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篇1
协议单位:(简称电建一公司)
_____________(简称电建三公司)
大唐南京电厂2×600MW发电机组工程的A、B标段,分别由电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与#2除氧间,侧煤仓与#2炉架,烟囱与#2电除尘,#1、与#2主厂房等的临界作业面有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业的安全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大唐南京电厂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20__年3月2日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电建一、三公司双方特地签订A、B标段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如下:
第一条:电建 一、三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范围,主动实施以错时施工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双方在进入该区域的高处或低处作业之前,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交给监理土建专业组协调,在对方签字认可返还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严禁随意自行进入不安全的临界垂直交叉作业面施工。
第四条:电建一公司高处作业,按照高空临边作业的防护规定,设置好安全隔离、安全警戒标志、安全警戒线,加强安全监护。
第五条:电建三公司低处作业,要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加强安全监护。
第六条:双方要有专人检查各自在临界作业面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验收签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条:双方加强临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高处抛掷物料和落物;防止低处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有危险的情况下继续作业。
第八条:双方积极认真地为实现大唐南京电厂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目标而努力。对协议不足之处或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可向监理和业主提出协调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电建一公司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建三公司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一份,监理、业主各一份。
协议单位(电建一公司公章) 协议单位(电建三公司公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篇2
协议单位:
甲方:
乙方:
工程的A、B标段,分别由电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与#2除氧间,侧煤仓与#2炉架,烟囱与#2电除尘,#1、与#2主厂房等的临界作业面有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业的安全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大唐南京电厂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 年 月 日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公司双方特地签订A、B标段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范围,主动实施以错时施工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双方在进入该区域的高处或低处作业之前,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交给监理土建专业组协调,在对方签字认可返还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严禁随意自行进入不安全的临界垂直交叉作业面施工。
第四条: 公司高处作业,按照高空临边作业的防护规定,设置好安全隔离、安全警戒标志、安全警戒线,加强安全监护。
第五条: 公司低处作业,要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加强安全监护。
第六条:双方要有专人检查各自在临界作业面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验收签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条:双方加强临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高处抛掷物料和落物;防止低处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有危险的情况下继续作业。
第八条:双方积极认真地为实现大唐南京电厂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目标而努力。对协议不足之处或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可向监理和业主提出协调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司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一份,监理、业主各一份。
协议单位( 公司公章) 协议单位( 公司公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篇3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为了加强外施作业队伍和分包单位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种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和其它相关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治安、消防管理特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总包方的职责和义务:
1、总包方对分包方的全体参施人员,在进场前要进行安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
2、总包方根据上级执法机关的要求随时对分包方的人员、生活区、宿舍、食堂进行夜查和不定期的治安、防火工作检查,分包方应积极配合。
3、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办法并根据中煤三建武汉市轨道交通27号线BT项目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予以经济处罚。对不服管理或冒险作业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或限期离开施工现场。
二、分包方的职责和义务:
1、分包方在上岗前必须向总包方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要求证件齐全有效,并经劳动部门注册登记,做到合法用工。
2、分包方要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政府、公安局、消防局、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和所在地区有关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定。
3、分包方必须服从并接受上级保卫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机构的执法检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检查。
4、分包方人员必须做到不盗窃、不赌博、不嫖娼、不贩毒吸毒、不拿公私财物,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招引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留宿,严禁男女混住。特别不能容留犯人、恐怖分子人员在施工队里出现。
5、分包方生产、生活用电,由分包方专业持电工证人员负责安装,总包方电管人员负责监督指导,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禁止使用碘钨灯取暖。
6、分包方施工用氧气、乙炔必须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管理和使用,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施工现场作业动用明火,必须经总包方安全部批准,并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没有办理动火证手续,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7、分包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乙方参加施工人数建立义务消防队和成立治保会(治保小组),纳入甲方治安消防组织管理,做到组织、任务、人员三落实。
8、分包方未经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用房和窝棚;生活区住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保证消防道路畅通,宿舍内各种生活用品码放整齐,禁止卧床吸烟,门窗严禁用草帘、棉被等易燃物挡风,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取暖;严禁在施工现场或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热得快烧水做饭等。
9、分包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要走人行步道,横穿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严禁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或翻越隔离护拦,严禁骑车带人。
10、分包方要加强交通法规的教育学习。特别在道路边施工要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疏导员,标志牌、路障灯、路锥要齐全,施工人员要穿黄白反光背心,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11、分包方违反上述规定者,总包方有权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视情节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法律责任,在协议期内发生治安、消防、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由分包方全权负责并处理。
三、补充条款:
1、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武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分包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分包方进驻生活区必须遵守生活区一切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4、分包方应为所有进场人员购买工伤事故及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机械设备规程操作,运输车辆必须购买车辆全险。
6、临时用电必须按建设部JGJ46-20__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接线。
四、总、分包双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五、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享受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条款如与上级规定抵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分包方人员进场至分包方人员全部撤出总包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止。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分包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总包方(甲方)(盖章): 分包方(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