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协议书

2024-07-03

管理协议书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分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国家和企业双方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对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并发布实施。

  4、对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并加强管理。

  5、对施工现场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和指导意见。

  6、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按规定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项目部级的入场安全教育,协助乙方做好岗前培训。

  8、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二、乙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及要求。

  2、在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对安全环保工作负责。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制度。

  3、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服从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留有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认真执行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6、乙方应根据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7、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不同的施工季节和不同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8、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9、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0、乙方的“三类人员(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三、乙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查到的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涉及到甲方的问题应书面告知。

  四、甲乙双方进场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取得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五、现场的施工临时用电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好书面记录。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发现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对方提出,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六、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废弃物、施工扬尘等,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七、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八、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甲乙双方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事故处理上予以积极的配合。

  九、乙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设置和实施。

  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经双方验收合格,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后方可使用。发生的费用按双方签订的公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十一、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甲方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理协议书 篇2

  路政管理部门(下称甲方):

  路政管理相对人(下称乙方):

  为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挖掘占用公路设置广告牌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准予乙方挖掘占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设置地点期限与公路广告(非公路标志)许可证》相同。

  二、乙方施工期间不得侵占路面,不得损坏公路设施,不准影响交通安全。

  三、因广告牌施工和占用期间倒塌等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因公路建设和管理需要时,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按期无偿自行拆除。

  五、到期后十五日内乙方自行拆除,逾期不拆者,甲方将强行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到期后继续保留的,由乙方于到期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按审批程序另行办理许可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管理协议书 篇3

  设备租赁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 年 月 日甲、乙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合同号: ;设备租赁名称: ),进一步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四、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二、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四、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四、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六、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七、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设备租赁单位(章):     设备出租单位(章):

  协议订立时间:

管理协议书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并同意按照附录条款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附 录

  一、总则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等工作情况。乙方应当在甲方的监督下,在其施工范围内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2.乙方的相关有效证照、特殊工种合格证、安全管理制度等报甲方安监部门备案。乙方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安全资格证和特殊工种资格证,方可上岗监督、检查、指挥和作业。

  3.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同规定的安全保证金。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各种规定,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发生。

  5.乙方必须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监督检查、瓦斯治理、职业病防治、领导带班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场落实三大规程及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安全生产。

  6.乙方负责编制施工工程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救援预案》,《瓦斯治理措施》及其他需要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后报送甲方(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通风瓦斯部、调度室)等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后方可组织施工,甲方有关部门监督实施。

  7.乙方对施工成巷段的管、线、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施工设计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铺设和安装。管线吊挂间距符合标准要求,必须要有符合标准规定的标志牌。电气设备入井必须经甲方进行防爆检查,取得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电气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防爆检查和维护,并将检查和维护资料交甲方安全监察部及机运部备查。

  8.乙方施工的机械和电气设备设施必须做到完好、使用安全平稳,设备清洁卫生。严格执行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制度。小型设备、器具不使用时必须按用途或功能分类整齐的摆放在离工作面一定安全距离的材料架上,材料架要挂有标志牌(标志牌包括:材料型号、用途、数量等),不得乱堆乱放。机械设备10米范位内要挂有设备操作规程等安全牌板。

  9.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施工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好三大规程,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做到头清渣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甲方业务部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对照标准检查验收。

  10.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巷道地段畅通,排水系统处于完好状态;保持施工巷道的整洁,随时清理施工垃圾。

  11.乙方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12.甲、乙双方必须加强爆炸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用、退制度。

  13.乙方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14.乙方三班必须有队管人员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并做好带班记录。甲方只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文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罚执行。因事故和被上级部门和甲方责令停产整顿期间,甲方不支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1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甲方安全监察部有权本着“四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罚。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队伍中不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安全条例、指令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无条件执行。

  2.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工程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作地点,甲方有权立即撤出现场施工人员,停止工作,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达到安全标准。否则,甲方将加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病防治、治安、消防、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要求已方进行整改、完善,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4.乙方必须遵守并且服从甲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5.乙方必须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等审批制度、安全例会与班前会讲安全制度,并做好原始记录备查。严禁无规程无措施施工。

  6.乙方必须执行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并向甲方提供培训记录。

  7.甲方负责安排专职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规程措施在施工现场得到贯彻实施。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施工地点和附近所有人员的安全。

  9.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电器设备,做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各类机械、电器设备和防护设施自检后报甲方机运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乙方必须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1.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防治职业病危害。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汇报甲方调度室并立即组织实施抢救工作。甲方按事故报告程序上报。

  13.石门揭煤、抽放钻孔及探防水钻的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三、罚则

  1.甲方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落实按要求整改,对未按规定时间、标准、要求整改的,按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及本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乙方在合同期内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发生伤亡事故,乙方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承担发生事故的所有费用,并包括上级罚款和对甲方单位及个人罚款。

  3.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地方政府与甲方的安全检查。若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发生“三违”等原因导致安全处罚、停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按双方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上级罚款。

  4.本协议未进事宜,按国家及行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5

  工程名称:

  甲 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

  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

  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需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

  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__)84号文的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

  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10万元,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

  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

  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

  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

  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20-5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20-5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20-5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需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0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1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挂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2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23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4私自采购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

  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5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6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27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28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__元。

  2.29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

  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0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

  业等,罚款50-200元。

  2.31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32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3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4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35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

  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6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7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38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39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0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1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2.42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

  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

  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⒂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

  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万元,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执行。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管理协议书 篇6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

  4、 承包形式:

  5、 工程合同编号:

  6、 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3)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7)确保浙江省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争创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和省公司及以上流动红旗。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国家发改委DL5009.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

  5) 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6)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7)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8) 国家电网公司Q/GDW 250-20__《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9)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10) 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1) 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2) 建设管理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 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经电网系统内单位培训并取得相应安全资质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4)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叁人。

  5) 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符合国网要求的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 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 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 施工现场总平面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统一布置,分区管理,各负其责,不得随意变动。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

  11)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2)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 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3) 督促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4) 按工程建设管理纲要,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

  5) 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安全监督网络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7) 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8) 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9) 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0) 如可能对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乙方要求其他单位人员临时撤离或停止作业,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管理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3) 按照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审查通过后组织落实。

  4)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

  5) 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 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7) 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审查备案。

  8)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9) 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作业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措施。

  10) 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 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要求。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

  12)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3)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14) 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15) 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监理审查备案。

