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金钱贷款合同

2024-10-21

个人金钱贷款合同 篇1

  【个人金钱贷款合同一】

  贷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金钱消费借贷,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借贷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金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贷与乙方,而乙方愿依本约借用。

  第二条甲方于本同时,将前条金钱如数交付乙方亲收点讫。

  第三条本借贷金钱约定利息,其计算方法按每百元息人民币________分________厘。

  第四条前条约定利息的支付期为每月________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

  第五条本借贷金钱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乙方于借贷期间届满时,应将借用金钱向甲方全部清偿,不得为部分清偿或怠于履行。

  第七条乙方如逾期偿期限时,期逾期后定为每百元按日人民币________分计算。

  第八条乙方如有怠于支付利息贰次以上时,虽在借贷期间存续中,甲方不得随时终止本借贷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本借贷合同依前条为终止时,乙方应即将借用金钱全部及积欠利息一并清还甲方,不得拖延短欠。

  第十条本借贷地点,为甲方的住所所在地。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对于借贷金钱不为清偿时,应径受强制执行。

  贷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金钱贷款合同二】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个人金钱贷款合同 篇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甲方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果甲方提交的信息不实,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有权终止委托。

  3、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元(肆拾捌万元整)。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15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20xx年11月1日

个人金钱贷款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借款方:

  法定地址:

  贷款方: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年月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贷款用途和金额

  1.1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与进口商在年月日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编号:)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项目,购买设备.

  1.2贷款总金额为:(大写: ),其中:

  (1)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大写:),为商务合同金额的%.

  (2)用于付给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大写:)

  第二条提款条件

  2.1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提款期从开始,至截止,过期.

  3.3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大写:)

  3.4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方必须无条件的,没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费用.

  4.2贷款按利率计息.年利率为,一年按360天计算.

  贷款金额的%即(大写:)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一年按360天计算.

  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还款期的利息每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编制《还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2)通知借款方.《还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3承诺费费率为%.承诺费自开始按末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每个月计付一次.

  4.4管理费率为%.管理费自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4.5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本贷款还期为年,每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次还清.还款期从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6.1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帐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帐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帐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还款保证帐户.借款方将下列资金存入该帐户.在本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和费用偿付清以前,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该帐户的资金是:

  6.2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第七条违约和处罚

  7.1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第八条生效及其它

  8.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产,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贷双方各执两份。

  借款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