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库房号:_____________
为加强库房及库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因发生火灾造成公共及私人的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协议,请租赁商户按照本协议执行。内容如下: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库房提倡使用安全防爆灯。灯具应安装固定在库房走道的顶部,灯具距离货垛、货架应大于50厘米(灯具下方50厘米范围内不允许摆放货物)。
库房内严禁私接乱拉临时电源线,严禁在库房顶内架设线路,并做到人走灯灭。
库房内不准安装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热杯、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库区为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自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及作业。
库房内严禁住宿,严禁在库区公共通道内堆放货物。
库房租赁户应对自己库房内的货物自行投保。
库房租赁户必须服从库区管理人员管理,违者将依照市场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库房不准私自转租转借他人,违者市场将无条件将库房收回。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保费: 商户电话:
保额: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摊位号: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2
总包单位: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护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武汉市地方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特鉴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2.分包内容(范围):电梯安装施工
甲方所承建 工程的 电梯安装施工 (作业项目)由乙方负责施工,
3.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的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方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史国保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 甲方指派 周五兵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施工过程;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录、制度和法规。
第三条 甲方的负责和义务
1.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有权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4.负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失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四条 乙方的负责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安全协议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江岸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安全资质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7.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8.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要求正确用电。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9.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0.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1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4.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15.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生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 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检查、指导,双方应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协助施工,应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派员协助,乙方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允其上岗,并对安全负责。
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均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部门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擅自方负责。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施工方负责。甲方应协助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故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条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等非总包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均由分包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负责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无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第七条 争议
在本协议执行期内,若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在工程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它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甲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乙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3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在使用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术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核验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在铲车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四、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二、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四、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四、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六、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七、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 单位:武安市新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章)
乙方负责人: 单位: (章)
协议订立时间: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5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保范围:
承包形式: 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工程死亡事故为零。
2、工程重伤事故为零。
3、工程轻伤事故月不得超过 零 人。
4、无重大生产火灾事故及设备事故。
5、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扬尘进行有组织控制,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6、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职业发病率为零。
7、施工面积超过三万平的积极配合总包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二、职责权限
甲方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
3、在乙方进场时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分部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负责人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6、甲方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每周一须组织施工现场分包单位进行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7、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8、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甲方权利:
1、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2、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4、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6、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7、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8、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9、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乙方责任: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2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2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负责依据JGJ46-20__《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8、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接受甲方安全部门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及检查。
9、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0、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工人必须对交底内容签字认可,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1、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2、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4、严格按照天润建设公司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5、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6、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7、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8、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19、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0、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
21、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2、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3、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4、必须遵循甲方关于环境管理的目标、指标要求,保证施工过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地方标准。
乙方权利:
1、重点部位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三、乙方交纳安全抵押金要求: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公司《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年度结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在工程结算结束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300元。
2)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3)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4)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5)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1) 施工现场个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以100-1000元罚款。
2) 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3)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4)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5)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8)四口、临边无防护。
9)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10)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11)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12)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1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14)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15)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3)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4)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0.3%给予处罚。
五、补充条款
乙方应按照北京丽贝亚成都苏宁广场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相应补充条款执行
六、合同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合同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如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我方没有收取管理费用。
4、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安全工程部备案一份。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七、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6
协议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协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合同关系说明
1、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关系。
2、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 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 工程的建设单位( 中铁房地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中铁建设集团收取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费 元,代替建设单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本协议特别指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取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安全管理费用,对应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是指:
(1)对协议单位法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入场验收;
(2)对协议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
