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流合同模板合集 篇1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
鉴于:
甲方就由乙方为其提供物流配送服务满足其需求的相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 配送
1、 配送的区域
乙方配送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收货方送货的需要及时将送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及时告知乙方。
(2)有权随时清点甲方在乙方处的库存。
(3)有权根据送货单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以及附件等进行点收装车,督促乙方按时、按量送货。
(4)有权督促乙方对货物做好防碰、防损的同时,做好货物的交收复核工作。
(5)有权监督乙方工作人员人员的服务态度,并及时反馈给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保证安全、平稳、完整、准时地承运甲方的所有货物,并及时将货单随货交由甲方客户。
(2)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运货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的行驶证(正本和复印件)给甲方核对并向甲方保证其真实性。
(3) 乙方须每日清点货物,并与甲方确定核对。
(4) 由甲方指定公司(惠东县东进保鲜肉类有限公司)送至香港上水紅橋新村后,由乙方负责拆柜,并存放于乙方处,但甲方需支付乙方相应费用。
(5) 由乙方每日收齐送货单及来货单后交回甲方处。
(6) 由乙方负责直接向甲方客户收取支票或现金等,并将此支票或现金于当日交予甲方,乙方承担此过程中的全部风险。
(7) 乙方自愿承担整个运输过程的货物保险。货物在装车后至收货单位收货前的损坏、丢失、被盗、被扣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 配送的流程
(1)甲方每天分两次开单送货,即第一次开单时间为每日上午(10:30),乙方须于当日下午(13:30)前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第二次开单时间为每日晚上(19;00-20:00) ,乙方须于次日凌晨
(04:30)前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单或下单指令后,当日向甲方获取相关单据。
(3) 乙方在发车前应电话通知甲方指定的收货方,验证送货明细及收货地点,约定卸车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配送操作,并及时将货单随货交由甲方客户。
(4) 货物配送到指定收货地点后,收货方予以验收。
(5) 货物到达收货方后,卸车由_______负责。
(6) 收货方在指定的送货清单上签章确认,填写收货时间、注明收货情况、服务情况等内容,乙方配送人员在确认签章清晰有效后,将收货方签收后的单据当日提交给甲方,。
(7) 乙方在完成物流配送任务后,需将直接向甲方客户收取支票或现金等,并将此支票或现金于当日交予甲方。
四、 配送服务的标准和规范
(1) 乙方应对甲方项目设立专人统筹管理,专门负责项目维护、运营管理、组织协调、结算清分、数据统计等项目的运营工作。乙方应重视物流质量、实时回访收货方,与收货方及甲方及时有效沟通,及时解决和改进配送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 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的人员在甲方拿取提单时,必须持有乙方有效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乙方的配送车辆应保证很好的保鲜、防雨、防潮、防盗,并保证配送货物的品质不因此收到任何影响。货物自上车之时起到收
货方签收之间的货物安全(含品质安全)由乙方负责。
(4) 甲方要求乙方配送人员对配送货物熟悉,装卸操作熟练,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较强,要求乙方配送人员对收货方提出的异议礼貌用语并有效沟通解释,适时树立、宣传甲方的政策及公司形象。
(5) 要求司机的安全意识较强,货到收货方后能及时与收货方交接,监督并落实回单签收的质量,签章清晰有效,返单保存干净整洁。
五、 货损货差处理
货物一经乙方入库即视为乙方对货物相关基本信息予以确认认可,凡收货时发现的货损货差,由乙方予以负责赔偿。
六、 费用及结算
1、甲方须支付乙方拆柜费: ;甲方货物存放乙方处后需支付场地租金(含水电费用);
2、甲方须根据不同情况支付乙方相应的物流费用:
(1)若为中猪(中猪指: )则运费为每只HK$20;
(2)若为冰猪(冰猪指: )则:
2、配送费用每月结算___次,乙方于每月____号前统计核算上一个月配送的数量及情况(以物流配送单据为准)与甲方核对确认,双方确认后_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票进行结算。
七、 其他约定
1、免责条款:由于地震、泥石流、水灾、战争、瘟疫等不抗力
行为引起的违约,双方互相不承担责任。
2、如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及损失的扩大。
3、甲、乙方均不得交运夹带法律法规禁运之物品。
4、本合同约定的配送的流程,仅为甲方要求的必须项目,若行业内或乙方在日常操作中有更加严谨的操作习惯或流程,在上述配送的流程中可添加该习惯或流程。
八、 本合同执行的时间
本合同的执行日期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九、 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1、由于乙方未按提货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
3、乙方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过失造成货物未安全、平稳、完整、准时地到达收货方,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关于物流合同模板合集 篇2
甲方:
乙方:
战略合作关系,规范双方商业行为,保障各自利益。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义务:
甲方承诺:
1、 在乙方保证价格、速度优于其他物流站的情况下,甲方承诺多店与乙方合作。
2.甲方承诺货款当日算当日结,概不拖欠。
3.甲方承诺: 如有丢货、残损货经查实是其他人员造成,不属于物流站问题的,甲方决不给乙方添麻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乙方义务:
乙方承诺:
1、乙方负责托运甲方货品,负责线路2、价位:鞋箱:皮鞋标准箱服装包:价格为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必须按此价标准执行。
3、乙方保证甲方货源运输的流畅(货源:)
4、乙方必须把甲方的退货、回货第一时间优先装车运输。当有货物运到时,当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物流队长。
5、如发现丢货(甲方退货、回货)现象,经甲方查明属实为物流站原因,物流站承担责任(按丢失货物金额赔偿)。破损货物,根据损失数量金额对应赔偿。
6、回货票据必须同原始票据价格相同,如发现私自改票,价位不符(偏高), 情节轻者,赔偿当次货款10倍金额。情节重者,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7、如果是北京三轮车送货人员从中提钱,甲方概不付其运费。
8、大同市内免费送货到甲方货车上。
注:
1、20xx年3月15 日至 20xx年3月 15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有效期限。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4、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必须诚信。
5、 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关于物流合同模板合集 篇3
托运人:
承运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人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日期: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法: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免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交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运载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汽车运输不适用此条)。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费,保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