  16) 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报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安装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

  17) 按规定和要求,编制的重大作业项目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会审,报送监理审定签认。

  18) 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经安全验算,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后报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

  19) 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大气污染、废水泥浆排放、扬尘、固体废料和危险废料等进行控制。

  20) 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

  21) 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甲方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监理审查通过后执行;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架空线敷设、接地符合规范。

  22) 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3) 对进场的工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其安全状况,并在使用中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4)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25) 两个以上单位交叉作业前应先签订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对方单位进行交叉作业区危险点告知,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26) 施工特殊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在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内施工,应配置相应的照明,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间施工应按照地方的环保要求,控制噪声、光污染等可能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

  27) 建立和执行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危险品仓库设置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要求。

  28) 建立和执行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29) 按规定组织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并落实支护的安全措施。

  30) 土石方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或备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业)

  31) 落实土方开挖、运输的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边环境。

  32) 施工废水经处理合格后排放。

  33) 大体积混凝土浇灌,应设立专门指挥人员,指挥现场砼搅拌车按照次序进出场,设置安全通道,落实安全措施。

  34) 结构吊装、临边和孔洞作业应采取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35) 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和使用。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加强通风,并对容器内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

  36) 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

  37) 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分包,应严格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内。

  38) 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9) 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1)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或__/__万元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 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3) 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

  4)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5) 取得浙江省电力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按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总额的50%给予奖励,取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按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总额的100%给予奖励,两项奖励不予累加。

  8、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三、附则

  1、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5、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6、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由甲方在 承建一厂房租赁给乙方,厂房要求如下:

  1、厂房为钢架彩钢瓦大棚。面积不少于______平方米,内设行吊一付。行吊径高为______米,宽约______米,并在厂房边提供一亩空地。

  2、甲方需提供水、电(三项四线)、路,费用乙方自负。

  二、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不得转租。

  三、租赁期限五年。即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期满乙方有优先权先租。

  四、租赁费用,包租费______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第一年,合同签订日乙方付甲方定金叁万元,余款一个月内付清。次年租金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五、本出租协议的租赁保证金为伍仟元。

  六、甲方确保电容_________kw,乙方如需增容供电,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八、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防火安全、生产安全由乙方自付。

  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租赁期满乙方所改建的基础设施及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①如_________个月甲方厂房未能建成,如数退还乙方所付款项。②合同签订_________年内,如遇国家行政拆迁,甲方付乙方壹万元搬迁费。③合同期内,如有一方违约,将付对方相应的补偿。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资产的种类及评估办法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项:

  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托管、登记的证券,详见清单,计____________股,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

  (1)已上市证券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

  (2)尚未上市证券按发行价________倍计。

  (3)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账户管理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的营业部设置股票在账户和资金账户,授权乙方在下列账户中进行资产管理:账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期限

  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体从甲方在乙方开设专门账户并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资限制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投资范围仅限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其运作范围为:_____________。

  五、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具体交易品种与买卖时机由乙方决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有权对乙方管理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

  2.甲方确保未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委托投资,并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合理管理并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定最佳投资组合;

  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4.乙方保证执行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6.及时清算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

  八、佣金和管理费的收取方式

  乙方应尽自己所能,发挥受托资产的最大效益。若年投资收益率低于________%,乙方不收取交易佣金和管理费;若高于这一比例,超过部分按以下方式结算:

  1.高于____%,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

  高于____%,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

  高于____%,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

  2.高于____%,超出部分收益归乙方所有。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理协议书 篇9

  为了加强我校对校外寄宿生的安全管理,使每位寄宿生能够安全地生活、学习,我校与房东、学生及其家长多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家长在给孩子租房时,不租住有安全隐患的房子,远离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环境。

  二、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经常到孩子住所了解情况,与房东协商达成学生安全有效协议。

  三、家长与学校班主任老师要互通安全管理信息,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学校、房东、家长都要将孩子的校外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上。

  四、房东有义务告知寄宿生用电、用水、用煤的安全使用方法,并告诫学生不要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去。

  五、当有不法分子侵入学生住所,学生人身安全及财产受到威胁时,房东有责任保护学生免受伤害。房东有义务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有病卧床不起者应及时请医送药,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六、房东如发现所住学生有夜不归宿,上课时间滞留在住所现象,要严加盘问,并告知学校。如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要迅速报警,并通知家长和学校。

  七、寄宿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作息,与房东和谐相处,遇到矛盾时要冷静,理智的合理的解决。不得招引社会闲散人员到住所聚会,吸烟酗酒等。

  八、寄宿生要文明寄宿,遵纪守法,洁身自爱,互让互谅,学会相处,让家长、房东、学校放心,要立志成才,在校外争做合格小公民。

  九、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了学生的校外安全,让社会、学校、家庭稳定,努力为学生创造出一条平安之路,成才之路。

  十、如寄宿生住所发生变更,寄宿生家长或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或班主任,以便学校与新的房东取得联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家长、房东各持一份。一经签字方可生效。

  学校:

  家长:寄宿生:联系电话:

  房东:联系电话:寄宿住址:

  日期:

管理协议书 篇10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的要求,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餐厅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经营管理,经双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范围

  甲方餐厅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年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协议,乙方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三、合作方式

  1、乙方按照餐厅总营业额的______%作为上缴给甲方的管理费。

  2、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需另外添置设备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

  3、合同期满,乙方拥有独家经营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原始材料和技术档案,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协助乙方办理卫生防疫、治安管理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协调并协助解决乙方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

  5、尊重乙方的劳动,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随意增大乙方与食堂经营管理无关的负担。

  6、协助乙方处理就餐秩序和偶发事件。

  7、有重大活动、节假日或时间修改等影响正常就餐情况的,应提前通知乙方以调整保障计划。否则,对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学生食堂原有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9、提供给乙方用于经营的房屋及设施,在协议期内不得改变作其它用途。

  10、严格监管乙方进货渠道,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原材料的采购。

  11、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及卫生的满意程度。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无条件服从上级有部门和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维护甲方名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条款,并接受甲方伙委会的质量、卫生检查监管。为甲方提供专业卫生、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保障服务。

  2、协议期内,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协议期内,在甲方的严格监督下,拥有原材料的采购权,并及时建立采购台账。所购商品不能是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对使用伪劣、变质材料或出售伪劣、变质食品者,每次扣除违约保障金______元。