(3)对协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
(4)中铁建设集团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责任时,发现协议单位在入场时不能提交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无法证明有效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反映,即认为中铁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履行完毕。
2、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协议双方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健全各自单位在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四)协议双方的安全责任划分约定
1、协议双方责任区划分约定
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如下的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施工区:以与各自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确定的施工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施工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各自的安全责任区域;
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各自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所必须的办公、生活区间为责任区域。
2、协议双方安全责任界定的其他约定
1)协议双方应本着对参建各方负责的态度,妥善进行内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伤害(既不伤害自己、又不伤害别人,又不被别人伤害)。
2)协议双方中的一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及双方协议约定,对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潜在不利影响时,另一方有权对该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有权对由于该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损失,进行索赔。
3)协议双方应加强各自单位分包人员的管理,重点做好如下几点:
a.本单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严禁进入对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非工作原因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发生任何伤亡事故(自己被伤害或伤害别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b.协议双方因施工原因需进入对方施工区域时,协议双方应协商协调,切实做好保护工人的防护措施,避免工人收到伤害。
c.协议双方应该各自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损坏对方安全防护设施或破坏对方安全管理的行为,因本单位人员在对方施工区域内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人员所在的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承担对对方单位造成的误工等各类损失。
d.协议双方应重点关注双方工序交叉时可能会产生的对对方的不利影响,避免违章施工或违章指挥对对方产生伤害。
4)协议双方施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现场管理规定或发生无法预料的意外),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单位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5)协议双方施工人员,未违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或现场管理规定,而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由于对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报告约定
1、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应首先由事故者隶属的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本单位法人单位按程序进行汇报。
2、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均应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和事故者的救护工作。
3、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应积极配合政府事故处理小组的事故调查工作。
4、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协议双方区分安全管理责任的主要依据,具备应有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协议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协议双方任何一家单位退出本现场则本协议自动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协议双方项目经理部、法人单位分别存放一份。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楚天商城经营户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乙方丙方就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具体分工。
一、甲方乙方丙方负责本店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培训工作,制定各自的灭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二、负责各自经营店铺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 管理措施。
三、发生火灾隐患时,三方协同救火,要分工明确,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四、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在经营房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五、甲方乙方丙方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具。
六、甲方乙方丙方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子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甲方乙方丙方须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八、甲方乙方丙方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九、甲乙丙三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8
为了搞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结合叶县实际,特签订如下协议:
1、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从事其经营活动,违者将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2、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及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必须接受当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随时随地的安全监督与检查,不得无故拒绝。
3、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必须根据根据的有关规定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其经营活动,杜绝先经营,后办证。
4、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使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必须参加定期检验,严禁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或不参加检验的设备投入使用。
6、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费用。
7、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向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难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反映,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8、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全心全意的为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搞好服务,积极认真的解决他们提出的有关问题。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9
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公司的现场及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乙方)在公司厂区内进行机械工件喷漆作业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喷漆场地、电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腻子等喷漆所需材料);以及喷漆劳保用品,提供乙方人员随甲方员工每班一次工作餐,餐具乙方自备;喷漆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承包费。
二、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
三、乙方必须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派予的喷漆工作。
(1)乙方人员在甲方喷漆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护甲方设施,团结工友;节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费及丢失,及时清理现场,爱护环境不得超标排放。
(2)乙方负责乙方喷漆人员的管理、安技和劳保措施落实及安全培训,确保乙方人员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病,对乙方人员的安全问题负责。
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无甲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等自理。
(4)乙方人员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人为或失误造成损坏应予赔偿甲方损失。
三、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依《民法典》处理。
发包方:____制造有限公司责任人______
承包方:责任人______
年月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10
总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及业主方的财产安全,规范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本着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业主方的责任: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监督管理。
(3)在组织审查相关方施工组织设计时,负责同时审查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督促相关方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相关方责任范围:
(1)服从业主方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全面遵守业主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向业主方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工作。
(2)相关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建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其人员、装备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报业主方相关部门备案。
(5)接受业主方、监理、政府有关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6)保持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划一,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着色、设置。
(7)相关方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区划明确。临时搭建的工棚应美观、规范。
(8)凡由相关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应由相关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事故。
(9)凡由相关方责任造成的机械、设备事故,应由相关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业主方有权利从相关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以对该经济责任做出支付:工程施工中产生隐患,导致后期发生事故的,在保质期内,业主方有权利从相关方的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以补偿事故造成的损失。
(10)承担合同中明确的其他安全工作责任。
二、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三、经济责任:
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实行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里程碑计划,考核予以奖惩兑现。
2、对相关方的违规违制行为,应根据业主方的相关违章处罚标准,扣罚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3、相关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业主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业主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奖罚规定。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违章处罚,业主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加倍扣除,并视情节给予警告。
四、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相关方承担的全部施工项目结束,质保期满后此协议自动失效。
业主方: 相关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11
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项目经理部):_______ 乙方(劳务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因工死亡、重伤率为零;
2.轻伤频率控制在 ‰以内;
3.特种工人持证率100%,实施施工工伤保险和劳动保护100%;
4.创文明、标化工地。
二、责任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职责:
1.依据国家、本地区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包括总包)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帮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工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2.施工前须对乙方的工人进行安全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并根据本工种的特点及乙方的施工内容,对乙方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对乙方有督促、监督、检查的权利,严禁违章指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4.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手续。
四、乙方职责:
1.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学习甲方的安全教育内容。
2.特殊作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权利拒绝违章作业;对于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4.施工期间,每日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根据当日施工任务,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作业场所和机械(具)等安全环境状况,落实注意事项,作好详细记录,以供甲方检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护用品,施工时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施工现场脚手架,以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确实需要拆除改动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责任自负。
