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成交确认协议书 篇1
买受人:
买受人:
于 年 月 日在拍卖人于 举行的第 期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 成交的拍卖物品
二、 价款结算
拍卖物价款的支付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买受人于拍卖成立当场向拍卖人以 方式支付全款。
2、买受人于拍卖成立当场向拍卖人支付全款的 %作为定金,余款自拍卖日起计 日内(休息日除外)付清,金额为 。
佣金支付方式:买受人向拍卖人当场支付佣金,佣金由拍卖人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三、 拍卖物的交付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即可向拍卖人提取成交的拍卖物。买受人在付清款项后不能当场提取拍卖物的,拍卖人同意提供自拍卖成交日起计七天的免费保管期,逾期保管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买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项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支付该项成交的拍卖物总金额 %的违约金。
2、拍卖人到期未交付成交拍卖物的,应向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成交拍卖物总金额 %的违约金。
五、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六、 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七、 其他:买受人办理的竞买申请手续及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拍卖人在拍卖前宣存的拍卖规则,与本拍卖成交确认书有不同规定的,以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规定为准。
买受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拍卖成交确认协议书 篇2
拍卖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在拍卖人于 举行的第 期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依照《拍卖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的拍卖物:
编号 拍卖物名称 规格 数量 成交金额(元) 佣金率 佣金额(元) 总金额(元)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元)
二、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后,买受人即应向拍卖人以 方式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及佣金。
买受人不能当场全部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及佣金的,应向拍卖人支付定金 元,并承诺在 年 月 日前付清余款 元。买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项,拍卖人应通知买受人在确定的期限内支付。
买受人经通知后仍不能在确定的期限内支付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拍卖物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应承担再行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再行拍卖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成交金额的,其差价由买受人负责支付。
三、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 天内到 (拍卖物存放地)提取成交的拍卖物;买受人过期不提取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物成交金额每天 %的保管费,超过保管期限又不宜保存的物品,拍卖人可依法再行拍卖,所得款项扣除支出费用后,多余款项退回原买受人或以其名义存入银行。
四、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
五、买受人在提取成交拍卖物时,应对拍卖物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拍卖物与拍卖资料不符,应当场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予以解决。
六、拍卖物品一经拍卖成交,我公司不承担该机动车辆的任何责任,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七、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其它约定: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拍卖成交确认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族 _______族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与年月日登记结婚,甲乙双方在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自愿一起订立此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该房屋装潢费用为_______方婚前出资_______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归_______方个人所有,属_______方个人财产。
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债务(含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均由欠债方个人进行偿还。
三、双方各自生产经营工作等各项收入归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主张其享有份额。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今后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已进行婚内财产划分的事实,以保证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该协议不因离婚而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