  4、认真做好卫生创建、防火、防盗工作的预防食物中毒工作。确保所服务场所内外整洁,如发现失窃、火灾等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日常管理中,非本食堂工作人员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操作间。

  6、对于本项目内的房屋、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备,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协议期内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设施、设备由乙方精心维护并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需报损设备由甲方处理,协议期满后移交甲方。

  7、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供餐,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供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按甲方要求调整供餐时间。

  六、相关责任

  1、乙方在协议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3、房屋建筑出现质量安全隐患,乙方有责任及时告知甲方,甲方负责及时处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因乙方未及时告知甲方,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未及时处理,由甲方承担责任。

  4、协议期内,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在协议期内甲方违约解除协议,甲方应按剩余协议年限每年______元对乙方进行一次性赔偿。

  2、乙方违约责任:在协议期内乙方违约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按剩余协议年限每年______元进行一次性赔偿。

  八、其它事项

  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2、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履行

  1、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在协议期内,不得以甲乙双方法人更换或人事变动而终止协议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本协议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管理协议书 篇11

  协议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协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合同关系说明

  1、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关系。

  2、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 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 工程的建设单位( 中铁房地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中铁建设集团收取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费 元,代替建设单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本协议特别指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取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安全管理费用,对应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是指:

  (1)对协议单位法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入场验收;

  (2)对协议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

  (3)对协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

  (4)中铁建设集团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责任时,发现协议单位在入场时不能提交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无法证明有效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反映,即认为中铁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履行完毕。

  2、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协议双方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健全各自单位在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四)协议双方的安全责任划分约定

  1、协议双方责任区划分约定

  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如下的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施工区:以与各自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确定的施工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施工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各自的安全责任区域;

  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各自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所必须的办公、生活区间为责任区域。

  2、协议双方安全责任界定的其他约定

  1)协议双方应本着对参建各方负责的态度,妥善进行内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伤害(既不伤害自己、又不伤害别人,又不被别人伤害)。

  2)协议双方中的一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及双方协议约定,对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潜在不利影响时,另一方有权对该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有权对由于该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损失,进行索赔。

  3)协议双方应加强各自单位分包人员的管理,重点做好如下几点:

  a.本单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严禁进入对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非工作原因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发生任何伤亡事故(自己被伤害或伤害别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b.协议双方因施工原因需进入对方施工区域时,协议双方应协商协调,切实做好保护工人的防护措施,避免工人收到伤害。

  c.协议双方应该各自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损坏对方安全防护设施或破坏对方安全管理的行为,因本单位人员在对方施工区域内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人员所在的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承担对对方单位造成的误工等各类损失。

  d.协议双方应重点关注双方工序交叉时可能会产生的对对方的不利影响,避免违章施工或违章指挥对对方产生伤害。

  4)协议双方施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现场管理规定或发生无法预料的意外),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单位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5)协议双方施工人员,未违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或现场管理规定,而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由于对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报告约定

  1、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应首先由事故者隶属的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本单位法人单位按程序进行汇报。

  2、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均应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和事故者的救护工作。

  3、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应积极配合政府事故处理小组的事故调查工作。

  4、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协议双方区分安全管理责任的主要依据,具备应有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协议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协议双方任何一家单位退出本现场则本协议自动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协议双方项目经理部、法人单位分别存放一份。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1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晋煤办发( ) 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晋煤办基发( ) 号)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精神要求,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双方均应有安全组织体制,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专职的安监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3、双方均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须先落实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乙方的安全施工列为本单位的重点管理范围。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三落实审核,并监督执行。

  3、甲方负责组织设计、监理、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数据。

  4、甲方制定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考核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

  5、甲方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监督乙方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及实施情况。

  6、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安全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乙方负责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7、甲方按照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每月进行一次验收,达不到一级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

  8、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隐患整改后,经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对重大安全隐患如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9、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清退出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全额赔偿。

  10、甲方对乙方所有人员有建议处理权,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无安全资格证、操作资格证和无法保障现场施工安全的员工。

  11、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权利和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等,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3、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乙方必须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各类安全活动。乙方必须定期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标准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

  6、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操作工种,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7、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落实;建立跟班队长、工长(班组长)、验收员、安监员、瓦检员(井下作业时需配备)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8、乙方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设立安全、工程技术、机电、质量等专业管理部门,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安全装备,管理、技术人员能满足安全施工和编制技术安全措施、作业规程和需要。

  9、乙方应积极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管辖范围内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落实整改。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或检查部门。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中标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对甲方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济处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双倍经济处罚。

  12、乙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方案报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施工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

  14、乙方必须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坑)制度,并报甲方备案,接受甲方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班班必须有领导带班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纪行为,带班领导必须与员工同上同下。带班领导是指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15、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MA),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自检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大型防护设施,自检后申报甲方监理单位查验,并接受政府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指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书,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16、乙方应按规定提供施工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可购买)甲方末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17、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力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建设项目停工等各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管理(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及善后处理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非乙方责任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8、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甲方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不得迟报、瞒报事故和事故隐患。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办公和住宿。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20、乙方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时材料;扎实做好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

  2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中、孔洞口、坑内交叉路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好沟井坎穴的覆盖和施工标志,夜间应有照明警示标志。

  22、乙方不得随意增加、挂靠、转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发包单位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配合完成。

  23、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4、承包商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四、安全生产事故甲乙双方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不得迟报、瞒报事故和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同时施工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4、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施工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如乙方发生因工伤伤亡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罚则

  执行甲方《基建矿井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检查处罚办法》、《安全奖惩办法》及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罚则。

  六、安全抵押金

  乙方应按承包项目合同价 的标准,将 万元在签订合同后、项目开工前,交至甲方财务部门作为安全抵押金。

  七、其它

  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订施工合同时,签订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由甲方开发的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产业基地整体征地工作已顺利完成,其中征用耕地405.79亩,甲方补偿工作已完成;因基地所占用耕地部分在麦收前暂时不能进行建设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对该__________亩耕地进行麦收管理,截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管理期间乙方负责协调村民、政府等各方关系,负责期间的安全生产,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乙方缴付甲方每亩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将该款交付甲方。

  3、 麦收完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后协议终止作废。

  4、 委托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对已征收土地的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乙方违约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直至解除协议。

  5、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收取管理费用。

  6、 乙方应及时发现并制止该地块内违章搭建、抢种(养)、非法侵占及乱倒淤泥渣土、垃圾等行为,并及时向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管理协议书 篇14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开户银行管辖行 行批准,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 (费种名称)。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协议(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收费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四、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 (费种),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