7.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同意,并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专人值班。
8.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标化、文明施工创优活动,要求班组作好工完场清工作,保持场容场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维持现场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备或向甲方租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直接责任;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私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直接责任。
10.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本地区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五、其它
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13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14
以下的“甲方”指为服务发包的拉法基瑞安公司贵州BU相关企业, “乙方”指提供该服务的合同方企业。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及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以便双方信守,严格履行。本安全协议一经签署,将作为双方购销合同或订单的一部分,与购销合同或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职业健康、安全基本要求是为在拉法基瑞安公司工作的乙方(合同方)及其分包商所制订。本要求意味着遵守适用的当地政府机构制订的条例和规定、强制性的协定和合同文件要求。每一个合同方都必须保证它及所雇佣的分包商(如有)满足这些要求,以及在本样本条款中列出的其它可适用要求。乙方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防止伤害人员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
一、合同方(下称乙方)的安全责任
负责在我公司(下称甲方)现场工程施工或服务期间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其工作人员完全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的违约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甲方现场工程施工或服务安全文明生产,确保无伤亡及机械设备安全事故。
在施工或服务开始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培训。经安全培训合格,并与甲方对应部门授权负责人、安全人员一起进行工作风险分析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务。
在每天工作开始前,乙方必须通知甲方授权人员。在获得甲方负责人员同意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务,禁止不通知甲方人员就私自进入工地开始作业。
对于有安全风险的作业,在风险未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前,乙方工作人员可以拒绝作业。
对于甲方授权人员的错误指挥或工作安排,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授权人员的上司,在影响到安全时,还应立即通知甲方安全部门。
如果有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方面未通过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安排其在甲方进行施工或提供服务。
乙方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结束后凭培训签字到甲方指定部门办理出入证。没有出入证的人员,如无甲方授权人员许可,不得进入甲方场地。
在开始工作前,乙方必须按照工作风险分析的要求,落实每项保护措施并获得工厂安全部门认可之后,方可以施工作业。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配置符合甲方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格的安全帽、带钢头的劳保鞋、反光工作服、防护眼镜。甲方有权拒绝穿戴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进入甲方施工/服务场地。
在进入甲方厂区或施工场地,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佩带好所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对于未按照甲方要求佩带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甲方有权按照其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对乙方进行处罚(包括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等)。
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具有完成相应工作的技能和经验。对国家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具有合法或有效资质证书(如电工、焊工、架子工等)。
乙方不得雇佣不具备作业所要求的生理条件的人员在甲方从事作业。乙方不得雇佣童工。
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状况可靠的设备。对法律法规要求校验的设备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进入甲方生产区或施工区域时,必须配戴好使用状况良好的安全帽、工作鞋;在离地1.8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全身式,高处有移动时需有双挂钩);在粉尘、嘈声大的地方应按照要求戴好口罩、耳塞;在焊接、切割作业须戴好专用防护眼镜、焊工手套。
甲方可根据施工/服务的特性,要求乙方为其工作人员配置个人防护用品,乙方不得拒绝。
如果乙方在甲方有脚手架作业,乙方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架设,所用木板合格并且两端固定在脚手架上。乙方必须按照架设作业规范进行。架设完成后必须认真检查并经甲方确认,挂绿牌方可使用。
在具有危险能量的设备、工艺系统上工作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上锁挂牌验证制度。
乙方工作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业区域开展工作,不得在甲方其他区域随意走动或触摸现场设备。
乙方工作人员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甲方和国家相关安全规章制度,采取措施杜绝任何违章行为的发生。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在工作现场睡觉、打闹。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从空中向下抛扔钢管、脚扣等物体,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对于甲方规定的高风险的作业,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设专人指挥和管理。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安排其工作人员或代表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或安全培训,并且将甲方的安全会议行动计划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每天作业结束后及时将现场产生的废物清走,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施工完后乙方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将施工垃圾运至甲方规定的地点。
乙方车辆进入工厂生产区时,行驶车速不得超过甲方限速要求。车辆必须停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乙方司机进入施工区域时,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乙方不得雇佣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进入厂区。
对于违反本协议以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或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金额将根据其行为、影响、频率和态度等根据甲方的管理制度执行。
对于严重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替换,乙方不得拒绝。
对于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甲方厂区或施工区域。
对于在作业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整改项目,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在期限内整改并获得甲方认可。
对于不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并不积极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撤离甲方作业现场或厂区,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获得合同或定单时,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或雇佣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等,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为乙方安全事故导致的任何经济赔偿。
乙方原则上不得将甲方的作业项目外包给其他方,对需分包的工作,需要获得甲方的同意和认可(包括安全认可)。
乙方雇佣的分包方,安全管理和安全要求等全部遵守本安全协议的所有内容,乙方承诺其分包方接受并遵守本安全协议的所有内容,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保留对乙方追究损失赔偿的权利。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为乙方提供入厂安全培训并办理出入证。
根据乙方的要求和询问,解释甲方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检查和监督乙方以及乙方雇佣方的安全方面的工作(包括设备、人员等)。
任命对应部门授权负责人,并协助乙方开展工作风险分析。
及时认可乙方的保护措施并安排和指导乙方工作。
协助乙方开展安全风险、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
三、安全保证金
作为签订合同和本协议的安全承诺,根据施工项目风险程度,乙方须缴纳1000—100000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的专项安全保证金。以上钱款交到甲方财务部保管。
履行合同期间,如乙方有下述条款三的违章行为,将会被处罚,罚金在乙方安全保证金中抵扣。如罚金总额超过保证金,将从合同款中扣除差额,或要求乙方现金补足。
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将退还安全违章处罚后剩余的安全保证金。
四、违章处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违章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处理依据有:
本协议。
集团和拉法基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处理办法:
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违章处理包括:警告、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终止合同。
安全违章罚金单,经公司安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到财务部门执行。
乙方、乙方雇佣人员或其分包方,如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的行为,将导致如下安全违约处罚:
严重程度
违章次数一般违章严重违章
违规造成事故
第一次书面警告书面警告500~5000元
第二次100-200元200-1000元终止合同
第三次200-1000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
对于乙方多人同时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每人次处罚1000元。同时,对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处200以上1000元以下的处罚。
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在收到甲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将受到200-5000元的处罚。
对于乙方频繁出现不遵守安全规定的合同方,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如果乙方人员出现三次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甲方将要求乙方将该员工调离甲方现场或辞退。
其它奖惩约定:
以上安全违约处罚并不表示为甲方对的乙方、乙方雇佣人员或乙方的分包方或乙方分包方的雇佣人员的全部违约处罚条例,甲方将根据其公司安全制度,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处罚,乙方不得拒绝。
上述安全违约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独立于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订单的效力,双方购销合同或订单的解除、终止、无效,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15
总包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就工程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相关题,按照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各方遵守执行。
一、总包方、分包方(甲方分包)方责任
1、专业承包单位施工前,应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项目部)提供项目组织机构、公司资质及在该工程的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称、联系电话等。
2、专业分单位承诺服从总包管理,遵守并认真执行总包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指令及要求,并做好工人入场登记记录,
3、专业承包单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接受教育人员、接受交底人员必须达至100﹪,以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分包方自行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入场、每周、班前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将考核结果报总包方安全部门,专业分包单对其真实性负责。
4、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及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保证施工过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专业承包单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专业承包单必须限期整改。
6、各专业分包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立即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你单位承担。
7、专业分包单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安全部同意,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
8、专业分包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后上岗。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9、专业分包单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10、专业分包单进场的电箱电缆、机具设备、手动工具必须状态良好,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禁止不合格机具进场。专业分包单用电须提前与总包联系,由总包电工指定用配电箱进用电搭接,禁止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路,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搭设安装,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11、专业承包单凡新进工人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负责人加强日常检查,规范工人的穿着、系帽带、戴工作卡等个人形象问题,强制制止现场随地大小便、乱涂乱画等恶习。
12、专业分包单工程材料、施工机具设备进场,须填写《材料进场申报表》《施工机具进场登记表》经总包项目部确认卸放位置,需退场的周转料具、措施性材料进场时填写《周转料具退场申请表》,经总包项目部确认数量,检查确认满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后进场,各单位保存单据表,退场时凭表报验出场。
13、专业分包单保证作业面严格执行工完场清。作业前材料堆放整齐,作业中保持材料不零乱,通道畅通。作业面整齐有序,作业后剩余材料收拾干净,堆码整齐,垃圾及时清扫运到垃圾池,流动作业的包装盒、焊条头等放入随身携带的垃圾袋,严禁随手乱丢。
