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项目承包合同

  3、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施工生产十大禁令》等有关规定,按有关安全规定施工,杜绝违章生产、违章作业。随时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发现违章作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如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应加强施工文明教育,并有实际措施进行施工队伍的管理,加强防盗及卫生工作,遵纪守法,否则,造成损失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教育工人礼貌待人,严禁工人在工地赌博、吵架、斗欧,如发生打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元),三人以上参加打群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验收条款

  1、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甲方则不予结算该项工程费。

  2、施工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返工至合格为止,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人员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之日,逾期的按工期逾期处罚。

  第十一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期完成工程量时,双方按实签证确认,经甲方验收审批、核算后,按现场实测工程量的    %付工程进度款;

  2、本项目土方回填全部完成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有关土方回填施工资料、现场及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工程结算书自甲方接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手续,结算手续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结清;

  3、履约保证金在该专项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免息退还;

  4、乙方必须编制员工工资表,在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向工人发放工资。工人工资表原件一份上交项目部财务室。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    日内,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缴交甲方财务部;若乙方未能按期缴交甲方,签订合同无效。乙方并应承担缔约过错责任,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如乙方无法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已按完成工程量   %结算,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违约金。

  2、乙方若有,但不限于如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批评及限期整改要求,乙方仍不听劝阻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及管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违约金,同时已完成的工程量按    %结算。

  (1)不按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

  (2)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

  (3)不服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不遵守工地现场规章制度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内容转包和分包给第三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4、乙方中途放弃,已完成工程量按    %结算,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违约金。

  第十四条  廉政条款

  甲、乙双方都必须廉洁自律,反对商业贿赂。甲方不得收受乙方的回扣、礼品或现金;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不得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甲方的相关人员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致电:甲方总裁室电话:,甲方审计监察部直线: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3、如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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