  五、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六、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七、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八、乙方需变更指定付款账户的,应另签新协议(合同)。

  九、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协议(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协议(合同)其中一份随"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5、

  十一、若乙方解除协议(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协议(合同)解除手续。

  十二、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协议(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合同)有效期限为: 。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收款单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单位):_________

  为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结算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及时归集,方便单位缴交,明确各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五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账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协议书 篇15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 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 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 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 在使用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 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 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核验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业主/物业使用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乙方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

  2.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

  3.甲方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4.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5.甲方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物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2.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3.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4.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5.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二、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按2.5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年支付,一次性付清。

  (二)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水费6.20元/吨、电费0.86元/度、采暖费5.04元/平方米/月、二次垃圾清运费0.5元/平方米/月/月、装修管理费(>100平方米为800元,≤ 100平方米为6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8元/平方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增加: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附则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簦X: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非对标题所属条款进行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协议书 篇17

  甲方:

  乙方:

  乙方租赁承包经营甲方 生产线、生产场地及附属设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二、乙方的权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三、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三)每半年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四、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获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生产或经营许可;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的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场所、设备的结构、用途或功能。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经济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组织依法行使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承租、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六项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置、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乙方的生产经营因违反法律法规、规范等规定,给自身、甲方以及周边相关方带来的损害、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

  (十一)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五、约束条件

  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又拒不改正的;或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生产经营场所、设备租赁承包协议》。

  六、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乙方在租赁承包的甲方生产经营场所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争议的解决途径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18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石油关于气瓶运输、使用的HSE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气瓶的颜色要求:

  序号气瓶名称化学式外表面颜色字样字样颜色色环

  1氧O2天蓝氧黑P150不加色环,P200白色环一道,P300白色环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红正面写“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铝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环,P200黑色环一道

  4氩Ar灰氩绿P150不加色环

  注:表中P系气瓶设计压力,单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

  序号名称安全要求

  1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分类装运氧气、强氧化剂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3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4禁止烟火禁止吸烟,不得接触明火

  5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四、乙方所提供气瓶的其他相关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是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测,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合格气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贴有充装单位的合格证。

  3、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阀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管理协议书 篇19

  第一部分 总则

  一、 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二、 协议双方单位名称:

  总包方:中交四公局北京金辉大厦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北京誉德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 施工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 北京金辉大厦

  2、施工地址: 北京朝阳区618地块2#地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一、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生产安全控制指标:

  1. 土方坍塌事故:0,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垮塌事故:0,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为:0;

  2. 发生职业病事件:0;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0,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交通事故:0;

  3. 因施工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0;

  4. 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0;

  5. 教育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6. 较大、重大工伤事故:0;

  7. 单位责任事故轻伤率低于2.8 ‰;

  8. 单位责任事故重伤率低于0.26‰;

  9. 死亡事故为“0”。

  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目标:

  1. 达到市级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规范标准,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并结合实际参加达标验收活动。

  2. 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__和《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GB/T24001—20__体系审核标准,并通过Q/E/OHS标准体系内部审核,按上级要求参加外部审核,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追求 “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的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部分 职责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 甲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向乙方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提出职业病防治管理要求,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有关警示标识,并对乙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乙方在职业病防治管理方面有违反协议约定内容时,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施工属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以及中交四公局及业主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 按照规定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总、分包联署安全管理。

  3. 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4. 收集并留存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备查。

  5. 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6. 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标准,交付使用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 对乙方自行采购、租赁以及携带、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验收及使用过程检查。

  8. 对乙方自行搭设或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方案和地方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材料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9. 按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施工电源,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10. 对乙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脚手架防护设施,以及施工区域生产安全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发现隐患责成乙方立即整改,隐患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对其进行处罚,并复查整改结果。

  11. 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2.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

  13.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给予协助。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 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属地卫生局监督所的相关要求及甲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预防及紧急救护实施细则》,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 乙方应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承担所需费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 乙方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应急预案。

  5. 乙方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对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和甲方。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6. 乙方应为作业人员配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作业人员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要求其正确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7. 专业工程施工项目,乙方应采用合格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建筑材料。

  8. 专业工程施工,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说明。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9. 乙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0. 乙方应配置现场所需的职业病防治药品,发现作业人员发生职业健康意外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立即报告甲方,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方面的教育,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2. 乙方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受到属地卫生局监督所处罚时,承担全部责任及承担所需费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规范;严格执行集团、局、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本队人员安全负全面责任。

  2. 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及有关管理能力的评审,在施工前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和挂靠其他单位,不得将所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 按照住建部建质【20__】91号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单位施工队伍、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并按要求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联署安全管理活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报甲方备案。

  4. 负责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和隐患整改,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根据实际撤出施工人员,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进行整改。

  5. 按规定为本单位参加施工人员投入工伤保险,并承担所需费用。

  6. 进场后必须及时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并负责组织进行本单位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做好记录。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入场教育和岗位培训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7. 凡因乙方未按要求上报新进场人员名册,影响进场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8. 必须保持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需变更时,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批准。新进场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进行入场教育,同时提供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未成年(童工)和高龄人员(以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作业。

  9. 对本队人员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本专业施工安全技能,熟知本工种、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同时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报甲方备案。

  11. 因施工生产需要,乙方需临时从其他单位(或工地)借调或调入人员参加施工作业,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进行详细安全交底;作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佩戴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12. 班组每日施工前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等,结合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部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环境和当日天气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事新施工项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不违章,不蛮干,做到“三不伤害”,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及违章指挥行为。

  14. 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护目镜等)用品,

  15. 乙方需要自行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材及临时用电设施(漏电开关、空气开关及其它)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察合格批准,并进行进厂检测后方可使用(甲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护用安全网还必须进行冲击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同时将所使用产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证书)等,报甲方备案。

  16. 乙方自行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设施等,必须经甲方、监理等,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履行有关验收程序后,方可使用。

  17. 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等)、安全标志、标牌等,负有管理和维护责任,自觉维护分包区域范围内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脚手架架体结构安全稳定等,不得私自拆除和人为损坏。

  18. 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地方有关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

  19. 因施工生产需要对脚手架、防护设施进行搭设、拆除和拆改时,必须经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同意后,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编制整改方案或技术措施,并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整改和恢复。

