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合同

2024-10-07

补偿合同 篇1

  甲方(拆迁人):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____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就房屋拆迁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

  第二条 被拆迁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间,其中,砖混结构平顶房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砖木结构安架房__间,建筑面积_平方米,土木结构安架房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砖混结构厦房__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土木结构安架房_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拆迁范围内附属物分别有__________。

  (三)乙方在拆迁范围内经济作物分别有________。

  第三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一)被拆迁房屋___间,其中装混结构平顶房_ _间,建筑面积__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元作价补偿;砖木结构安架房_ 间,建筑面积__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 元作价补偿;土木结构安架房_间,建筑面积_ 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 元作价补偿;砖混结构厦房__ 间,建筑面积__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 元作价补偿;土木结构厦房_ 间,建筑面积__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元作价补偿。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小X:_____元。

  (二)被拆迁范围内的附属物分别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X:_____元。

  (三)被拆迁范围内有经济作物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X_______元。

  (四)被拆迁范围内以上各项补偿总计_______元。(注:含所有费用)。

  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元,临时过渡费___元,按合同约定期限提前搬家奖励费___元。

  第五条 补偿款支付方式

  补偿款分两期进行支付,

  第一期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总补偿款的 ﹪,

  第二期在乙方将原住房全部腾空交付甲方之日,甲方将乙方剩余的 ﹪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搬迁期限

  乙方在签订本房屋补偿合同之日起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由乙方拆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赔偿款,甲方除正常支付给乙方的补偿款之外,向乙方赔付违约金 万元。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将原住房腾空并未拆迁,乙方将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无条件的退还给甲方,并赔付给甲方违约金 万元。

  第八条 本合同 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偿合同 篇2

  一、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4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2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0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一)项)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二)项)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三)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四)项)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即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即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7、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六)项)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第一种情形)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第二种情形)

  11、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五)项)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情形:

  12、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1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1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1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16、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一)项)

  17、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二)项)

  18、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三)项)

  19、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四)项)

  (三)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情形:

  20、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21、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22、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2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操作指引用人单位在实践中需注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系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主动要求辞职,此种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一)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保护费;

  (三)福利费;

  (四)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五)计划生育费

  (六)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xx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典型案例某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部分员工解除合同,员工李某因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每月实发给李某的工资为xx00元/月,李某工资由基本工资1300元+加班工资300元+岗位津贴200元+住房补贴100元+津贴100元组成,公司每月在发放工资时扣减伙食费100元,实际每月发放xx00元。李某要求按照20xx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而公司开始要求按照13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后公司作出让步,只同意按照xx00元作为基数计算。

  律师评析本案公司要求以李某的基本工资1300元计算经济补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样,以xx00元作为基数也是错误的,李某虽每月实际到手的工资为xx00元,但这是公司扣减伙食费后的工资额,并非李某的应得工资,应以20xx元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操作指引工资是一个总额的概念,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三、计算经济补偿中劳动者工作年限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投资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因劳动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依据前款规定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应当扣除已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另外,对于军人军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xx]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国务院、《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xx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xx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操作指引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应当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即在劳动者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劳动者应当把握“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的含义,不是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般不能够计算进来。

  四、用人单位因以上24种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xx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没有继续沿袭之前的规定,针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做了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能再主张经济补偿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操作指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分段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按当时的规定处理,未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时,应当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并且可以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按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用人单位按应付经济补偿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适应是有条件的,即必须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情形下才适应。如果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经济补偿,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相比《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xx94]481号)的规定,实际上减轻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处理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

  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过失性解除的条件;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条件及程序;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第四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情形。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工会的程序。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和不能终止合同的条件和责任。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违反上述规定,就构成了“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主要表现有:

  1、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2、滥用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者违纪行为轻微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滥用经济性裁员的单方解除权。在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滥用工资奖金分配权和劳动用工管理权。随意对劳动者调岗、降职、减薪,如果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一两天不上班,用人单位就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旷工为由予以辞退;或者逼迫劳动者自动离职。

