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建工程合同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

  立契约书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乙方:

  住址 :

  ___ 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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