  20. 施工过程发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对作业环境存在隐患部位,应立即撤出施工人员,确保施工生产过程安全。

  21. 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临时用电设施安装、维护、检修及施工用电接线等作业,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操作,专业电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2.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操作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规范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或违章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等,从所辖电源设施、线路中拉接电源,及私接乱拉电源。

  23. 对自行携带或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责任,设备必须符合当地地方有关机具安全规范标准。并按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同时报甲方备案。

  24. 自行采购、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其安全有效,编制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甲方备案。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履行相关验收程序后,方准使用。保证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当地地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所承担施工项目的重大危害因素,制定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并报甲方备案。

  26. 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天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周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甲方报告。

  27. 按照当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按照甲方统一安排,参加全国、当地地方政府及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28. 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电源箱、消防设备、中小型机具等)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和管理。承担在使用期间由于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9. 服从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开展工作。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文明四区标准。

  30.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文物的保护。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3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甲方报告,及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或者隐瞒不报、谎报,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经济责任。

  32.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3. 乙方自有车辆和各类机械的应有专人进行管理;所租赁的车辆及各类机械(挖掘机、吊车、运输车、送货车辆)等必须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索要相关证照,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因此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违规、违章处理

  一、安全违章处罚条款: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缺陷及隐患整改不力行为进行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处罚。处罚标准按照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有关违章处罚规定执行。

  2. 因乙方原因引起和发生的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等罚款处理,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追加2倍处罚。

  3. 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北京市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甲方将视情节每被有关部门记一分,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罚款处理。

  4.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工作开展,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5. 因乙方原因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电气设备事故或脚手架坍塌事故等,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6. 因乙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甲方将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处罚金额50000——100000元。由此引起和发生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对乙方追加2倍的经济处罚。

  第五部分 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条款形式进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书部分内容一并执行。

  补充条款: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两份。

  三、乙方进场后签订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附件:《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附件: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1 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实施、监督考核,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确保员工职业健康。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项目部/基层单位及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加工现场。

  3 术语定义:

  3.1职业病:凡是在生产劳动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广义上可称为职业病。

  3.2施工企业常见的职业病危害作业:防水、油漆及涂料、电焊、砼搅拌、砼振捣、木材加工、石材切割、钢材切割、钻孔、露天作业等。

  3.3施工过程常见的职业病: 水泥尘肺、 电焊工尘肺、苯中毒、 电光性眼炎、中暑 、手臂振动病、接触性皮炎、 噪声聋等。

  4.职业病防护措施

  4.1苯中毒的预防措施

  4.1.1采购使用无毒及含苯低的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

  4.1.2加强材料库、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的通风及卫生防护。

  4.1.3进入现场作业区,应佩戴口罩、防毒口罩或呼吸防护器。当从事油料蒸气较高的作业时,应穿防护衣、戴不透水的手套。当皮肤被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污染,应立即脱掉衣物进行清洗。

  4.2电焊工的预防措施

  4.2.1电焊作业产生的危害主要有电焊粉尘及有害气体(氧化锰、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4.2.2采购使用低尘、低毒、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条。

  4.2.3电焊作业时,应佩戴能够阻挡紫外线的防护目镜或面罩,穿长袖衣裤、绝缘鞋、避免烧伤,环境要通风。

  4.2.4长期吸入电焊烟尘可引起电焊工尘肺,严重的可造成肺气肿或支气管扩张,电焊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拍×光片。

  4.2.5电焊作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离开作业现场后要清洗,不要在工作现场喝水、进食。

  4.3粉尘作业防护措施

  4.3.1改革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尽可能降低或消除粉尘的飞扬。

  4.3.2采取经济有效、易行的湿式作业,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喷雾、洒水、湿式清扫等作业,防止施工现场的粉尘扩散。

  4.3.3施工现场尽量密封作业,安装各类型的密闭罩等,以防粉尘飞扬扩散,同时要安装通风设备。

  4.3.4上岗作业时要穿防护衣、戴好防尘口罩。下班后应及时清洗,彻底清除沾染在皮肤、眼睛的粉尘。

  4.3.5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结核性传染病、肺部疾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4.4预防高温中暑措施

  4.4.1进入暑期要合理安排季节期间的作息时间,开展预防高温中暑知识的宣传教育。

  4.4.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高血压病、美尼尔综合症、颈椎病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做此项工作。

  4.4.3如作业人员在管道和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降温。

  4.4.4夏季作业现场应备凉开水、绿豆汤、含盐清凉饮料等,配备清凉油、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药品。

  4.5振动疾病预防措施

  4.5.1改革工艺,取消或减少手持振动工具的使用。

  4.5.2使用防震手套,安排适当的工作休息或轮替其他工作。

  4.5.3 患有心血管疾病、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周围心血管疾病的不宜从事振动工作。

  4.6噪声疾病的预防措施

  4.6.1对产生噪声比较大的机械(电刨、电锯、切割机等)要进行维护,降低噪声。。

  4.6.2如室内工作噪声较大,要安装消声设施,降低噪声。

  4.6.3噪音对听力造成损害为职业性而聋,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戴耳塞,减少对人体的危害

  4.6.4为了减少接触噪声工作时间,应定期轮换作业人员。

  4.7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

  4.7.1在危险作业场所:如人工挖深坑、地沟、地下道作业为防止发生缺氧窒息事故,作业前应用检气管检测一下作业地点空气氧的浓度,正常时方可进入工作地点操作。

  4.7.2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划定并标出警示牌,在危险区不得安排其它作业。

  4.7.3高浓度的作业场所,应及时停止作业,离开现场,采取通风措施,直到刺激作用消除为止,方可继续作业,或必须佩戴防毒用具进行操作,不要一人单独进入操作现场,应有人监护,以免发生意外。

  4.7.4作业人员一旦发觉头疼、胸部压迫感、恶心时,应立即脱离有害作业环境,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20

  总包单位项目部:

  分包单位: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安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及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汉中丰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

  二、 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 总包单位项目部责任

  1)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2)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3)总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的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2、分包单位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项目部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单位项目部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证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报送总包单位项目部。

  4)严禁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又不接受整改的,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5)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由总包单位项目部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配电房)、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单位项目部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如因分包单位未完善,造成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7)总包单位项目部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总产值,向总包单位项目部交纳安全管理风险保证金1~5万元(本分包单位暂交风险保证金 元)。分包单位在完成施工后,若不发生任何事故,总包单位项目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了安全施工或违章整改不及时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三、 对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要求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项目部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半导线及线缆严禁使用),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单位辞退。