14、专业分包单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必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5、专业分包单自愿承担因为自身原因造成安全、质量等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6、专业分包单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7、专业分包单所属人员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专业分包单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8、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施工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
20、建设单位(业主)、监理、总包单位对在定期联合安全、质量检查中发现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专业分包单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否则总包单位可对专业分包单进行经济处罚;
21、禁止专业分包单施工人员窜岗到其他单位无该项工作无关的施工区域,否则后果自负;
22、专业分包单自愿进场后先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5.00万元作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对于违规的责任单位将从保证金里扣取,保证金额不足时,专业分包单应 10 日内再交现金补足。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总包可以要求业主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30内退还保证金。
23、专业分包工程,其管理和临时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经双方协商用水按人民币 5.00 元/吨,用电按人民币 2.00 元/度,由专业分包单向甲方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纳。
24、专业分包单位不能随意破坏其它施工班组的成品、半成,如有损坏,所修复的费用你单位全部承担。
二、 施工人员职责
1、专业分包单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专业分包单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甲方辞退。
4、专业分包单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当天卫生当天清扫,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如果因专业分包单位原因给总包单位造不良影响或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处罚的,总包单位有权利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并有权要求建设单位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三、 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完全承担,并自行负责伤、亡、残、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若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由专业包单位自行负责和承担,总包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总包方或总包方以外的专业分包单位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一律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3、如果因专业分包人员责任导致的一切的安全责任事故一律由责任分包方完全承担(比如临边防拆除未及恢复造成现场其他人员坠落,私搭乱搭临时用电等一切违章行为造成的他人伤害),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建设单位应支持和配合总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总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作出的合理经济处罚决定,建设单位应予以执行,并在当期的专业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总包单位。
五、本协议一式3份,总包方、专业分包方各执一份,建设单位(甲方)各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签章) 总包单位(签章): 专业分包(签章):
现场代表负责人 现场代表人: 现场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日 期: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16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工业气瓶安全使用、运输和存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租用气瓶安全协议如下:
一、保证措施:
1.乙方必须提供其安全资质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安全资质证明等;
2.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体,必须有准确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安全标签),安全标签张贴在外包装上或放置在易于查找的位置,该说明书(或安全标签)包括化学品名称、分子式、组分含量和名称(混合物)、合格证(产品等级)、生产日期、危险标识、危险说明、禁忌物等;
3. 所提供的汇流排、供气管路、阀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保证我公司的使用安全;
4.包装:
(1)气瓶必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之内。
(2)对瓶装介质主要危险性及次要危险特性的确定由乙方根据——及各种气体相关标准确定,确定后应在气瓶上粘贴气瓶警示标签,标签必须符合《气瓶警示标签》——的规定。
(3)对充装气体的气瓶(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必须其充装气体与气瓶颜色相对应。气瓶颜色、气瓶的字样和色环应符合《气瓶颜色标志》——规定。
(4)对气瓶瓶体上的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5.运输安全
(1)乙方负责工业气瓶的运输安全,直至乙方运至指定位置,并协助妥善入库;
(2)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业气瓶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乙方对工业气瓶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应具有相应的运输资质,且在手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4)对于相互起剧烈化学反应的工业气体,不允许同时运输,必须分开运输;
6.特种气体的验收入库要按照《特种气体运输、存储管理规程》《特种气体安全检验标准》执行。
二、责任范围
1.甲方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各类工业气瓶进行入厂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退还给乙方,乙方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2.甲方因工业气瓶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或乙方提供的产品错误,退回给乙方的,乙方必须在7天之内取走,在此期间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在使用气体过程中,对气体的使用、更换、保管要安排专人负责;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加强管理,保证气体的安全使用;
4.如果因工业气瓶及汇流排、管路系统非人为原因损坏或缺少警示标识、说明,而发生的气体泄露、燃烧、中毒、爆炸等事故,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损失);
5. 如果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积极配合并给乙方整改创造条件;
6. 甲方因自行配套设施不全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同时,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也要负责赔偿。
7.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甲、乙双方供货合同确认起,供求关系结束之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17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甲方(主管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加强对乙方开发丙方建设但处于停工状态的_________(以下简称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严而发生完全事故,根据安全管理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的原则,乙、丙方特向甲方签订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书。现将乙、丙责任明确如下:
一、甲方(主管单位)责任
1.甲方切实做好监督职责,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发现停建工地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设单位)责任
1.监督丙方按责任履行职责;
2.负责安全防护和值班所需费用。如丙方垫付,待工程结算时一并结算;
3.施工单位(丙方)已解除合同离场的,其丙方责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单位)责任
1.切实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护。未建围墙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砌筑_________米高、美观大方的封闭式围墙(样式由甲方提供),设一处封闭式大门并上锁。平时加强对围墙的监测,防止因基础不牢或台风暴雨发生围墙倒塌造成伤人事故;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职责并安排24小时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建工地范围;
3.停建工地四周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加强对现在脚手架的检查,对搭设时间长,已出现变形和快要倒塌的脚手架,应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隐患,要防止台风吹倒脚手架而伤人伤物。
5.带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强对地下室的管理,尽可能长期抽干地下室的积水,将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暂时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地下室,要加强临边洞庭洞口的防护。
6.做好工地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对已停止使用的线路、电箱、开关等全部切断电源,防止雷击、台风带来的触电伤亡事故和人为的误触伤亡;
7.彻底清理三无人员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坚持未完工验收绝不能使用的原则;
8.不准将停建楼房出租经营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经营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结束经营,封闭经营场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废品收购站,堆放废品杂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废品收购站和仓库的要尽快清理。
9.加强对停建楼房的自身质量监测工作,对已砌好的砖墙要加强检查,防止台风吹倒砖墙、吹坏门窗玻璃伤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或外单位人员在停建工地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丙方负责。_____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与_________路交界处。
本责任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1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环境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对承包风机维护检修的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负责的行为,防止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环境污染等,确保现场工作过程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名称:
地点:
范围:
期限:风力发电机组质保期满为止
一、安全目标
1.1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1.2 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 杜绝重大工作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1.4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5 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 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7 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8杜绝群体卫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执行法律、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3 《电力建设文明工作规定及考核办法》
2.4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最新版)》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境管理例会,对乙方安全环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通报安全文明工作状况,乙方必须准时参加并按要求积极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
3.2 甲方要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宣贯,特别是有关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内容的宣贯。应向乙方明确工作过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环境管理文件资料。
3.3 工作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工作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3.4 甲方要依法秉公办事,组织开展所属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工作,经常性地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环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环境管理与甲方接轨,并处于受控状态。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工作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决定。
3.5 乙方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问题,甲方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尽量缩小影响,减小损失。
3.6 甲方应贯彻承包工程先订合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
3.7 乙方发现工程现场存安全隐患,需要相关方整改的,甲方应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消除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环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颁布实施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接受政府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执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关安全环境的管理程序,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4.2 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才可承包,并订立本协议。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乙方单位人员进场和中途补员时,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辞退。
4.3 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4.4 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隐瞒、拖延不报,应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5 乙方必须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 当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工作。
