元。抵押人已于 年 月 日与房产商签订了 ,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权人:

  签字日期:    代表:

  见证律师:   签字日期:

  见证日期:

  签字地点:

《抵押协议书》 篇6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银行_______分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_________(房产商)购买的位于

  _______处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元,共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_______,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

  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

  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

  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见证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

《抵押协议书》 篇7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权人(贷款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   (房产商) 购买的位于  处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  。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  元,共  元。抵押人已于  年   月  日与房产商签订了  ,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权人:

  签字日期:  代表:

  见证律师:  签字日期:

  见证日期:

  签字地点:

《抵押协议书》 篇8

  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____________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___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_________年期__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

  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__或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订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贷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外汇借款合同样本外汇借款合同样本。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货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贷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b.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c.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d.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a.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b.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____________%的罚息。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加贷款。

  d.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e.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外汇借款合同样本合同范本

  f.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企业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银行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经办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协议书》 篇9

  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抵押物事项:________________

  1)、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__房权字第__________号房屋共有权证:_________________房共字第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

  2)、名称:________________

  3)、座落: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面积: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地产价值:________________

  2、抵押范围: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4、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5、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

  6、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7、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8、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

  9、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1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12、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13、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管处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协议书》 篇10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权人(贷款人):交通银行 分行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__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__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 (房产商)购买的位于 处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 。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 元,共 元。抵押人已于 年 月 日与房产商签订了 ,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抵押人(借款人):

  抵押权人(贷款人):

《抵押协议书》 篇11

  二手房抵押协议书

  抵 押 人:

  抵押权人: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抵押协议书》 篇12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抵押财产清单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帐面原值:_________

  抵押现值:_________

  折扣率:_________

  抵押价值:_________

  存放地点:_________

  保险单: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

  保险号码:_________

  起止时间:_________

《抵押协议书》 篇13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抵押协议书》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银行县支行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总额为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分期还款计划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金额(大写)_______月利率_______用途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本金_______

  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各一份。

  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 借款单位(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 财会人: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贷款单位(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公证机关:__________

  公证机关负责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抵押协议书》 篇15

  协议人:(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于20__年 月日向乙方供应价值为15万元的货物(或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借款15万元),现乙方无力偿还甲方的到期债务,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车辆折抵给甲方,以抵消所欠甲方的债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自愿就以车抵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 牌轿车折抵给甲方,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15万元抵销。

  该车辆的车架号为:

  发电机号为:

  车牌号为:

  二、乙方保证车辆的所有权没有争议,保证车辆无抵押,且交付时能够正常行驶,不拖欠车辆应缴税费。

  三、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因车辆存在问题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车辆归还乙方。

  四、在约定期间甲方将车辆归还于乙方,经乙方验收后,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仍然视为存在,乙方应当以其他方式予以清偿。

  五、甲方未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又没有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视为乙方已经将所欠甲方的款项清偿。

  六、乙方将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收据,收到上述证件时视为车辆已交付给甲方,车辆交付给甲方时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消灭。

  七、在完成车辆交付后,该车辆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该车辆没有交付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在完成车辆交付后,甲方即是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和使用人,无论是否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因甲方实际占有该车辆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应当在车辆交付的同时,将先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欠款凭证交付给乙方,并当场进行销毁。

  十、如因该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不能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在该协议的履行地提起诉讼。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内容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承诺均完全理解了协议条款的全部内容,且不存在任何一方提供了协议格式条款的情形;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协议书》 篇16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契约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协议书》 篇17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银行分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年月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房产商)购买的位于______________处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元,共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抵押协议书》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乙方借款_____笔,金额______万元,用自己拥有合法权利的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并在主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后因城市建设需要,部分抵押房屋和土地列入拆迁范围,拆迁主管部门与甲方达成协议,用即将建成的部分门面房置换进行补偿。现甲乙双方就拆迁补偿门面房为贷款设定抵押的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甲方与县拆迁主管部门达成的协议(见本协议书附件),对在建的位于______县城______街______排______端东西各_____间共______间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拥有(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在内)合法的权利。

  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以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代替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乙方的______万元贷款提供补充抵押。

  本协议约定的补充抵押,不影响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乙方的______万元贷款设定抵押的效力,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抵押仍然有效。

