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合同模板集合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策划合同模板集合 篇2
合同编号:
受托方(甲方):黑龙江华夏焦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方(乙方):
乙方委托甲方承担xx项目策划设计任务,将由甲方完成项目策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策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策划设计委托概况
(一)总体项目策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年月日起至
(二)项目策划设计地点范围
(三)项目策划设计规模
1、项目定位;
2、项目概念策划设计描述;
3、项目总体策划设计;
4、核心项目具体规划设计。
(四)项目策划技术深度要达到项目策划规范要求和国内先进水平
(五)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1、项目总体策划
(1)策划项目范围及规模
(2)工作时间安排(从取得基础资料之日起计)
①前期年月日现场调研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资料研究及初步方案研究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初步方案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②中期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初步方案修正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方案研究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中期方案调整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③后期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方案最后审定
④工作过程中将有多次汇报及评审会议,时间视工作进度确定时间,时间计入总的工作周期内。
2、核心项目具体策划
(1)策划用地范围及规模
(2)起始时间暂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具体时间视总体方案初步确定及基础资料提供日期开始计算)。
①前期调研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初步方案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②中期方案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③后期成果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二、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三、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交以下策划设计成果
四、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策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xx元。(元)
2、策划设计费按策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总额的%,计(大写)xx元(小写:xx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项目策划设计费)。中期策划设计方案确定后天内,乙方再支付%,计(大写)xx元元);甲方提交全部策划设计成果后天内,乙方付清其余策划设计费,计(大写)xx元(小写:xx元)。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国家现行的策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项目策划设计,根据乙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乙方提交策划设计成果。
2、甲方对提交的策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策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4、因甲方原因延误策划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甲方减收该项目策划设计费的%,赔偿最高限为全部策划设计费。
5、甲方按乙方要求交付策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组织的策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6、甲方满足项目相关方面需要的立项论证的相关材料及技术成果的提供。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托策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甲方明确策划设计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甲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性负责。乙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天内,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策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天以上时,甲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策划设计成果时间。
2、乙方变更委托策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甲方策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乙方应按甲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甲方支付策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甲方多支付相应金额%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甲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设计成果不审定或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实施,乙方均应支付应付的策划设计费。
4、乙方要求甲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支付策划设计成果时,乙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乙方可委托甲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
6、策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甲方支付的策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7、乙方应为甲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六、合同终止
1、不可抗力指立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政策法规的变更等。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终止履行。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甲方终止本项目策划,不予退还乙方所付费用,所有方案归属权仍归甲方。
4、由于甲方原因中断本合同履行,甲方收回前期的策划成果,同时退还乙方所付费用
5、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6、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7、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按司法程序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策划合同模板集合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效率、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__推_MakerbotReplicator系列3D打印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策划项目
1、市场环境调研分析报告
2、市场开发分析报告
3、产品营销策划分析报告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提及提供所需背景材料和信息支持;
3、为乙方各项报告提出指导性要求;
4、为乙方策划报告完成情况给出书面评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1.此款打印机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委托我们;教育市场、院校委托。
2.中投可以进行产品的宣传、定价和对外渠道委托。
3.目前基础进货价格和耗材价格,本价格适用于短期。如果销量增长再签订补充协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无权单方便要求中止合同。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3、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同意。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策划合同模板集合 篇4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 (地点)签署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主要从事 业务。为树立和推广企业形象/促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甲方特委托乙方为本企业进行全面的广告策划和广告设计服务。
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主要面向提供全方位的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创意、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服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策划和设计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广告策划和设计服务包括如下具体服务事项:
1、全面的广告策划方案及相应的实施计划;
2、根据广告策划方案进行的具体广告设计,包括拟投放到相应媒体的广告画面设计稿;
3、……。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保证
1、甲方的保证
(1)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进行策划和设计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甲方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其委托乙方进行策划和设计的广告事宜获得了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
(3)就其委托乙方进行策划和设计的广告事项,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交下述证书和审批文件: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书和审批文件是合法取得的,并且是真实的;
(5)甲方保证其具有签定和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利。
2、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格和权利。
(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不违反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或权益。