4.7 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4.8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消防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4.9 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统一要求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10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划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工作、环境及设备维护负责。按顺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并及时清理。
五、事故处罚: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考核。
5.1 事故处罚: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类障碍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2 人身伤害:发生人身伤害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3 发生设备二类障碍及异常的处罚如下:
5.3.1 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5.3.2 发生非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5.3.3 发生人为责任异常,扣罚责任单位400元。
5.4 安全管理
5.4.1 日常考核:
5.4.1.1 发生火险、火情的考核,执行本细则“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2 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事件的考核,执行地方公安部门和本细则“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年内首次发现,考核100元,重复发生加倍考核,发生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考核100-200元。
1)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2) 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 高空作业随意抛掷工具和材料;
4) 酒后上班工作;
5) 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以及不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6) 氧、乙炔瓶混放、混运;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8) 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走捷径
9) 架子搭设不合格,跳板没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拦;
10) 停电作业没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
11) 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5.4.2 安全管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50-100元;
5.4.2 .1 各种安全工器具没按时检验,每台次考核100元;
5.4.2 .2 工作人员危险点不清或安全措施没全部执行,考核100元;
5.4.2 .3 本部门、本班组发生不安全事件没有认真进行专题分析,考核100元;
5.4.2 .4 没按时进行安全活动、没按要求学习上级文件、安全通报,考核1005.4.2 .元;
5.4.2 .5 事故通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单位领导没签署意见,考核50元;
5.4.2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执行,考核100元;
5.4.2 .7 电缆防火一处不合格,考核50元;
5.4.2 .8 “两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元;
5.4.2 .9 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试不及格,每人次考核50元;
5.4.2 .10 各种报表、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不及时上报,每次考核50元;
5.4.3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凡发生设备二类及以上障碍、人身伤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门,由部门领导负责立即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不按规定报告者即为隐瞒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按同等事件给予加倍考核。
5.4.3.1 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件处理:
1) 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2) 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 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4.3.2 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发包方(盖章):(甲方)
代 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乙方)
代 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19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对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地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办理。
一.分包项目开竣工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文明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安全管理责任人
总承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分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四.协议内容、双方责任
总承包单位
1、签定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向分包方提供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组织学习。
2、坚持教育领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参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情况,对分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参施人员了解、熟知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涉及现场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项施工前,对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责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有权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据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施工生产和生活责任区,划分到分包单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
6、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临时用水设施、大型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标准。完全因总包方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7、协调各分包方之间配合,安排施工时间、作业区域和机械设备使用。
8、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分包单位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依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经常对所属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安排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消防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参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进场手续
1、进场后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外地企业进京注册备案手续、人员花名册、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报总承包单位备查,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协议。
2、按照北京市对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工人相关证件。
(二)现场管理
1、按照总承包单位划分的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加工区,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管理所属区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执行总承包单位的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厕所)管理制度,认真搞好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在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煤炉”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现场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库)周边,必须设置消防水源或足够的消防器材,以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过20米的,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立管,管径要求不小75mm,建筑物每层设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和水枪。临时消防立管应在正式消防系统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严禁在工程内住人或设仓库,现场严禁住宿非施工人员或家属(老人、女性、小孩),违反此项规定总承包单位有权停工和处罚。
7、严禁挪用、破坏、损坏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损坏的负责维修,严重的要赔偿或接受处罚。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现场设施,必须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
8、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分包单位坚持日常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工人违章进行教育、处罚,杜绝类违章。
9、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现场重点消防管理区域和消防设施设备处,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统,防止消防系统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现场动用明火施工作业(电气焊、喷灯等)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和消防器材。现场开具的动火证当日有效,施工区域和作业项目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开具动火证。
2、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已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申请动火证时出示原件审核后方可开具动火证。
3、未经总包单位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动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机、气割设备、防水喷灯等涉及动火作业的机具设备,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机具设备引发事故。
5、现场防水、油工作业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内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携带当日或当班工作使用量。作业时必须与动火作业项目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垂直方向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6、现场的结构临边、洞口动火作业,必须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兜挡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坠落引发火灾。
7、分包单位使用的电焊机一、二次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两头接线处使用压线设备接牢,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一二次线端必须有良好的防护罩和接地装置。电焊机必须使用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器。
8、分包单位使用的氧气、乙炔瓶焊割设备必须使用具有相关资质供货单位的合格压力容器瓶体和焊割具,保证使用过程中,气瓶的压力表、气管、回火防止阀性能良好,无破损情况。
(四)生活区管理
1、分包单位的食堂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图纸进行布置,使用的燃气设备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合格产品,燃气瓶与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间内,应存放在操作间以外的房间。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电气蒸饭车或燃气蒸饭车要确保安全,电气蒸饭车要有专用的开关箱控制,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标准设置。燃气蒸饭车的燃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间内。
3、食堂及储物间内严禁住人,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4、宿舍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业不予批准。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5、宿舍区用电实施日检制,总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分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要每天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私拉乱接”违章用电情况,立即进行拆除和处罚,保证用电和消防安全。
6、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宿舍楼要设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发生火灾时的人员逃生和自救。
五、违约
1、根据本协议约定,若分包单位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协议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4、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奖惩
1、施工过程中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总承包单位根据北京市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视情节和造成损失情况给予20-50000元经济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承包单位杜绝了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有功人员总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七、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单位人员发生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签章) (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20
甲方:
乙方:
下学期,我校住宿生将住进学生公寓,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家长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使全体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现由学校与住宿生及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增强防火意识。任何同学不得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给予停宿处理。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学,不得留宿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员,如有违反,作停宿处理。
