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出游活动协议书

2024-10-15

团队出游活动协议书 篇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威能团建活动项目的策划与组织工作,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活动概况

  1、 项目名称: 《 》

  2、 活动地点:

  3、 活动时间: 年月日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确保参与人员为户外活动适合人群,并要求参与人员办理保险及预防突发事件。

  2、 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保险的人员不能参与,擅自参与发生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应督促参与营员于行前仔细阅读《致伙伴的一封信》,并要求伙伴据此认真进行准备。

  4、 活动中,甲方参与人员应严格按照乙方教练的要求进行各项活动,并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 活动中,甲方参与人员的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乙方不承担任何财产保管义务。

  6、 活动中如发生意外情况,甲方参与人员应保持冷静、服从指挥,并配合乙方做好应变工作。

  7、 活动中,甲方人员因病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理,乙方应全力协助安排、处理患病人员;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甲方人员人身伤害,乙方应全力予以救援,并通知保险公司立案,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核实以及后期的理赔工

  10、甲方享受乙方提供计划内标准的服务,超出标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理。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通过组织甲方实施本次团队活动,达到增强企业团队凝聚力及团队内部良性沟通的目的,为下阶段冲刺团队目标起到鼓舞士气的作用。乙方应确保完成全部活动项目,并达到约定活动效果。

  2、 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甲方明确参与的适合人群特征,以保证拓展活动的顺利实施。

  3、 乙方应保障活动的顺利实施,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全力予以解决,并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4、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活动项目所需的教练、线路设计及任务书。

  5、 活动过程中,如遭遇诸如大雨、暴雨、山洪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使原活动项目完全无法实施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并经与甲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做出替补方案,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力求达成原定活动目标,甲方按改变后方案的标准支付费用。如因不可抗拒力量而无法继续开展活动,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按活动进度支付活动费用。

  6、 活动中,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新颁布有关法律规定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造成活动行程部分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处理,所造成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7、 为保证活动效果的圆满达成,乙方可根据当时参与学员的状态对活动项目及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 保密责任

  双方对彼此之间提供的信息、资料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协议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2、 变更、解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甲乙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3、 变更、解除协议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协议仍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协议签订后,如甲方在活动开始前无故取消活动(由于大雨、暴雨、山洪等不可抗力除外),除支付乙方已发生费用之外,应向乙方支付活动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 如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实施活动计划,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活动总金额30%的违约金。

  3、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活动计划取消,经双方协商后乙方将已付活动费用退回甲方。双方不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 发生争议后,除正在仲裁或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非争议事项下的其它义务,并享有其在本协议非争议事项下的其余权利。

  第七条 费用支付方式

  1、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活动开始后三个工作日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80%活动预付款(活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尾款支付,以实际支出费用为准。

  金额为: 人民币 ___________元整 (¥ )。

  2、乙方开户行信息:

  开户名称:

  对公账号:

  开户行地址: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团队出游活动协议书 篇2

  _________广告项目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北京广告公司

  地址:

  合同编号: A008

  签订地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月日起, 至年 月 日止(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需作为合同附件,税务登记证主要是指能提供发票的税务局的)。

  2、合作项目及合作政策:

  2.1本合同中明确的价格包含制作费、审批费、交通费、租赁费等相关费用,如无明确标

  明视同包含。

  2.2 例如:

  3、广告制作排期、计划及广告验收要求

  3.1 广告具体制作发布时间、广告规格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广告发布订单为准。

  4、费用结算帐期及付款方式

  4.1结算帐期为:自然月度(每月1日-月底最后一天)。

  4.2付款方式为:支票/电汇/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4.2.1收款单位:

  4.2.2开户银行:

  4.2.3账号:

  4.2.4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照

  本合同规定通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3付款周期:( 付款方式采用固定帐期,原则上30天/60天/90天,任选其一)

  4.3.1在广告发布期结束的当月最后一天起第 甲方支付乙方广告费用元;

  4.4结算资料提供:

  4.4.1合同及有效合同附件。

  4.4.2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广告发布订单。

  4.4.3乙方在广告发布结束后当天提供与4.4.2条款中订单内容一致的户外活动发布类

  发布现场照片,甲方指定的店面人员签字的签收单,及周度/月度发布清单。

  4.4.4乙方提供广告业专用发票。

  4.4.5乙方在甲方发布广告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完整的结算资料交于甲方,如

  乙方延迟或未提供相关结算资料而导致的结款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

  5.1.1甲方有自主决定企业广告发布与否、时间、活动主题等。

  5.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法全面履行合同。

  5.2乙方权利:

  5.2.1乙方有权对甲方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5.2.2乙方有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广告内

  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5.2.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法全面履行合同。

  5.3甲方义务:

  5.3.1甲方有义务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2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给乙方并由乙方按内容刊登后发生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

  权、荣誉权、姓名权等纠纷事宜承担责任。

  5.3.3甲方有义务对本合同及相关内容、信息进行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5.4乙方义务:

  5.4.1乙方有义务负责办理广告制作/户外发布中政府各主管部门要求的报批手续。

  5.4.2乙方须保证广告物及画面在质保期间的完好。(如制作类广告物出现破损的现象,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及时负责修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

  5.4.3乙方有义务保证在活动演出/花车巡游时间、内容按照合同要求严格执行。

  5.4.5乙方施工人员在安装(包括高空安装)过程中出现人身损害,高空悬挂物坠落、

  倒塌所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包括跨街条幅拱门空飘、楼体竖幅巨幔等);路演人

  员的安全问题等,以及一切涉及安装维修工人及广告公司相关人员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

  甲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

  5.5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继续履行其义务,并在十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获得违约方赔偿外,另将获得本次合作总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且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6、责任免除:

  6.1如因天气或人力不可抗拒力,如地震、自然灾害、海啸、强台风、战争、政治、经济

  等原因的出现,使乙方的义务不能履行时,乙方须提供政府行政部门的文件证明。

  6.2若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要求不能进行广告发布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双方互相不负违约责任,乙方已收取甲方相应广告费,则应全额退还甲方。

  7、分歧协商 法律责任

  7.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争议均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持续期间,除争议部分外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余条款。

  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署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团队出游活动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一、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场次: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艺员作为活动演出嘉宾。

  2、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3、演出时间: — (具体时间)

  乙方所有演艺人员需当天 前到达现场,进行演出前的准备工作

  4、演出地点:

  5、演出场次: 场

  二、演出细则: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标准为: 元(详情见附表)。

  2、演出场地安全由甲方负责,不得要求演员从事非法或违背原则的活动。

  3、演出策划与创意安排由甲方提供。

  三、结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活动总金额30%的押金,演出结束之后甲方一次性结清所剩款项。

  2、若甲方延期支付剩余款项,则每日按所欠金额的5%支付滞纳金。

  四、其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条款完成演出内容,并严格听从甲方安排。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一切有损演员信誉或安全后果的情况,一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遵纪守法,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合同约定,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互不承担责任: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