  5、滥用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单方解除权。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定额标准,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6、随意辞退“三期”女职工和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许多用人单位觉得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和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对单位是一种负累,总是千方百计找借口辞退或者强行辞退。

  7、辞退劳动者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或决定。当争议发生后,这些用人单位往往不承认是单位辞退劳动者,而称是劳动者自动离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还有许多,如滥用关于严重失职,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方解除权;滥用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单方解除权等等。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据老板及个别领导的好恶,或打击报复,或因人际关系,强行辞退老板或个别领导“不顺眼”的劳动者。

  (二)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指导意见》第三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无需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该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以前的工作年限按《劳动法》的规定计算赔偿金。

  操作指引根据以上规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无需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经济补偿金是否需纳个人所得税

  实践中常有用人单位咨询其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能否扣除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xx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如下:

  (l)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个人所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为:以个人所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激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20xx年的按20xx年计算。

  (3)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4)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5)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操作指引如何理解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比如某地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000元,则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在90000元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注意这里是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而非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一字之差,结果截然不同。

  七、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操作指引实践中因劳动者提出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系由劳动者提出,否则发生纠纷时将很麻烦。

  八、未支付经济补偿与加付赔偿金的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适用应该满足如下条件:

  (1)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存在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2)劳动者就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

  (4)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从以上条件可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能直接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应当通过行政救济途径主张该权利。

  操作指引实践中应当区分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二者不能混淆。

  九、协商支付经济补偿与劳动者事后反悔的适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就经济补偿问题签订协议,并已按协议约定的数额领取经济补偿金,但事后反悔,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能否获得支持应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的,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劳动者按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不得以双方已达成协议,且实际履行为由,驳回劳动者的诉求。

  (2)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中已明确告知国家法律法规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劳动者明知协议所约定的补偿金额与法定标准有出入仍自愿同意签订协议的,即使补偿的标准及数额低于法律或法规规定,应当视为劳动者对自己权利的自行处分,劳动者按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反悔的,应当驳回其诉求。

  (3)劳动者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对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超过法定期限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丧失胜诉权,应驳回劳动者的请求。

  操作指引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经济补偿达成协议的情况比较多,为了避免劳动者领取经济补偿后又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风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协议书时应当告知国家法律对经济补偿的规定,并在协议书中告知劳动者依法可获得的经济补偿数额。可作如下约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甲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乙方(劳动者)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x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劳动者)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x元,与法定标准差额部分乙方自愿放弃。

  十、经济补偿金违约金的同时适用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用人单位对符合特定情况下的劳动者支付的类似于补偿性质的款项。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同时请求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如何处理的问题,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的产生原因不同、支付依据不同、性质和功能不同、计算的标准也不同,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面临失业的经济补助,而违约金是违约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惩罚,是一种违约责任,所以在特定情形下劳动者同时请求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支持。但对于过高的违约金,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

  十一、经济补偿支付年限的特殊规定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经济补偿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xx94]481号)规定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该两种情形经济补偿已经不再设定限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虽未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设定十二个月限额,但创设了一种新的补偿制度,针对高工资收入者的经济补偿进行十二个月的计算封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意这里法律仅对高收入者经济补偿作了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的限制,即工资按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补偿年限按照不超过十二年计算,对普通劳动者是没有限制的,只要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就不存在“三倍”和“十二年”的计算封顶。

  十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实践中有很多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往往一走了之,不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这时候用人单位可暂不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作出规定,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例也不少,劳动者不履行工作交接义务,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以往的司法实践,支付经济补偿和履行工作交接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未履行工作交接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常常导致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判令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最终也没有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

补偿合同 篇3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房屋拆迁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建设地点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

  第三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拆迁安置

  1.乙方安置到______,房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2.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房屋______间。

  3.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

  第五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颁发的______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1.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

  乙方应与_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民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______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签订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七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能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第八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___地点,______房屋,______间,__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十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一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__元。

  第十二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遭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_____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年__月__日

补偿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

  甲、乙双方就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所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偿协议书,增订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计人民币¥元整。