3.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私自存放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4.宿舍内禁止使用手机及电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手机充电、电蚊香、热得快等),一经发现,除停宿外并按《官蔡学校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5.严禁无故接触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装宿舍内照明设施和其他宿舍设施。
6.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破坏门锁及宿舍内的一切生活设施,违者将收到停宿处理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7.对不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围墙出校园,作停宿处理,并按《官蔡学校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两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
(1)不整理自己床铺的。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齐的。
(3)不按时做好值日工作的。
(4)将零食带入宿舍的(水果除外,因晚自习后学校本着非营利原则提供副餐)。
(5)在宿舍乱涂、乱画,将脚印蹬在宿舍墙上的。
(6)下晚自习后三十分钟,无故不进宿舍、影响他人休息的。
9.严禁在宿舍楼随地大、小便,乱倒水,破坏、偷盗其他同学生活用品及搞恶作剧,一经发现将作停宿处理。
10.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区,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区。
1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突发事件处理人:
宿舍值班老师学校行政值班领导此协议在每学年初签订,一式两份,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住宿生、家长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曲江文化大厦安装工程水电专业劳务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__)87号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________《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甲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甲方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专业分包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专业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室内装修、门窗安装等风险性较低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桩基施工、玻璃幕墙安装、外墙装修、管线电路安装等危险高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名单报甲方备案。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
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第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 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22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甲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一、 本协议适应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电力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承接项目有关的、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三、甲方将本项目发包给乙方,为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项目:
1. 发包项目名称:
2. 承包范围:
五、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
六、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政府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 甲乙双方必须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有明确的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参与承包项目的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现场管理有效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名单。
3. 乙方应有针对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双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施工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施工环境、施工特点与要求、停电范围。
5. 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后组织落实。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等危险或引起人身、设备事故的施工,乙方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安全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施工组织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应监督乙方实施情况。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乙方应在施工现场有危险因素的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当向施工人员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满足施工要求。
6.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监督其自觉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7. 工程开工前,甲方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或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由乙方向甲方预交)。乙方人员在施工时违反有关规定时,甲方应予以教育,必要时予以考核。并通报乙方,同时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伤亡事故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保证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坠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名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场作业。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掌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须劝其退出施工场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提出申报,并经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场作业。
10. 在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指定 张万里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贾海东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有关的安全管理事务,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安全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佩戴相应袖标。并根据锅炉班检修期间“安全及文明生产注意事项”表格(另附,开工前交乙方)每日进行布置,检查,整改,落实。乙方项目工作负责人检修期间参加锅炉班早会,工作负责人汇报昨日主要工作进度、安全、文明卫生情况、需要班组协调的问题等,将锅炉班早会与本项目安全相关的问题传达给工作班成员、并布置落实。乙方每日开工前进行站班会,布置每日工作,对当日工作进行危险点,,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针对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2. 乙方作业人员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经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于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13. 乙方在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及工器具,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说明书应书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全部责任。
14. 乙方每日开工时工作负责人要和工作组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乙方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验收签名,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高空作业1.5米以上作业均应系好安全带,并保证上方悬挂点牢固可靠、对高出作业临空面采取挂安全网。安全带无悬挂的地方,需架设安全绳。
15. 现场交叉作业设专职协调指挥员,外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到不违章指挥,杜绝野蛮作业,坚持按照工艺标准组织生产。经常在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纠正违章现象,保障本单位安全有序生产。作业期间现场安全负责人因事离开现场必须临时指定一位负责安全监管,若长时间离开必须主动向发包班组联系人说明情况,同时到检修部安全员处备案。二个及以上作业点,每个作业点均应指定工作负责人、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6. 进入烟风道内作业,须采取受限空间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办理特殊作业措施票,履行特殊作业许可手续。作业时,孔洞外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始终坚守在孔洞边,如需离开,必须先派人替换。
17. 行车操作必需有相应操作资质的人员担任,起重作业时专人指挥,起吊作业现场区域设置必要的围栏。专用吊车进入现场必需报安监部备案,起吊大件需有专门起吊方案并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并甲方相关人员现场全过程监护。
18.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齐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合适的防护服、手套、防护眼镜、耳塞等,防止作业现场粉尘、噪音等对作业人员健康造成伤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在现场备置文件包备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动火作业需要办理动火申请的应有动火措施票,特殊作业工作时需要有特殊作业措施票;现场安全巡查表;作业指导书(内含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作业指导书需由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签字确认);特殊工种证(原件或复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监督检查记录表;节假日加班申请(遇节假日和夜间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员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1.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市、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开展经常性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3.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门人员值班。
24. 承发包工程必须贯彻先订承包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
25.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项目承接企业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本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非甲、乙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政府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向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上报。乙方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及其它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对其资质证明、安全技术措施等已审核认可,或已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而免除其相应责任。
27.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8. 本协议订立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9.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及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责任班组负责人:(签字)
项目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立协日期: 立协日期: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2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ZLD630系列高处作业吊篮。在租用期间,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吊篮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本协议使用对象
1、工程名称: 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2、施工内容:外墙保温及真石漆施工
3、工程地址: 来安县新城开发区,新丰路、向阳路和来安大道交叉口
二、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确定进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工程竣工租赁之日止。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建筑物的相关平面图。
2、落实专人负责吊篮的安全管理。
3、提供安装吊篮所需的垂直运输设备及提供搬运人员并搬运到位。
4、确保屋面、墙面、地面、阳台、窗户、遮阳板等吊篮运行周围空间无障碍及易坠落伤人的物品。
5、提供合格的专用电源、电器箱。按标准设置避雷、接地装置(避雷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
6、吊篮下方必须设有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及警示线。
7、吊篮在施工中为了避免碰撞建筑物墙面,需将吊篮靠墙一面的两端立杆及横杆用厚海绵或软外装物进行包扎,以免损坏建筑物及吊篮。
8、认真检查吊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行解决,全面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知识,并接受基本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吊篮使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
9、甲方必须按规定做好机械、电器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清洁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或通知乙方协助检修。
10、遇雷雨天、雪天、雾天、风力达5级以上等异常天气时,应停止运行吊篮,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1、吊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协议》、《安全技术交底书》、《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人员守则》,否则不得上岗。吊篮施工人员如违规操作,没有按规范要求做好自身保护,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2、吊篮如需移位,必须通知乙方,不得私自移位,并且要对吊篮的一切设施进行检查和保护,特别是屋面配重和悬挂机构的检查和保护,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四、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编排好吊篮施工方案,并报请甲方批准。