  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如有丢失总包方概负责。

  分包单位如需使用总包单位项目部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单位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承担租赁费用。

  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的统一安排。

  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方辞退(处罚金额500~1000元/次)。

  9、施工期间,分包单位指派 { }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总包单位项目部指派 {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 事故处理

  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本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赔偿,一切损失、赔偿、罚款等全部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只负责配合、协调责任。

  由于总包单位项目部或总包单位项目部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 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事故方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五、 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包方、总包方、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六、 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后失效。

  七、 补充条款:

  1、施工用电挂表施工;各分包单位自己使用自己的配电箱,严禁从总包单位配电箱内接线,如发现罚款1000元/次;

  2、工完场清:(原则为:谁产生的建筑垃圾谁负责清理)

  ①如因预留洞口不正确,造成剔打或封堵产生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如清理不及时,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安排人员清理,将实行罚款和双倍代扣人工费用,其费用在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②如开洞或剔糟造成墙面空鼓、开裂 ,承担材料费用和双倍人工费用;

  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如发现罚款1000元/次,并清理整个施工现场至发现下个违规者结束;

  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现场的管理,材料指定位置堆码,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要求;如造成影响,处违约金20__元/次/处,并承担双倍处理费用,在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总包单位项目部签章: 分包单位签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21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_________县地区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楼内墙面,天棚刮腻;钢窗维护刷漆,办公室、会议室门拆旧换新;地面铺砖维修;卫生间整体改造;灯具等电器拆旧换新;线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

  开 工 日 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计合同工期:_____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总承包形式;

  (二)合同价款:根据甲方现场工程量预估和定额预算,预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剩余70%工程款;

  (三)具体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按需求现场指定位置项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现场工程签证的工程量执行结算工程造价。

  四、发包人(甲方)责任

  依照合同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责任

  1、 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

  2、 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项目;

  3、遵守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支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 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 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验制度,未经质检部门或 甲方、监理代表检验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 乙方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应当检验而未进行检验的原材料 不准提前使用。(钢材必须使用包钢等大厂材料,水泥必须使用正规厂家)。

  七、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并结算后一次性付清70%。

  八、质量保修

  按照国务院1999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的规定负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时交工,工期顺延,情况严重的另行议定。

  十、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理协议书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工作,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或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的行为。

  (二)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_____公司_____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协议书 篇23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工程建设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河南建树置业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甲乙双方在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职责,创造良好的施工工作环境,保障全体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职业安全健康及环保管理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做到:

  1、明确双方的项目经理分别甲方和乙方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安全全面负责。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环境、职业卫生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双方约定:乙方应依据合同安全费用比例(土建工程按收入2%,水电安装、装饰装修按1.5%),用于现场安全投入,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明确双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联系方式。

  4、明确双方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职责。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结合国家、地方、行业、业主和河南建树置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环境和卫生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环境和卫生管理程序。

  2、乙方负责对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发放入场作业证。

  3、甲方负责按照已发布的本项目的安全、环境和卫生管理程序及国家相关标准,对乙方进行宣传和贯彻。

  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项目施工、工作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现场施工、工作中的“三违”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按业主相关规定和项目违章处罚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完成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隐患整改工作,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所需费用。

  5、甲方审核乙方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完善情况。

  6、甲方通过监督、检查、考评和纠正不符合项,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环境、卫生职责。

  7、甲方负责督促并为乙方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作业人员办理《安全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职责:

  1、乙方接受项目业主和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其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安全、环境、职业卫生及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为其员工提供安全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环境,及时组织全体入场施工、工作人员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入场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从事有毒有害和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受教育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和特殊工种作业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机械设备检查表,及时办理暂住手续并保证其使用人员中无非法用工者。

  2、乙方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环境、职业卫生管理程序和台账。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以二级安全教育和班前会的形式进行安全交底,做好记录。

  3、乙方负责检查本单位在本项目施工中所使用的机械、工具、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负责本项目施工中使用的特殊工种人员、特种设备证件的有效并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备案。

  4、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环境和卫生管理程序及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办理作业相关的施工方案、安全用火、用电、动土、有限空间、高处作业、探伤射线作业等的相关审批手续,无证作业应立即纠正并按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处罚。

  5、乙方施工、工作人员禁止进入业主生产区域,如果工作需要由甲方同意。

  6、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以及其它违规、违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甲方为抢险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场所、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安全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7、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环境工作,按50:1的比例并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落实专人和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措施到位。

  8、乙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自费办理合同范围内的有关保险。人身伤害保险方面:除主合同有特殊约定的外,乙方应为作业人员购置工伤保险或等同效果的商业意外保险,主动规避安全事故风险。

  9、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按合同约定执行,管理按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乙方还应与甲方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并与原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日期: 日期:

管理协议书 篇24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针,满足总包单位ISO14001和OHSAS18001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14001和OHSAS18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推行ISO14001和OHSAS1800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制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 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考核;

  3.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并负责对乙方进行重大危险源实施控制的措施与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乙方的执行情况;

  4. 甲方有权对乙方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由于管理不力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乙方须严格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

  2. 乙方须严格贯彻执行甲方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文件、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要求,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制订相关的环境、职业安卫管理保证措施,经甲方审核后实施;

  3. 乙方负责组织所属员工接受ISO14001环境管理、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

  4.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5. 乙方垃圾清理及消纳应严格按甲方《污染物(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执行。

  6. 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导下辨识所承包工程实施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7. 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各程序。

  8. 乙方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现场工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9. 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对其健康定期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10. 在建筑施工中,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杜绝敲击等人为噪音,使用机械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措施;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排放。

  11. 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树、文物要按照《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严禁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12. 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13. 乙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作好环境保护,生活区应遵守《北京市外地务工人员食宿基本标准》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并按要求进行废水监测。

  14. 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15. 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施工、生活及办公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6. 乙方负责处理废弃物必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和甲方有关环境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17. 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用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

  18. 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理到合理、合法的场所,不得随意排放。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废弃物收购站的有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20. 分包方应严格按甲方的《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施工。分包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21. 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分包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分包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22. 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环境破坏及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偿修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及赔偿业主/甲方的损失)。