  本协议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竣工验收办理权利证书完毕之日起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订正式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到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本协议约定财产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评估、登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约定财产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甲方对本协议约定财产不得预售、转让、抵押、出租等。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约定的,除另行提供相当价值财产抵押外,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1%的违约金。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______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协议书》 篇1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累计借款,该笔借款及利息,甲方自愿用贵州省仁怀市赵汝良煤矿股权转让所得股份做为抵押,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经协商一致就借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数额: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月利息_____(大写:____);

  二、借款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借款用途:甲方用于____煤矿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技术改造资金;

  四、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到期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所借支的本金,每月底甲方付乙方提供借款的月利息为____(大写;_____);

  五、甲方以转让所有贵州省仁怀市_____的.股权及所有生产原材料及设备和产品,向乙方提供质押,以保证甲方准时、足额返还利息及本金;

  六、抵押权的实现: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返还借款给乙方,或甲方被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或因违法被企业部门撤销,乙方可以与甲方协议以浮动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浮动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乙方与甲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乙方有权请求当地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该浮动抵押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该浮动抵押财产折价拍卖变卖后,其借款超过债券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返还乙方所提供的全部借款为止;

  七、本协议达成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不得违约,本协议根据___和____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为依据,____保证股份转让协议书真实性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对守约方因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支付违约金;

  八、甲方提供的夫妻身份证复印件和____煤矿所有合法手续及___和____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原件(复印件盖鲜章);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功时乙方可以采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抵押协议书》 篇20

  抵押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起到 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为即¥。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号楼单元户的合法房产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元整,:¥元。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

  抵押人:

  贷款人:

  时间:

《抵押协议书》 篇21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向乙方借用钱了买房子,在短期内无力偿还,所以经甲乙双方在平等地、自愿的基础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宅基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宅基地无证),四至界线为:北接公路,南接本家,东接公路,西接李富贵宅基地,将其抵押于乙方,抵押之后,甲方不再欠乙方任何款项。

  二、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因地界发生争议,甲方负责协调解决,若解决过程中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国家征用,甲方协助办理手续。所获得的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发任何借口索要和拒付。同样,在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均协助乙方,办成与否,甲方不对其结果负责。但办理、协助于乙方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有责于甲方。

  四、甲方抵押宅基地后,如果其村民小组根据其户头,调整新宅基地块、分红等,由甲方支配和使用,乙方无权享受。

  五、乙方取得宅基地可以自由转让、转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转让、转卖过程中,需要签字的甲方应无偿配合积极给予办理。

  六、甲方所抵押的宅基地如不符实或有假或以其他人有争议而不能抵押时,甲方需按乙方支出总价3倍还予乙方。同样,甲方宅基地抵押乙方后,从此证明不再欠乙方任何事项,乙方在以后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向甲方索要,反之按其抵押价3倍赔偿甲方。

  七、协议书包括合同书及平面图1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认定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证人签字:

  *年*月*日

《抵押协议书》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

  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________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一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___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抵押协议书》 篇23

  分行(以下简称"________")应 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________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 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 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________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________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

  第一条 ________公司同意将 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________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________,________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________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________,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________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 在 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________公司同意将与 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________。在 大厦建筑物区属于________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________。

  第三条  大厦建成开业后,________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________。

  第四条 ________同意在________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________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 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________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 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________公司用以完成 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在________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________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________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 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 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________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________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________在________公司和股东收到________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________同意如果________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________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________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

  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 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 大厦后,________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________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 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第九条 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向________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B公司在 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物业股权抵押合同经典版本________公司按时向________提供 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________能了解 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第十条 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 分行(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签字)

  B公司: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签字)

  订立合同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订立合同地点:___________

《抵押协议书》 篇24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银行_______分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_________(房产商)购买的位于

  _______处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元,共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_______,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

  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

  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

  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

  见证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

《抵押协议书》 篇25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协议书》 篇2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就交换驾驶各自拥有的汽车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车牌号_________的_________汽车,乙方拥有车牌号_________的_________汽车。

  二、交换驾驶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时______分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时______分。

  三、交换驾驶范围:_____市区内。

  四、交换时甲方汽车里程表数据为____________公里,乙方汽车里程表数据为____________公里。

  五、甲方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驾龄______年;乙方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驾龄______年。

  六、双方在交换驾驶协议期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如因对方违反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违反方承担。