第三条 交付与确认
1、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广告策划方案及具体的实施计划;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 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
2、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费用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依上述广告策划方案制作的广告画面设计稿;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广告画面设计稿之日起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
3、甲方在本条约定的时间内既不确认验收也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视为甲方确认乙方交付的策划方案及具体的实施计划或广告画面设计稿。
4、乙方交付的广告画面设计稿经甲方书面确认或依上述视为甲方确认之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全部履行完毕。
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
甲方同意就乙方提供的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向乙方支付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其中:
1、第一期费用: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2、第二期费用:自乙方完成并交付广告策划方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3、第三期费用:自乙方完成并交付广告画面设计稿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4、甲方同意以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如拟变更其指定帐号,应在甲方的汇款日期届满前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相应款项后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等值发票。
第五条 优先权
鉴于乙方有能力并且有资格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工作。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其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向甲方提交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的知识产权,甲方只能将上述方案计划和设计稿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宣传企业形象、促销本企业产品/服务的目的。
2、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使用乙方向其提交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因故意或过失为第三人侵犯乙方对上述作品的知识产权的行为提供任何方便或帮助。
3、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其因订立与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样稿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
4、甲方的上述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第七条 保密义务及其他不作为义务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
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3、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定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导致甲方或乙方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客观情
况。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不可抗力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的期间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控制和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本合同终止。如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的甲方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将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顺延。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一致意见;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2、本合同得因下列情形的出现而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使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例如由于政策调整、政府原因、自然灾害等使当事人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3、上述第1款第(2)项与第2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出具正式的书面报告通知对方。本合同自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终止执行。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乙双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退还对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其提供的各项资料及其副本。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应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比例就逾期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在付款期届满后 日内仍未能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停止广告策划、设计工作并继续追索到期应付款项,为此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广告策划和设计工作,乙方应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比例就逾期完成的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 日仍未能发布广告,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为此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所做的陈述或保证有严重不实或误导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合同,并继续追偿因不实或误导陈述或保证所遭受的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为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目的,擅自复制或使用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向其提交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甲方故意或过失为第三方侵犯乙方上述作品知识产权的行为提供任何方便或帮助的,甲方应就其该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与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且在收到对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30日内仍未能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有权继续追索有关损失;
6、本合同所谓的损失包括守约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义务以及因对方违约受到国家司法或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而支付的罚款,其他可期待利益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二条 通知
策划合同模板集合 篇5
广告传播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重庆达恒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 项目”的调研策划、广告创意及设计、营销策划、实施指导监督等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广告策划全程总代理,负责本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调研、监控的代理事宜。
二、项目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个月,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在服务期内,乙方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如任何一方未给予另一方书面终止合同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长。在自动延期期间,本合同所有有关条款和乙方收费标准不变。在延长期内,任何一方有权给予另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
四、收费标准
双方合作期内,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
(一)支付标准:
月度服务费金额为每月: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 .00),本合同总服务费为叁拾陆万元人民币(¥360,000 .00)。
(二)支付方式:
服务期暂定为6个月。
甲方在当月25日前支付乙方当月策划月度服务费陆万元整元(¥60,000 .00)(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由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双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完成结算。甲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时,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天内支付合同解除或合同终止前的服务费以及乙方执行代理事务已产
生的和/或合同终止后必将产生的费用(包括乙方实际发生的和为甲方垫付的第三方费用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费用)。如因乙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不再支付合同终止后的服务费。
乙方应在甲方付清所有应付款前的3日,向甲方移交其因执行代理事务而为甲方创作、制作或获取作品及工作过程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书面文本及电子文件)。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承接甲方广告策划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的资料和推广计划等保密。
