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安全防火协议

2024-08-18

物流公司安全防火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颁布的有关防火、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仓储的防火安全,使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财产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协议: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消防治安条例,确保库区安全。

  2、必须严格做到不准随意使用明火,不准吸烟,不准易然爆品混放,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3、严格执行相关消防规章制度,加强防范意识,立足于防。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存放物码放要给通风设备、消防设备留足够操作空间,要留足防火通道和搬运通道以免影响仓库工作人员的安全。

  5、设有消防器材的地域及消防通道出口,严禁覆盖和堆放杂物,保证通畅,库区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工具,要有专人保管,严禁挪做他用,每位员工应该熟悉本部门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

  6、客户用电必须有符合安全规定的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因特殊需要拉临时线时必须提出申请,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严禁使用电热棒、电热毯、电炉子。

  7、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检查办公室电器设备是否完好,避免因故障酿成火线,设施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下班后要切断电源避免超时限运转导致电器设施发热造成火险。

  8、库区内消防设施及器材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配备、维修和更换,消防器材设置处和消防设施要有醒目的标志、实施定期检查、保证其性能良好有效。

  9、库区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务求落实。

  10、要切实做好“四有一及时”。有防火责任人,有义务消防组织,有健全的消防制度,有足够的相应灭火器材。

  11、为保证库区夜间安全,各库库外照明灯夜间必须开启。

  12、发生火警火险时,在该部门工作的员工要及时组织补救,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并报警。

物流公司安全防火协议 篇2

  甲方:郴州宏发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机动车驾驶员,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合同,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根据国家规定购买车辆保险。

  二.乙方入职时,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每

  年保险费用为人民币500元,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

  三.乙方必须拥有驾驶员必备的合法证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

  身份证明。乙方上岗试用期一个月,经甲方考核认为乙方合格者

  入用为公司正式员工,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前解聘乙

  方。

  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果从事违法活动,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法活动的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根据甲

  方制度处理。

  六.乙方必须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甲方有关货源

  等一切商业信息,如有违反,轻者支付违约金壹千元以上,给甲

  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自交车之日起,乙方对车辆和车辆配置的各种工具.证件

  及车辆维修负责,工具和证件遗失由乙方照价赔偿,具体维修费用

  根据公司制度报销。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壹万元车辆风险保证金。

  八.运输过程中,乙方要对运载货物的安全负责,如发生

  遗失、短斤、损坏及淋湿货物等损失由乙方负责,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九.乙方联系的运输业务必须经过甲方批准,私自运输或虚报运输费用者除上缴运费外,另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乙方必须对甲方的每单业务负责执行,承担甲方和委托方运输协议的各项责任,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乙方承担甲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我方车辆负全责或主要负责,除保险公司负责赔款外的赔款由甲.乙双方各负责50%。交警部门追究的刑事责任及赔偿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二.车辆正常运营的费用由乙方根据规定执行,并提供票据到甲方报销,包括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住宿费。乙方虚报费用或卖油卖配件造成甲方损失为偷盗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违约金壹万元,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合同期间乙方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随时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请假,违者罚款300元/次,影响严重者,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期满,乙方必须提前1个月续签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中途需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并补偿甲

  方培训费人民币叁千元,乙方若私自离岗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十五.乙方在运输业务中所收取的现金和单据必须及时上交甲方,无故拖延罚款100元/天。

  十六.乙方出车在外不得与人结仇结怨,出车前不得饮酒,工作期间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乙方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从事装卸货物及其它事务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特殊情况甲方只作道义上的补偿。

  十七.乙方出车在外不得挪用公款赌博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反,作为违反劳动纪律,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十八.乙方出车时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在可控制的情况下,不得浪费公司资源。停车必须关闭发动机,行车时在确保安全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走最节约的路线,各种费用不得高于市场平均值。

  十九.乙方效益工资为600元/月,另加提成(按毛利润的9.5%提成),话费补助100元/月。(另12481/12491/12442在不超载的情况下提成按10%算;12476/12620/12369提成按9%算)。

  二十.驾驶员违章操作(超速超车证件不齐)所造成的罚款后果自负。

  二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物流公司安全防火协议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仓库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用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仓库座落在 市 区 镇 路 号,租赁建筑面积为 ____平方米。仓库类型为 ________ 结构。

  1.2 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仓库,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在使用仓库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2 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 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2.3 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仓库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仓库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标准为: 至 年度每年租金人民币 万。

  3.2. 上述租金标准,包含所租赁仓库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相关公共设施以及全部税费。

  3.3.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仓库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

  3.4.甲方提供的条件:

  1. 仓库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应优先由乙方挑选使用,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2.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须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3.由于仓库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相关问题,由甲方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如有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甲方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人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租赁物业交接

  4.1 甲方应于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租赁物及相关设施设备交付乙方。

  4.2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字确认。租赁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4.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租赁物内所有甲方物资清离租赁区。

  4.4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第五条 费用的支付

  5.1租赁费用支付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为:

  5.2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仓库设施设备而发生的水、电、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第六条 仓库的安装改造及免租期

  6.1乙方需对所租仓库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征得甲方同意。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使用甲方材料的相关改造,租赁期满后归甲方所有。

  6.2 甲方同意将自签订合同且乙方交付定金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6.3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仓库实施的改造、装修归甲方所有,安装的设施设备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

  第七条 房屋的修缮和保养

  7.1租赁期内,因房屋自身原因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7.2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但不能对主体造成伤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7.3应由甲方承担的维修责任事项乙方通知3天后甲方推诿乙方代为维修的,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在下一年度租金里扣除。

  第八条 保险

  租赁物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及设施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保险。若双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和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在租赁物在从事违法行为的。

  2.乙方不按约定交付租金经协商无果的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及时修复租赁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给乙方生产造成影响的.

  2.甲方私自将租赁物或相关设施设备出售、出租、移作他用,影响乙方生产的.

  9.3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9.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 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按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3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5.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6.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7.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1.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双倍当年租金。

  11.2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

  11.3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因甲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欠款、担保等)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解决。若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对乙方损失据实赔偿。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

  身 份 证: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证: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________

  电 话:_____ 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