  二、该补充协议具保密性质,乙方同意不对第三人泄露本文件信息,以维护甲方利益。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补偿合同 篇5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案情】

  陆某系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部经理,其于20xx年2月开始在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市内交通补贴 500元、国家各类补贴计200 元、职务津贴300元、服务费800元。陆某每月应得工资计6800元,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税收,实际每月所得5000余元。此外,作为公司员工陆某还可以享受下面的津贴和福利:公司每年在12月和6月各发放的津贴1000元;技术部经理可享受季度奖金。陆某可享受的手机通讯费补贴每月 800元。公司还每月向他支付住房补贴1000元,由其自行在外借房住宿。20xx年8月,陆某向公司提出应引进最新的技术设备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料总经理认为陆某在公司面临困难时不但不努力工作,不带领技术部门攻克技术难题,却给自己找借口,当即要求人事部与陆某解除劳动合同。 20xx年9月11日,人事部向陆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称愿依法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事部坚持只有写进劳动合同的工资和津贴才作为补偿金的计算基数;而陆某认为提成奖金、所有的津贴、住房补贴都是自己的收入来源,而且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的合计,而不应扣除税收和自己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双方各持己见终未达成一致意见。20xx年1月15日,陆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计算了陆某在解除合同前12个月中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每月固定收入(工资及各类补贴、津贴)5411.8元、提成奖金合计67,399.7元(已扣税)、防寒和高温津贴20xx元,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应当为11,195.11元。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公司实际向陆某支付了 11,200元。

  【案例分析】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发给陆某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这说明单位没有将它列人工资支付总额。同时,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实际工资性收人是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陆某要求以应发工资计算,并且住房补贴、手机通讯费报销款均应计算在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律师提示】

  (1)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范围问题,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区分清楚,辨别清哪些是属于工资性收人范围的项目,哪些是应当剔除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得出的项目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工资的计算基础是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获得的报酬,而不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获得的劳动报酬。故实际上计算所得出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有可能是低于其正常月工资的。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补偿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家庭成员共有____名,其分别为____(男)、____(女)

  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协议。

  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____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计价值为元。

  四、土地补偿: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____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专有土地使用权的有____平方米,甲方与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价格为____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合计价值为____元。

  五、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于此地,搬离家园将给甲方造成诸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房屋补偿金与土地补偿金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金:

  1、电话号码变更费用:

  2、有线电视安装成本:

  3、交通运输费用:

  六、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协议,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补偿金____元,乙方承诺将在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甲方所银行帐户:____银行帐号。

  七、禁止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100元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

  九、其他: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补偿合同 篇7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除管理工作,规范拆房施工队伍的行为,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迁现场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地运作。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拆除房屋范围为

  所有旧房拆完后乙方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二、经济结算:

  三、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建设局、城管、市容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切实搞好房屋拆除的.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持房屋拆除许可证,方可施工。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周围道路、水电不断,排水不堵,周围环境设施完好,不得明显影响未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建筑垃圾必须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倾倒,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抛、撒、溢、漏、污染道路及城市环境。必须对拆除房屋工程环境、市容卫生负责。

  五、乙方施工前必须制订安全作业规程和方案,报县建设局安监站备案,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四周必须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砌体围墙(城市主要路段高2.5米,一般路段高1.8米以上)。实施封闭作业、拆除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严格按照安全、科学的规范操作。施工中如发生伤亡责任事故,必须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不报。乙方应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环境、市容、卫生等负责。甲方负有检查拆房施工作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环境、市容、卫生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纠正处理的责任,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必须在县建设局安监站指定银行存足5~10万元人民币安全保证金,待工程完工报拆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退回保证金。

  七、乙方必须提供在保险部门交纳所有参加拆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证明,报县建设局安监站备案。

  八、其它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______份。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另一份交备案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补偿合同 篇8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_。

  二、房屋基本状况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_______________。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拆迁安置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间,_________层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等设备。

  四、拆迁补偿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整;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5.其他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搬迁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六、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注销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八、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九、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十、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补偿合同 篇9