2、 乙方在代理服务期间所获知的工作思路与工作计划,属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外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有义务派出充足、专业的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保证委派一名资深创意设计总监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同时乙方应提供团队主要组成人员名单及简历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委派成员,需经甲方认可方能进入服务团队,有与简历不符或工作能力不佳的或工作表现不良的,甲方有权随时提出调换,乙方应予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立即进行调换。非甲方提出,乙方不得擅自调换合同附件中确定的工作人员,若因特殊原因必须调换的,乙方须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及时调换具有同等专业水准或以上的人员加入。
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服务内容的约定提前提出工作计划建议,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结果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服务内容约定的例会制、专案小组制、全程跟进制等制度高效地开展工作,具体的制度办法双方协商后进入合同附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 乙方需对其代理内容的质量负责,包括策划、创意、设计全过程中的合法性;鉴于乙方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在代理的全过程中必须尽到与其专业地位相称的告知义务,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使广告创意、设计符合甲方推广项目产品(服务)的要求。
7、 合作期结束后,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以内的所有工
作任务。
8、 乙方应不少于每月一次以会议形式主动向甲方报告代理工作的主要进度和成果情况。会议将总结、讨论、分析上阶段的工作。在发生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作延误和/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会议由乙方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由双方出席会议人员当日职位最高主管签字、确定。会议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付款。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修改,直至甲方认可。
4、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电子邮件和传真在内的书面 方式。
六、知识产权及人身权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有关成果以及设计稿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播策略、创意及构思、平面电视电台作品、包装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如果有关工作成果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或人身权,乙方必须在将该工作成果运用于商业用途前向甲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方作品的使用权利和使用期限等),并向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包括乙方同该第三方达成协议或另行创作等,如上述解决方法需要支付费用的,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由甲方支付。如图片、摄影作品、肖像权、音像权等等。若因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说明或其他过错导致对第三方造成知识产权或人身权侵害的,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对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工作成果及设计稿件进行利用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付费后才能加以利用,同时上述成果不能运用于为第三方的服务及其它商业性用途。但乙方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用于非商业性用途的(如参加专业评展等)不在此列。
乙方具有在本项目的广告及其他宣传资料上署名的权利。
七、保密
甲乙双方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互负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保证为了对方的利益仅在必要情况下,将这些秘密透露给为实施本合同而必须了解相关秘密的本方人员或第三方及依法有权强制得到该秘密的机关,并保证其职员或第三方与其一样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损失,由泄密方负责赔偿。
本合同所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有关创意、构思、传播策略、营业状况、客户名单及其它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
此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有效。
八、工作成果的确认: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根据项目的需要或具体工作中双方确认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签收确认。
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应适当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有权于每月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对乙方上月的工作提出异议,如甲方没有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上月的工作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应当按期支付服务费。
九、合同终止
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另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该合同主要
义务;
3、 另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 另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一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仍未履行;
5、 当双方在合作上出现重大的意见分歧,即甲方品牌管理思想未能落实,乙方
提出之创意方案多次未能得到甲方认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承担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超过10日,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付款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迟延支付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按甲方指令时间完成工作,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已支付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若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导致甲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因甲方自身工作时间计划安排不合理而导致的工作延后,乙方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对于因违约而引起的诉讼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两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书面通知另一方。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努力采取一切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可抗力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
附件1:《项目服务内容》;
附件2:《乙方服务小组成员名单及个人从业经历简介》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重庆达恒广告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签署人: 委托签署人: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中国重庆市
策划合同模板集合 篇6
营销策划顾问委托合同书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酒店项目进行营销策划顾问服务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
一、服务内容:
乙方进行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划、销售顾问等,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1】。
二、服务范围:
乙方服务范围主要为 酒店的项目定位、销售策略、推广策略等。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期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
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服务结束并款项结清失效;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续签:双方于本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前二个月协商是否续签,续签合同另行签订。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项目合法性、真实性,同时向乙方提供清晰的各项策划任务说明,以便乙方可清楚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
3、甲方同意在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资料及现场包装物料上印上乙方“营销策划顾问”字样。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营销策划顾问人员。
5、甲方指定本项目相关对接人员,此人员有权审核、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提交的营销策划方案以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的文件,并要求乙方进行完善、调整或补充。
6、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发生的变化,要求乙方及时调整营销策划方案等并要求乙方采用切实、可行的调整措施。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相关策划工作,如因甲方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时提供给相关乙方所需资料,则乙方策划工作时间顺延。
8、对于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甲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工作。如因确认工作引起的延误,乙方策划设计时间可相应顺延。