2、吊篮按施工方案的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确保吊篮各部件连接点、配重、电器箱、提升机、安全锁以及限位装置等安装合格后交于甲方使用。
3、吊篮安装人员做好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基本安装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对吊篮进行检查。督促吊篮操作人员做好吊篮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制止违章操作。
4、为避免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积极做好维修工作。
五、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为吊篮租赁期内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执行本协议。
六、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正本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24
一、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省市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分项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合同执行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协议承包范围
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职工人身安全和生活设施,生产设施,机电设备及施工安全等。
2.目标管理承包内容
(1)坚持实现“五无”即全年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害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中毒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执行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现场自检合格率100%,优良率60%以上,并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样板工地。
3.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不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安全坚持和安全教育制度。
(3)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
(4)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施工期间乙方派 同志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处理工程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乙方在施工期间不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处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如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8)乙方在施工现场作业中平均15人必须设立一名义务安全监督员,佩带明显标志,督促检查施工安全情况,使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9)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1)乙方人员对现场施工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人员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2)乙方须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试用期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积极配合整改,整改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线短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3)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执行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的详细交底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有特殊原因需甲方提供的机械,乙方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并做好移交手续,移交的机械由乙方负责保管及维修保养。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原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5)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查证件。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并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16)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甲方提供脚手架、电气设备,必须在使用前甲乙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
5.本协议所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与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不符合的,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协议经立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近,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
7.本协议与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25
总承包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分承包单位: 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乙方入场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协商办理缴纳保证金 元,并且明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方电缆、配电箱、开关箱、电表箱,乙方自备所有用电设备及工具,并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电;
3)甲方为乙方接好电表箱,每月按电表收费(每度电按1元计),并收取电损费10%,乙方要按时交纳电费。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电费,甲方有权停电。
4)乙方进场后,必须按TN-S系统布线,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无乱接乱挂现象,严格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监督否则出现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责任。
5)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用电规范,遇到上级部门检查应服从检查需要,必要时采取临时停电措施。
6)夜间临时用的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乙方不得私自接电所有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程序。
8)所有接电必须有项目部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9)电焊工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防护用品。
10)严格执行我单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现以上协议内容或规范要求的行为,将对分包作业队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从保证金里扣除,不够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给甲方。
12)项目部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执行停工、罚款等措施。
13)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如遇到同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26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条例),切实加强防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和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经甲方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按照防火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火安全。
二、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项目经理部明确)防火制度,经常对职工开展遵章守纪教育。
三、乙方动用明火应向甲方办理许可证手续,经甲方批准方可动火。
四、动火时,乙方应指定防火监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进行监护,对监护人要签发工作交底书。
五、严禁使用电炉和电钨灯取暖、烘烤衣服,严禁自砌土灶烧煮食物。
六、宿舍内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应到甲方设立的吸烟区。电饭锅、电炒锅、液化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七、乙方对甲方设置的灭火机、消防箱、消防水带、消火栓等器材设备,有共同管理之责,未经允许严禁挪用、不得任意玩弄、损害和偷盗。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对肇事人员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罚款、清退的处分。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27
发包单位: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为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第一条 本协议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合同正本同时生效同时废止。
第二条 协议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一) 甲方的职责
(1)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的法制教育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教育。
(2)负责督促乙方对参战员工进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事项的交底。
(3)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数的核定。
(4)根据有关规定,督促乙方落实专人负责其内部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对乙方制订的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措施的审核和确认。
(6)按有关规定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管理。
(7)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严重且又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8)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案件的查处。
(9)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 乙方的职责
(1)组织本本单位施工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场法制教育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教育。
(2)及时对参战员工进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的交底工作,使每一位员工懂得相关知识,掌握相关技能。
(3)编制入场人员的名册,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证件。
(4)制订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确定本单位 同志为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人,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保卫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督促所属人员进入现场时,严格执行业主及甲方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管理;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从事与本工种、本岗位有关的作业,禁止触摸、拆卸、关闭、开通与作业无关的设备、装置。
(6)严格执行甲方有关人员车辆入场、证件管理的规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入场人员。
(7)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按规定配备监火人及配置消防器材,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结束经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动火作业区域。
(8)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留下的可燃、易燃物品,妥善保管贵重物资;做到看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
(9)发生火灾、爆炸或物资被盗等事故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和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警,同时,向甲方有关部门报告。
(10)承担因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全部损失。
(11)承担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甲方被业主罚款及一切处罚的损失。
(12)乙方进入现场的机械、机具、施工周转材料要有明细清单,建立台帐,报甲方项目部有关部门备案,作为竣工后物资出场依据。
第三条 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同意按此考核办法执行;施工过程中,甲方项目部若根据现场情况进一步制定管理细则,乙方将无条件服从执行。
第四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予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需按规定履约,由于违反本协议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日期: 日期: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28
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双方《全面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就位于安全管理责任事宜,签订本协议书。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的安全。
一、甲方责任
1、确定本单位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与乙方人员联络,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
2、为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建筑物,并经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3、按时的将的大楼本体,内部的大型设备、设施等进行保险。
4、甲方在乙方按照租户规约进行管理服务时,甲方需明确的公开的支持乙方正当合法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
5、支持乙方开展合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作为负责安全管理的单位,直接负责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承担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各项安全责任。
2、乙方派驻该项目的总经理是本购物中心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责任的管理。
3、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1)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2)日常治安管理和监督工作;
(3)食品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红线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
(5)建筑及设施设备(含运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做到:
(1)制定并落实各类安全管理措施、各项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