  得出给予劳动者补偿的情形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妁经济补偿

  这种情形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落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时,用人单位还应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或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或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观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一方,并且属于劳动者故意的主观故意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给予经济补偿。

  2.由于劳动者自身非主观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

  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尽管这类原因不属于劳动者的主观原因导致的,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

  3.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

  即《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客观原因造成的,由于劳动者是弱者,用人单位也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期满时的经济补偿

  凡属国有企业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用人单位应落实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规定。除此之外,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无约定,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对于那些一会儿是国企,一会儿是合资性质的企业,应在企业改制时,按规定及时给予劳动者身份、经济上补偿。

补偿合同 篇10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是多少

  某些时候,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是多少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7)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2)、(4)、(5)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依据(1)、(2)、(3)、(4)、(5)条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时间不满一年的,对余下不满一年的工作时间按工作满一年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补偿合同 篇11

  甲方:渠县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渠县天星镇文峰社区二组

  我公司于年月日在渠县国土局通过竞买所得的QXP1115号土地,根据该地块的实际情况,需要在周边进行扩大面积,进行土石方开挖,才能确保竞买土地的面积。因此,对扩大面积开挖的土地,以及坟墓迁移、树木、青苗赔偿等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条款如下:

  一、占地范围

  甲方开发的QXP1115号地块地界向外扩大3米(以现场国土局所放的桩位点向外3米),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以及该地块中的植物、坟墓、树木、青苗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拆除、安置,并承担发生的'各种费用。(扩大面积的范围按地块现状进行确定)。

  二、拆除费用

  凡涉及占地范围内的障碍物、土地费等进行一次性处理。甲方付给乙方所有包干费用共计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三、拆除及交地时间的确定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由乙方负责对该占用地块内的所有障碍物进行全部清除,在10天内必须交净地给甲方。在开挖土石方和修建保坎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并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所产生的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年月日付给乙方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余款待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时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任何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则违约方付给守约方违约金2万元整,并承担守约方的所有损失。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补偿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因个人发展需要,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中止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中止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第二条、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甲方保留与乙方的劳动关系,但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计算为工作年限。

  第三条、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奖金等各项薪酬福利待遇。

  第四条、劳动合同中止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由甲方代缴。每月10号前乙方应将当月的'社会保险费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若未按期支付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条、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或发生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甲方有权按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有权按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劳动合同中止协议期满后,乙方愿意继续回甲方工作的,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以便于甲方进行工作安排。若乙方未书面申请回甲方工作,又未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当劳动合同中止协议期满后,乙方未回甲方工作的,甲方视同乙方为旷工,并按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时,可以依照相关政策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劳动合同中止期限开始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补偿合同 篇13

  甲方:(拆迁人)

  乙方:(被拆迁人)

  电话:

  代理人:

  为了加快小城镇建设,改善城镇居民的生活条件,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甲方开发建设通北煜通嘉苑小区项目,需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籍号: 。被拆房屋的实际产权属于 。此房屋如果因产权纠纷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后果由乙方(或代理人)承担,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二、乙方同意被安置到: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楼 平方米、二楼 平方米,超出原产权面积乙方不支付差价款,如果达不到甲方所承诺的回迁面积,甲方应按市场价两倍赔偿给乙方。

  三、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提供产权房照、契约、结清水、电等费用。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将此房屋腾空,房屋内所有附属物不能挪动如:暖气片、主体设施等,并交甲方拆除。木质院墙、板棚自行拆除,乙方逾期不搬迁的,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每逾期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

  四、临时过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按有关规定给乙方相应的补偿。

  五、甲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包括超

  出乙方原面积的部份)。

  六、如出现下列情况,乙主不追究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的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乙方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市弘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补偿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于____________就本厂房拆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拆除内容

  甲方在____________厂房____________平方米需要拆除,现把钢结构的拆除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对厂房内钢结构及设备进行解体落地,并负责建筑垃圾材料的清运,现场清理干净到地面。乙方必须完成该项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并符合规范要求。