9、甲方在各阶段整体方案确定后,有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的权利。
10、若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重新修改,相关修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中。
11、在项目服务中,甲方有权对所有乙方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双方认可的期限内进行修改、调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修改、调整工作的延误,乙方可延长工作期限。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以及项目推广步骤,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策划方案及实施计划、细则,以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内。
2、乙方需组建本项目的服务小组,见本合同【附件2】,同时乙方保证:
(1)乙方人员的招聘、工资、奖金、加班工资、福利、保险、办公经费、以及其它待遇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服务期间乙方指定客户工作人员实行负责,服务小组资深专业人士与甲方相关负责人保持良好的沟通。
3、甲方支付费用后,乙方需开具合法的服务业发票,如不能提供有效发票或提供其它合法发票的,甲方有权根据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
4、乙方对本项目的各种营销策划方案、措施等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实施。
5、乙方须及时完善、调整、补充甲方要求修改的营销方案、专案项目执行方案等,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营销策划方案等进行调整,并采用切实、可行的调整措施予以落实。
6、本合同未明确,但是属于与营销顾问服务相关的工作(非本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在不影响合同内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应予以配合。
本合同服务内容不包括项目所需物料(如产品画册等)的VI设计类、电视广告制作类,如需服务,甲方需另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第四条 服务费和结算方式
考虑到甲方委托项目销售时间以及产品特性,双方同意以年度为合作形式,即年度策划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圆整(¥ ),即每个月服务费为元/月。年度费用服务内容涵盖营销策划及行销顾问等本合同项下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培训费、调研费、加班工资、各种福利、保险、税金等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不涵盖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外的第三方费用,不含项目执行费用。营销策划顾问费首期款 元(占年度服务费用30%)需在合同签约后的一周内支付,其余款项按每个季度前一周内支付。
第五条 附加条款
1、因项目需要,及甲方要求乙方至非项目所在地之其它城市出差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相应差旅费、差旅补助及工作所需费用;相关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情况以发票为准,实报实销。
2、项目管理作业流程
1、甲方通过“工作委托单”提出书面的作业要求(包括工作背景、目的、工作内容、必要元素、特别要求等相关资料,并预留合理之工作时间);
2、项目服务小组检查资料之完整性,确定工作步骤、安排工作进度和分工;
3、项目服务小组消化资料并制定相应策略,与甲方达成共识后开始相关广告创意工作;
4、向甲方提案后若有修正,则检讨原因之所在并作调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双方可重新协商确定有关条款。
2、若乙方负责制订的营销策划方案、建议等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就擅自实施,视为乙方违约(但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批准视为批准的除外),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4、如甲方超逾合同约定的付费期限仍未清付的金额,乙方保留按当时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向甲方主张利息的权利。在双方同意的付款期过后,如费用仍未获清付,乙方保留权利给予甲方7天书面通知,即甲方需在接到书面通知当日起算7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之款项。如甲方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相关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服务费。
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除向乙方支付当季度服务费。
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无权取得当季度服务费。
第七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保密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 章) 乙方: (盖 章)
地址: 地址: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附件一:
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内容
营削策划及行销顾问内容
主要包括:市场定位、目标客户定位、定价策略和建议、营销销售策略的制订、销售系统优化完善、行销诊断及销售指导等。
共分三部分:
一)营销总体策划部分
二)营销推广期间营销方案实施策划及动态调整
三)广告推广实施效果掌控及策略调整
一)营销总体策划部分
1、产权销售市场分析跟踪更新
2、项目对比分析,确定营销难点
3、项目营销目标
4、营销总战略
4.1产品包装策略
4.2市场启动策略
4.3项目卖点营造
5、项目分期推广策略
8、项目产品价格策略
9、广告推广策略及年度预算
10、不同阶段营销策略
二)营销期间营销方案实施策划
1、总体营销工作计划
3、售楼处及样板间建议
4、销售管理及控制
4.1项目推广手法与技巧
4.2各销售阶段及销售人员职称的成交折扣建议
4.3案场操作流程
策划合同模板集合 篇7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 方: 有限公司
受托 方: 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地 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 / 职务:
开户银行 / 帐号: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人 / 职务: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18层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2.1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事宜。
2.2 服务内容
2.2.1 营销策划总体方案论证
协助甲方制定项目营销总体战略、执行策略、年度总体营销推广方向、媒体策略、主要营销阶段计划等。
2.2.2 营销费用的制定
协助甲方制定营销推广费用预算,协助制定本项目整体及各阶段广告宣传策略,具体包括确定广告总体原则、分步目标、诉求点、表现方式、媒体选择及运用策略等。
2.2.3 项目销售价格体系指导
协助完成项目价格论证与确立、层价差与朝向差系数确立、各套房价计算、价格运作阶段计划、价格折扣预算、价格运作策略等。
2.2.4 项目阶段营销方案论证
项目在各阶段销售中,结合市场变化实际、销售进展实际、工程进度实际等,提出相适宜的销售策略与推广策略。
2.2.5 定期销售会议召开
依据销售各阶段不同,定期举行高层销售管理协调会议。总结销售情况,诊断销售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1.1确定合作的基本性质及目的,并提出具体要求。
3.1.2甲方每周二前向乙方提供上一周的以下营销工作资料:成交客户的客户分析统计表、广告费的支出情况、工程进度情况以及乙方进行营销策划顾问工作所需的其他信息及资料。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或不能完成本项目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
3.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2.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成立本项目工作组,从乙方现有人员中抽调具有丰富营销策划经验的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组,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工作。
3.2.2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2.3在接受委托期间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定期列席甲方销售部例会,及时了解销售情况。项目小组其他人员也应及时了解例会内容,并做出反馈。
3.2.4根据甲方要求,对有关营销策划工作进行及时地调整。
3.2.5双方建立周例会,对上周营销策划工作进行总结,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
3.2.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模式及时配合甲方工作。
第四条例行会议及书面文件
乙方的项目工作组核心成员必须每周参加甲方的销售部例会,并书面提交每周的工作计划及一周策划工作总结。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5.1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固定费用方式,具体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万元整。
5.2自本合同正式履行之日起的当月8号前向乙方支付该月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
第六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6.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6.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6.3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的,除需赔付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外,还须另外赔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用作为终止合同违约金。该终止合同违约金须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
7.2若甲方无故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逾期7日的,自第8日起,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以下情事,则依法免除承担民事责任。
9.1不可抗力:
9.1.1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事件;
9.1.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
9.2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10.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10.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 10.5甲乙双方认可自款项结清的同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甲方:乙方: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