(2)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成立义务消防队伍,落实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按政府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建立并执行安全责任日常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
(4)开展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及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定期进行技术训练。
(5)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及早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
(1)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2)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3)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营业和工作期间以任何形式封闭、堵塞安全出口。
(4)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离职守。
(5)火灾发生后,按规定及时报警,按照预案采取措施,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瞒报火警火灾。
(6)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接受调查。
(7)对工作人员,至少每季度培训一次消防知识和技能。
(8)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营业期间禁止动用明火施工。非营业期间使用明火施工时,要做登记,检查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用明火区域内易燃物,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安全。
6、在治安管理中,要做到:
(1)在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时派驻专人值守。
(2)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所之外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提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24小时对重点部位和楼内、外通道进行巡逻及治安检查,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4)发生治安案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态的扩大,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治安案件发生率低于投标文件规定。
(6)对进出的物品及进出人员进行管理,如存在可疑物品及人员,应即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7、交通及停车管理中,应做到:
(1)在红线区域范围内有完善的机动车行驶和存车管理制度和方案,并有效执行该制度和方案。
(2)对进入车库的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凭证放行。
(3)对长期存放的车辆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8、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安全)管理中,
(1)应按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对餐饮行业进行证照资质检查。
(2)定期查验从业人员健康证。
(3)定期检查餐饮区内卫生及虫害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现象按规约进行查处。
(4)制定并执行各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按规定对公共区域内进行虫害消杀防疫。
(6)定期督促租户查验厨房排烟机和烟道的卫生和油烟情况,防止火灾发生,并要求租户提供有消防部门审批专业资质的公司清洗烟机等记录。
9,在相应设备,设施的免费维保期限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设施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如维保单位未准时处理,则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法律责任
1、由甲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由乙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行政、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可按下列方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次书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三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四次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29
甲方: (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名:
乙方以珠海品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湾区佳铖电子厂厂房(三期)监理业务。因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乙方承接本项目监理业务后,应按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
2、乙方因为监理质量事故造成经济和甲方信誉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若乙方未能对项目实施有效监理,项目在质量和安全检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后面被提出批评和处罚的,甲方将分别处以该项目经理费1%的罚款,甲方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告批评或直接安排人员负责监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乙方所承担的监理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处罚的,罚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5、若乙方所承包的监理项目出现不良行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牌,应积极协调业主、施工单位解锁,停牌超过五个工作日后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5000元,并从第6个工作日开始,每天增加1000元,直至复工为止
6、乙方监理的项目如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甲方企业被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1000元/分。总监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500元/分。专监及监理员扣分不记管理违约金。
甲方:珠海品成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30
为了加强我校对校外寄宿生的安全管理,使每位寄宿生能够安全地生活、学习,我校与房东、学生及其家长多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家长在给孩子租房时,不租住有安全隐患的房子,远离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环境。
二、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经常到孩子住所了解情况,与房东协商达成学生安全有效协议。
三、家长与学校班主任老师要互通安全管理信息,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学校、房东、家长都要将孩子的校外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上。
四、房东有义务告知寄宿生用电、用水、用煤的安全使用方法,并告诫学生不要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去。
五、当有不法分子侵入学生住所,学生人身安全及财产受到威胁时,房东有责任保护学生免受伤害。房东有义务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有病卧床不起者应及时请医送药,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六、房东如发现所住学生有夜不归宿,上课时间滞留在住所现象,要严加盘问,并告知学校。如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要迅速报警,并通知家长和学校。
七、寄宿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作息,与房东和谐相处,遇到矛盾时要冷静,理智的合理的解决。不得招引社会闲散人员到住所聚会,吸烟酗酒等。
八、寄宿生要文明寄宿,遵纪守法,洁身自爱,互让互谅,学会相处,让家长、房东、学校放心,要立志成才,在校外争做合格小公民。
九、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了学生的校外安全,让社会、学校、家庭稳定,努力为学生创造出一条平安之路,成才之路。
十、如寄宿生住所发生变更,寄宿生家长或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或班主任,以便学校与新的房东取得联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家长、房东各持一份。一经签字方可生效。
学校:
家长:寄宿生:联系电话:
房东:联系电话:寄宿住址:
日期: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31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 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 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 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 在使用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 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 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核验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篇3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在 深圳市 区 工业城 路 厂房 层 (以下简称:租赁场所)上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厂房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如下:
1、 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1、双方对各自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条例和规定,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1.2、双方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双方应当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4、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急准备。
1.5、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变准备。
1.6、任何一方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当事方应当立即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及对方报告,并尽
力协助进行紧急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2、甲方安全责任:
2.1、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材料。
2.2、甲方有责任对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为乙方的接口及综合管理单位。
2.3、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和现场调阅有关安全资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培训等安全资料。
2.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场所、办公生活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并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2.7、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
3、乙方安全责任:
3.1、 乙方应提供在租赁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甲方应查验相关证照、并复印留存。
3.2、 甲方出租的场所,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3、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
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3.5、乙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员工应当持证上岗工作。
3.6、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本单位员工必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7、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乙方必
须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监督。
3.8、 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9、 严禁“三合一”。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局面审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厂房、场所等房屋内居住人员。
3.10、 凡涉及消防、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11、 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3.12、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
3.13、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及时办妥相关手续,并将备案材料交甲方存档。
3.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转租。
3.15、乙方不得损毁、丢失甲方原有消防设施;乙方应自行配置、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3.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
3.17、乙方若在厂房内进行动火、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专项作业应按《专项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WI094001附件8)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派专员监督。经物业管理处保安员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可动工。
3.18、乙方对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告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告知甲方。
3.19、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毁、或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20、 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3.20.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
无安全生产资质从事生产经营的。
3.20.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20.3、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
3.20.4、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3.20.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厂房、场所。
3.20.6、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4、其他条款
4.1、 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乙方承担所在租赁厂所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应返回给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5. 效力及其他
5.1、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于相应租赁合同终止时终止。
5.2、未尽事宜应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和修订款项可经双方协商或另行签约。
5.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