  七、在交换驾驶过程中,应爱惜对方汽车,不得损坏对方车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时间:_______

《抵押协议书》 篇27

  抵押人:_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主合同借款人)向 (以下称主合同贷款人)申请办理了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 贷款业务,期限为____个月。《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编号为 。 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的该项借款向主合同贷款人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为了确保乙方权益不受侵害,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抵押反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种类、数额、贷款期限: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位于________________。基名称、数量、价值详见抵押物清单。(该抵押物清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抵押物价值的确认及抵押率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或经乙方所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评估价值为 。抵押率为 %,双方暂确认的权利价值为 ,但最终的权利价值以抵押实现时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为准。

  若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特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若甲方拒绝,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

  2、乙方与主合同借款人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评审费、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4、从乙方代偿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全部抵押反担保义务之日止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五、抵押反担保期间

  本合同所确定的抵押权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其抵押权也一并消灭。

  六、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情况,了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责任,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本合同项上意思表示真实。

  2、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特拥有完全、有效与合法的财产权利。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物做出过任何嫠及事实上的处分。特别是未在抵押物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让与第三人。

  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特做出任何法律及事实上的处分。特别是未在抵押特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让与第三人。

  本合同签订前抵押物不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不利于乙方抵押权实现的任何情况。

  3、本合同签订前,如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应将租赁合同交乙方验证并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转让行为不得对抗乙方的抵押权。

  七、抵押相关事宜的约定

  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项下抵押特的全部有效法律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抵押特的权利凭证或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付乙方。

  2、甲方应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中的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到抵押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特的他项权证书或抵押权登记凭证交由抵押权人执管。如甲方违反本约定造成抵押特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并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若甲方示按照前述约定在三日内到抵押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的。乙方可请求甲方赔偿损失或者请求其继续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义务。

  3、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特,负责抵押特的维修、保养,保持抵押特完好无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有权要求甲方避免抵押特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抵押期间,因抵押特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仓储、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在抵押期间,若抵押特发生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甲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在事发后两日内将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该抵押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的申领手续。若甲方违反此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外重新庙宇或增加抵押物,以确实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2)因抵押特的价值减少、汇率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率高于本合同约定。

  3)抵押特遭受损失。

  若甲方拒绝,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7、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特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后,有权处分抵押物,并从处分抵押特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主合同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

  2、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已到,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九、抵押权的实现

  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甲方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在乙方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乙方代偿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物折价处理或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授权乙方对抵押物予以拍卖、变卖处理,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对抵押财产折价价款或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乙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补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所代偿的全部金额的,乙方有权依法另行追偿,在补偿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十、抵押物的保险

  如乙方需要,甲方应到乙方指定或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全额

  保险手续,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期限至少且必须长于乙方与主合同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期限。在保险有效期内,乙方为该抵押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应将保险单据交由乙方保管。抵押财产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

  十一、清偿顺序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依次分配:

  1、甲方尚未支付的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咨询费、差旅费、拍卖费、变卖费用、运输费、劳务费等:

  2、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的贷款本自及乙方代偿的其他款项;

  3、甲方及主合同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除本条前两款规定外甲方在其抵押反担保范围内应付的其他费用;

  4、清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因所作保证与承诺不实而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主合同借款人至期未能偿还主合同下的借款或发生甲乙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后,乙方依法成为甲方的债权人,并有权依法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在乙方代偿后两日内按照约定履行抵押反担保义务。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履行抵押反担保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第二日起,每天按乙方向银行代偿的全部债务金额的余额的万分之五计收。

  4、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物的保险,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对未履行完毕的本合同义务仍须继续履行。

  十三、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甲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项下的所有权益。

  十四、无论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方仍在抵押反担保范围内对乙方因履行前述《保证合同》而产生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所指向的抵押权是否生效与本合同的效力无关。若因本合同中约定的抵押物存在权利瑕疵而未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在其事由消除后,乙方依然得向甲方主张办理抵押权登记之权利。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亦不因抵押物未能办理抵押权利登记而归于无效。对以上约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十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补充说明条款

  本合同中所指的《借款合同》包括所有与银行贷款业务相关的,能够确定借贷法律关系的合同;本合同中的《保证合同》则指所有与前述借款合同配套使用,能够确定保证法律关系的合同或合同条款。

  十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协议书》 篇28

  抵押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_________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_________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