  二、拆除价款

  经双方协商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 _______元废旧材料款,结算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本价款已综合考虑所有乙方应得废旧材料价值、拆除耗费人工费、运费、材料费、设备费及所有与清运垃圾相关的城管、环卫、垃圾填埋、弃土场等相关费用,同时包括因本工程安全事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责任赔偿金。

  乙方承诺按合同要求完成拆除工程,不另收取拆除费用。

  三、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人手和相关设备进场施工,并在_____日前完成所有拆除内容。

  四、资格要求

  乙方必须具备建筑物拆除资质,进场人员须具有相应上岗证。

  五、安全生产

  乙方负责拆迁现场安全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都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违约条款

  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经三次告知不能改正,并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视为实质性违约,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失去拆除资格,不得向甲方索赔。

  乙方在施工中造成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停止施工。

  如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完毕,则合同自动终止,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失去拆除资格,不得向甲方索赔。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拆除工作完成后失效,未及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补偿合同 篇15

  鉴于:

  1.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项目概况:———————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亩,建设用地面积约———————亩,代征地面积约———————亩,容积率约。

  3.根据乙方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委托事项

  1。1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委托费用

  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万元人民币。

  2。3甲方支付的———————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设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委托时间

  3。1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向———————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完成时间: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付款时间

  4。1———————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委托溢价

  5。1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5。2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在———————万元以下时,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实际利润的———————%。

  第6条违约责任

  6。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6。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争议的解决

  7。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其他

  8。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

  日期:

补偿合同 篇16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甲方(拆迁人):__地 址:__邮码:__电话:__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

  乙方(被拆迁人):__地 址:__邮码:__电话:__法定代表人:__ 职务: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建设项目名称____,建设地点____,建设单位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

  第二条 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 平方米。(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

  第三条 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 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 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房屋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颁发的____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1.____2.____3.____

  第五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乙方应与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被拆迁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甲方以____地点,____房屋,____间,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_元。

  3.____第八条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元。

  第十一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____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____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代表人: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代表人:________年__月__日

补偿合同 篇17

  甲方:____乙方:____

  乙方的亲属 于 ____年 ____月进入甲方单位工作,其间于 ____年 ____月发生工伤过世。现工伤处理达成如下协议:

  1.补偿金计算:丧葬补助金,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计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8个月的金额。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2.补偿金额:经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补助乙方及乙方家属人民币 ____万元。

  3.支付时间:在本协议签订当天,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均需在收款单上签字确认。

  4.其他责任: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无其他的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5.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方法律顾问备档。

  甲方(签章):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补偿合同 篇18

  乡镇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

  第二条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乙方应与___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_____地点,________房屋,____间,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补偿合同 篇19

  征地实施单位(以下称甲方):

  被征收土地单位(以下称乙方):

  受安置补偿农户(以下称丙方):

  为了¥¥¥城市建设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协商达成征地安置补偿合同如下。

  一、征地补偿和安置

  (一)补偿依据、标准和方式

  1、补偿依据和标准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0xx]255号)文件标准执行:征收耕地按综合地价27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0800元/亩,安置补助费162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按照《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xx]60号)文件标准执行,现状调查时征收土地上耕种有青苗的,按1200元/亩给予补偿。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县城镇建设建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执行。

  2、补偿金支付方式

  (1)经甲方实地GPS测量,由乙方代表和丙方签字认可测量结果或进行测量公证,该测量结果为给付征地补偿相关费用的依据。

  (2)丙方应得各项补偿金,由甲方一次性兑付给丙方。

  (二)预留地安置办法

  1、预留地安置的范围:在《县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版)》规划的县《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图》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列入预留地安置,符合下列条件的,列入预留地安置,符合下列条件的,列入预留地安置。

  (1)本次征收的土地;

  (2)20xx年7月1日至今因城市建设征收的土地且未计算过6%预留地安置地的土地。

  2、预留地安置标准:按被征收的应列入预留地安置的土地面积的6%计算预留地安置面积(含房屋建设及采光、消防、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用地)。下列土地不实行预留地安置:

  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占地;