  总包方: 分包方: (公章)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管理协议书 篇25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精神要求,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双方均应有安全组织体制,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专职的安监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3、双方均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须先落实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乙方的安全施工列为本单位的重点管理范围。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三落实审核,并监督执行。

  3、甲方负责组织设计、监理、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数据。

  4、甲方制定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考核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

  5、甲方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监督乙方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及实施情况。

  6、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安全体系的运行情况。

  监督乙方负责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7、甲方按照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每月进行一次验收,达不到一级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

  8、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隐患整改后,经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对重大安全隐患如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9、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清退出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全额赔偿。

  10、甲方对乙方所有人员有建议处理权,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无安全资格证、操作资格证和无法保障现场施工安全的员工。

  11、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权利和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等,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3、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乙方必须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各类安全活动。

  乙方必须定期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标准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

  6、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操作工种,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7、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落实;建立跟班队长、工长(班组长)、验收员、安监员、瓦检员(井下作业时需配备)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8、乙方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

  设立安全、工程技术、机电、质量等专业管理部门,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安全装备,管理、技术人员能满足安全施工和编制技术安全措施、作业规程和需要。

  9、乙方应积极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管辖范围内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落实整改。

  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或检查部门。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中标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

  对甲方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逾期不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济处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双倍经济处罚。

  12、乙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方案报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施工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

  14、乙方必须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坑)制度,并报甲方备案,接受甲方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班班必须有领导带班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纪行为,带班领导必须与员工同上同下。

  带班领导是指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15、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MA),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自检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大型防护设施,自检后申报甲方监理单位查验,并接受政府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指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书,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16、乙方应按规定提供施工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可购买)甲方末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17、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力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建设项目停工等各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管理(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及善后处理责任。

  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非乙方责任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8、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甲方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不得迟报、瞒报事故和事故隐患。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凡因乙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办公和住宿。

  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20、乙方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时材料;扎实做好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

  2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中、孔洞口、坑内交叉路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好沟井坎穴的覆盖和施工标志,夜间应有照明警示标志。

  22、乙方不得随意增加、挂靠、转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

  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发包单位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配合完成。

  23、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4、承包商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四、安全生产事故甲乙双方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不得迟报、瞒报事故和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

  同时施工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4、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凡因施工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如乙方发生因工伤伤亡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罚则执行甲方《基建矿井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检查处罚办法》、《安全奖惩办法》及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罚则。

  六、安全抵押金乙方应按承包项目合同价的标准,将万元在签订合同后、项目开工前,交至甲方财务部门作为安全抵押金。

  七、其它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效相同。

  签订施工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本协议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管理协议书 篇26

  根据《北京市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北京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职工

  (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就乙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接受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下岗证》;

  2、为乙方发放基本生活费;

  3、为乙方代缴社会保险;

  4、掌握了解乙方的求职情况,负责提供再就业服务、组织乙方参加职业指导、再就业训练、推荐就业机会,帮助乙方实现再就业;

  5、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直至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原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

  6、负责处理协议期间乙方有关劳动、就业方面问题。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凭《下岗证》领取基本生活费,享受甲方为其代缴的社会保险;

  2、凭《下岗证》到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参加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及再就业培训;

  3、凭《下岗证》免费参加市、区县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举办的招聘洽谈会;

  4、享受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有关就业、培训优惠政策;

  5、主动接受职业指导,积极参加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洽谈会。积极参加再就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6、遵守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定期向再就业服务中心报告自己求职情况;接受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

  三、下岗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实现再就业的;

  2、期满仍然未能实现再就业的;

  3、自谋职业的;

  4、由于个人原因,两次不接受再就业服务中心安置就业的;

  5、两次不参加再就业服务中心为其组织的再就业培训;

  6、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严重违反协议或再就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

  7、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刑、劳教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企业再就业管理委员会监督执行。

  甲方: 乙方:

管理协议书 篇27

  甲  方: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权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国家及行业项目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施工现场的除专业分包作业之外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和指导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检查,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指导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编制现场总体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实施。

  9、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等)进行抽查,对乙方采购不合格(不符合政府规定)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所用临时用电箱其内所有开关必须配备可视断点开关。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甲方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甲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19、检查督促乙方按照政府规定落实好劳动用工管理,对乙方因违法用工导致劳资纠纷和由此造成工人聚众闹事事件发生的,予以处罚。

  二、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建委注册)、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按《进场须知》报甲方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100人以上必须有两名专职安全员;300人以上必须设三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每天对本单位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严格按甲方相关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组织施工作业。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身体有残疾的人不得参加施工作业。

  6、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7、负责依据JGJ46-20__J405-20__《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9、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安全员及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0、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包括所有人员交底签名)。

  11、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2、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到甲方目标管理标准,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有效、安全可靠。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乙方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3、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__)84号文的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

  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符合政府相关要求,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6、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书面申请,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并进行专项安全交底(书面及签字)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7、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机械管理员及物资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8、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9、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0、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1、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3、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资料在有效期内,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4、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5、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立即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6、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7、按照政府规定落实好劳动用工管理,严禁因违法用工导致劳资纠纷和由此造成工人聚众闹事事件的发生,并承担因此对甲方及现场其他单位造成损失。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管理风险抵押50000元(大写人民币:五万元整),乙方发生因安全事故、劳资纠纷事件、现场相关单位责任事件追究时,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现场应急事件处理及善后处理所需保证资金,在此项资金动用时,需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责任进行确定。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乙方每年终前已扣至50%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齐约定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数额,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甲方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或纳入应扣乙方的5%工程质量保护金额额度内。

  3、为确保工程各项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的及时有效地落实,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乙方发生因安全文明违章事件时,甲方可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现场管理协议规定执行过程中的保证资金。如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在乙方施工管理过程中已扣至不足50%额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齐约定的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数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和乙方无现场人员施工作业后,甲方将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乙方队组负责人支付违约金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乙方支付违约金5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乙方队组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乙方支付违约金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乙方队组支付违约金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乙方支付违约金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乙方队组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支付违约金20-5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乙方支付违约金20-5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5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2.26采购不合格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乙方每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临时电箱,每例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分包单位负责人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或不组织本队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乙方本队人数10元/每人支付违约金。

  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20__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情节严重乙方加倍支付违约金。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

  业等,乙方支付违约金50-200元。

  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乙方有关责任人员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乙方支付违约金。

  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3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由乙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的,每发现一人其乙方直接负责人支付违约金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乱倒垃圾者,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一次,乙方个人支付违约金100元,乙方队组支付违约金1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乙方每项支付违约金1000元—5000元。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

