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教授聘任合同模板

2024-10-14

特聘教授聘任合同模板 篇1

  甲方:西安交通大学

  乙方:

  丙方:西安交通大学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甲方通过公开招聘和丙方推荐,并经专家遴选,同意聘用乙方为“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在丙方相关学科工作。为保证“腾飞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聘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三年。聘用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在聘期内乙方应完成下列工作目标及任务,并另以书面形式明确具体的年度工作任务,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瞄准本学科前沿,进行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活动;

  2、团队建设(选一项)

  □作为带头人组织和领导一支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

  □在现有团队中发挥核心骨干作用,并在某一研究方向上发挥引领作用;

  3、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并讲授核心课程或学科最新前沿的选修课,并指导研究生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工作;

  4、(以下至少再选一项)

  □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在本学科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篇;

  □争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或受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为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做出实质性贡献。

  第三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工作业绩考核。

  2、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二、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乙方在受聘期间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为乙方提供以下条件:

  (1)为乙方提供特殊岗位津贴及科研配套经费;

  (2)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协助丙方为乙方招收研究生提供便利条件;

  (3)根据乙方的工作成就,积极推荐乙方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及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评选。

  三、乙方权利

  1、根据自身工作计划和目标,自主组织学术队伍或参与学术队伍建设,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参与丙方的学科建设项目或其他重要的学术活动;

  2、享受在丙方工作期间所必需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和生活条件;

  3、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

  4、若甲、丙方有关部门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要求监督执行。

  四、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积极参加甲、丙方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社会服务工作,接受甲、丙方的.管理和考核;

  3、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作者第一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五、丙方权利

  1、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甲方授权丙方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并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

  2、根据乙方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安排乙方参与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六、丙方义务

  1、支持和协助乙方组织申报和承担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2、提供乙方能够正常开展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指导的工作条件。

  3、帮助乙方解决好工作中其他有关问题。

  第四条乙方工作待遇

  1、科研配套经费:经专家小组论证后,由甲方提供科研配套经费万元,其中62万元),8万元可用于乙方本人及团队成员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2、特殊岗位津贴:乙方在聘期内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和学校的5万元/年(税前)。发放办法为:60%按月发放,其余4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乙方在聘用期间,经甲方批准可出国出境三个月/年,但出国期间不再享受特殊岗位津贴;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暂停聘用乙方,待乙方回国后再即时续聘。的特殊岗位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发放办法为:60%按月发放,其余4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乙方在聘用期间,经甲方批准可出国出境三个月/年,但出国期间不再享受特殊岗位津贴;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暂停聘用乙方,待乙方回国后再即时续聘。

  第五条考核

  1、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的依据为《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本协议第二条及附件所规定的乙方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

  2、考核时,乙方须向甲方、丙方提交书面工作报告,向考核专家组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年度考核时乙方还应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考核专家组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分项打分,提出考核意见。

  3、考核成绩:甲方依据专家打分汇总情况,分为特优、优秀、良好、一般、差五个等次对乙方进行评定。

  4、甲方根据考核结果,依据学校腾飞人才计划有关文件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精神,兑现或调整特聘教授津贴。年度考核“优秀”者,按5万元/年兑现本年度津贴;“良好”者,按4万元/年兑现本年度津贴。聘期考核“优秀”者,按5万元/年兑现聘期内津贴。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受聘期间,如被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或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与乙方另签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2、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结果不能达到“良好”,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若甲、丙方在聘期内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乙方有权提出辞聘,终止本协议。

  4、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外,三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任一方若对协议条款提出变更要求,应征得另外两方同意。

  5、聘用期间如发生三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聘用三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态度妥善处理。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于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三方协商后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丙方(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特聘教授聘任合同模板 篇2

  聘任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保证_________奖励计划顺利实施,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_________》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聘期

  特聘教授岗位聘期为_________年。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终止。

  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乙方在聘期内特聘教授岗位上应完成的工作目标:_________。

  二、乙方在聘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

  _________。

  2.科研任务:_________。

  3.学科建设任务:_________。

  4.人才培养任务:_________。

  5.其他任务:_________。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特聘教授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1)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条件:_________。

  (2)科研配套经费:_________。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选聘):_________。

  (4)办公条件:_________。

  (5)生活条件:_________。

  (6)招生条件(包括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等):_________。

  3.为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所需要的校内相关政策。

  4.乙方在聘期内做出重大成就的,甲方积极推荐申报_________成就奖。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按照_________项目的规定,在聘期内每年享受人民币_________元的特聘教授奖金。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四、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_________》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聘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从海外直接应聘的特聘教授人选如有特殊情况,此条可写为:聘期内保证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九个月。)

  3.全面履行特聘教授岗位职责,完成特聘教授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条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学校校学术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意见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教育部审核,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甲方在三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对乙方进行评估,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教育部审核,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由教育部在因特网上公布解聘消息。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报请教育部审核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教育部注:此条可具体化)

  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教育部人才发展办公室备案;本合同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聘教授聘任合同模板 篇3

  聘用单位:

  受聘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但乙方提出签订期限低于一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 — 2 —

  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 (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期内包含寒暑假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资。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 4 —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