  ②河流、沟渠、通村(组)道路等公共用地。

  3.预留安置用地的规划建设方式

  (1)规划设计

  ①预留安置用地以村为单位,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由县规划局根据城市规划,结合各村实际在征收土地范围内就近选址,报县城规委审查批准。

  ②预留安置用地面积和选址确定后,由乙方本着村民自治的原则与农户协商后,委托设计单位规划设计,按程序报县城规委审查同意。

  (2)建设管理

  ①预留安置用地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审查批准的规划设计,由乙方统一组织建设。

  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安置用地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和区域外主干道路、主干电线、主干管网等由甲方负责;区域内场平由乙方和丙方负责。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补偿、安置

  (一)征收土地位置和面积

  本合同明确的被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 村 组,面积 平方米。分别为地块1 ;地块2 ;地块3

  (二)补偿金

  丙方应得补偿金 元,其中

  1.土地补偿费 元。

  2.安置补助费 元。

  3.青苗补偿费 元。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元。

  (四)预留安置地面积 平方米。

  三、土地的移交

  (一)乙方和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土地使用的清理并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逾期未清理土地的,视为土地清理完毕,甲方可以使用土地。

  (二)丙方对被征收地块进行包括耕种、植树、取土、挖砂、出租、转让、建房等再利用或以任何理由阻碍、干涉甲方对土地使用的,乙方有义务制止丙方等相关人员的前述再利用和阻碍、干涉行为。

  四、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各方必须诚信遵守和履行。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或有不当履行行为的,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丙方不按合同履行或破坏、阻挠甲方使用土地的,乙方有义务督促其履行或制止其破坏、阻挠行为,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依法追究乙方、丙方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通过复议、诉讼、申请裁决等方式解决。但是,争议不影响甲方对土地的使用。

  2.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盖章、经办人代表签字,丙方夫妻一方签字、摁手印或持丙方夫妻一方身份证复印件且持自己身份证的亲属代表签字摁手印,甲方将丙方应得补偿存入丙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盖章,丙方不签字时,甲方将丙方应得补偿进行提存公证后,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偿合同 篇20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拆迁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_________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拆迁安置

  (四)乙方安置到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五)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房屋_____间。

  (六)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______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七)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与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八)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__________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签订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元。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4.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5.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房屋,_____间,_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_______________

  (6)结构差价__________元;

  (7)面积差价__________元;

  (8)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元。

  

  第八条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_元。

  第十一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7.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8.逾期_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0.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11.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

补偿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经有关负责人见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乙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1、占地位置:   。

  2、数量: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共占用土地**亩,(大写:),地上附着树株,(大写:),无其他地上附着物,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3、补偿标准:依据临时占地补偿标准,甲方按每年*元/亩的标准付给乙方临时占地费用,青苗补偿费按每年**元/亩支付,树木按**元/株一次性补偿。

  4、依据以上清点数量及补偿标准,树补偿**元,青苗补偿**元,临时用地补偿**元,补偿费用合计**元(大写:)。

  5、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应不破坏乙方村间被交道路,保证被交道正常使用,乙方不应限制甲方使用该被交道路。本合同所订补偿标准为甲方临时占用乙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共同补偿,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就本合同向甲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应进行复耕,达到可耕种条件。

  6、本合同约定补偿期限为一年,到期可以续签合同,附着树木为一次性补偿,到期不再另行补偿。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补偿合同 篇22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甲方无纺布车间发生左手指压伤的工伤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

  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圆整)一次性结清。

  2、付款期限:甲方应在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项。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

  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20%的违约金。

  4、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5、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双方自愿恪守本协议,承诺今后互不相涉。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补偿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于___年___月___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同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保险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待遇;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元整,从乙方签领该款时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

  三、乙方在签领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待遇以后,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及法律诉讼。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已结清乙方的所有工资及加班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劳动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

补偿合同 篇24

  甲方:___

  乙方:___

  为加快___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___米,宽___米,计___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___米,宽___米,计___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___元,计___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___元,计___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___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___元,计___元。

  三、工期要求

  1、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

  2、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

  3、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付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协调工作不力或村民无理取闹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九、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一份。

  甲方: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