  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

  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⒄非专职人员操作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处理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或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5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 10‰给予处罚。

  四、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完结算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在协议生效期间,若国家、地方政府对建设施工行业或企业提出新要求时,甲方将按照要求,对已签订协议进行补充签订或修改重签。

  4、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五、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及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1、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

  乙方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五万元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以支票方式交甲方项目部财务处。

  2、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

  乙方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叁万元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到甲方项目部财务。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28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条例),切实加强防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和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经甲方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按照防火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火安全。

  二、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项目经理部明确)防火制度,经常对职工开展遵章守纪教育。

  三、乙方动用明火应向甲方办理许可证手续,经甲方批准方可动火。

  四、动火时,乙方应指定防火监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进行监护,对监护人要签发工作交底书。

  五、严禁使用电炉和电钨灯取暖、烘烤衣服,严禁自砌土灶烧煮食物。

  六、宿舍内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应到甲方设立的吸烟区。电饭锅、电炒锅、液化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七、乙方对甲方设置的灭火机、消防箱、消防水带、消火栓等器材设备,有共同管理之责,未经允许严禁挪用、不得任意玩弄、损害和偷盗。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对肇事人员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罚款、清退的处分。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管理协议书 篇2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

  第三条 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 )和《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置、摆放安全标志;经甲方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施工期间随意拆除、改变安全标志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安全区布控范围的按 元/次进行处罚。

  二、施工作业区未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挥交通,或人员不在现场的的按 元/人次进行处罚。

  三、施工作业期间,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施工车辆、机械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应设置规范、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车辆或机械未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安全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必须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擅自离开作业区的,一经发现按 元/次进行处罚。

  五、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防护栏、隔离栅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一经发现按 元/次进行处罚。

  六、乙方车辆不得在非安全区布控范围随意调头、逆行,一经发现将移交高速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按 元/次进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时清除施工洒落物的按 元/次进行处罚;对于无法用人力搬运的坠落物,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乙方处理。

  第七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按照《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第八条 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区域。

  第九条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导致车辆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 遇有堵车、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及时疏导,同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确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完成在 至 高速公路 公里至 公里处(左、右侧路段)的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作为履行本协议及施工安全质量的保证。甲方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施工路段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乙方。根据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下达《违约扣款通知书》进行处罚,罚金从乙方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无施工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退还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

  第十三条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30

  甲方:

  乙方(承包单位):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治安等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治安稳定,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与工程承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一、 工程项目:

  二、 协议日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承揽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三、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建设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并配有分配有分管领导及专职或兼职人员。

  3、进作业场所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治安保卫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和治安情况要求。乙方应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有关制度及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和治安管理及设计工艺有关的各项规定。

  5、甲方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人员违章作业、违纪行为有权对承包队进行处罚,乙方应加强对施工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查到的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涉及到甲方的问题应书面告知甲方整改,在未整改前不得进行相关作业。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应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

  8、乙方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9、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持有外省市操作证的人员,还必须经当地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审证教育。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所施工场所的安全生产、治安工作负全责。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发生工伤等事故,按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统计上报及事故善后处理。甲方予以积极配合。

  11、本协议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承发包合同书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协议书 篇31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加强公司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创造清洁、舒适的环境,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清运甲方垃圾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以下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清运:硅藻土,污泥,生产垃圾(包括但不仅限于瓶渣屑,厂区内工程维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

  二、费用:垃圾清运服务费一年总计人民币72000元:其中包括硅藻土4013元/月,污泥487元/月,生产垃圾1500元/月,

  三、相关约定:

  1、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及时清运甲方垃圾,以保证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乙方完成相应清运服务后,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妨碍甲方的生产现场管理;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人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不得将甲方垃圾任意倾倒或私自出售,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区行驶过程中不得飞扬、撒漏垃圾,如发生飞扬、撒漏等现象时需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5、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因处理垃圾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付至账户:,账号:,开户行:,行号:

  2、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年费按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携带甲方财物,除据实赔偿外,另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三条(除第三款外),乙方需按当月清运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视情节轻重确定;

  3、乙方若不能再甲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清运垃圾,则甲方有权请第三人清运垃圾,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将垃圾任意倾倒或私自出售,乙方应承担本协议当月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上述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六、本环卫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导致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其他:

  1、本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后生效;

  2、甲、乙双方声明,已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充分注意并知悉;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管理协议书 篇32

  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商铺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出资额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

  4、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分工

  1、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2、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3、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④?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

  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理协议书 篇33

  甲方:

  乙方:

  甲方作为非赢利的管理和服务性机构,与乙方通过协商就其加入_________分配联盟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成为_________分配联盟_________联盟成员,并自觉遵守《_________分配联盟管理规定》。

  2、乙方在加入_________分配联盟后,应按其联盟成员级别按时交纳相应的年费(具体费用明细见附表)。

  3、乙方在加入_________分配联盟后,如想得到_________分配联盟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则必须按甲方的各项服务的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如乙方不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申请。

  4、乙方在递交申请材料后需等待甲方对其材料的审核,在甲方审核通过乙方的申请材料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已得到的相应服务和资源。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资源分配通知后,必须在3个月内对其申请到的资源进行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已分配给乙方的资源,并撤消其相应的服务。

  6、乙方在使用甲方地址资源时,应该按照_________分配联盟的各项规定合理有效使用该地址。并要将其每次向客户分配地址的情况,按_________地址分配暂行管理规定,向_________分配联盟报告,否则_________有权收回该联盟成员的地址。

  7、乙方在甲方为其服务期间需自觉遵守甲方有关各项服务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照管理规定的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8、由于_________各项政策的变化而引起的甲方的各项政策的变化,乙方应自觉遵守。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此协议一式两份,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管理协议书 篇34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分包范围:

  4、 分包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竣工结算的分包方式

  二、 工程期限

  1#高炉从某某年七月十日开工至某某年八月三十日竣工、2#高炉从某某年八月二十日开工至某某年九月十七日竣工、3#高炉从某某年九月七日开工至某某年十月十六日竣工。

  三、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 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岳振利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8、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9、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0、 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1、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2、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3、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4、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5、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6、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7、 贯彻先订协议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协议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协议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8、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9、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1、 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各项规定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 附 则

  1、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2、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作为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的附件同日生效,至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履行完毕即失效。

  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