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培训协议失效

2024-06-19

合同终止培训协议失效 篇1

  小李是某制药有限公司的技术骨干,20__年3月进入该公司时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根据该《劳动合同》的约定:“如公司和雇员双方在本合同的约定届满前3个月内达成协议,本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20__年6月,公司决定送小李到英国进行业务培训,并与小李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又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约定“在培训期间及完成后,雇员同意在其现在的岗位或公司认为适合的岗位上为公司服务至少5年(从培训开始之月起算)”;“培训开始之日至5年期满前,如员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要求辞职,该雇员必须退赔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20__年10月,小李从英国培训完毕回国。在20__年1月到3月,也即是《劳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公司未向小李提出续签合同,小李也没有向公司提出。4月,小李以劳动合同届满未续订为由,不再到公司上班。

  本案的仲裁结果是公司败诉,法院在审理后支持了仲裁结果。理由是,《培训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随合同,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李某是在《劳动合同》终止、《培训协议》失效后离开公司的,对失效的合同不存在违反问题,也不应承担违反《培训协议》的责任。

  此后,公司曾多次通知小李回公司上班。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公司以小李违反《培训协议》,要求其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赔偿公司全部培训费用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一、什么是服务期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因此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二、设服务期有何前提条件 

  ◆出资招用。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发生费用,如外地人才落户。

  ◆培训。如员工是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或者参与学历培训、能力培训、出国或异地培训、进(研)修、作访问学者等,企业为其支付各种学杂费、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生活补贴。但是,职业技能培训不能作为设立服务期的培训,如上岗培训等。

  ◆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对此概念可做以下把握:对单位来说有出资行为,即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员工来说当是工资报酬以外的。总而言之,这种福利不是每个员工都享有的,具有特殊性。

  三、服务期如何约定 

  对服务期的约定应当明示,即必须白纸黑字写下来,或者签订服务期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里约定服务期条款。单位不能因为提供过类似特殊福利就单方面认为有服务期存在。

  四、劳动合同与服务期约定是什么关系 

  服务期约定是在劳动合同存在和有效的前提下签订。服务期约定是劳动合同的附随合同。因此,不能不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服务期协议。

  六、劳动合同期限少于服务期期限,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

  七、服务期赔偿如何界定 

  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定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外又约定了服务期限的,推定服务期为双方劳动合同的期限。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培训或特殊福利待遇的,对服务期限没有特别约定的,服务期限以不超过5年为限;服务期限和折抵方法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处理。但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已工作年限不予折抵,要求劳动者承担全部责任的,不予支持。

  八、哪些情况不能收取培训费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当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应收取培训费;培训费的赔偿也不包括进单位的“入门教育”,不包括组织调动,单位为调整人员和岗位而进行的转岗培训。

合同终止培训协议失效 篇2

  甲 方: 外语培训学校

  地 址:

  负责人:

  电 话:

  乙 方: 监护人: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如下英语培训协议:

  第一条: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须对乙方进行英语程度测评,全部培训方案以该测评结果为依据。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英语程度,为乙方量身定制学习方案。培训细节详见本协议之培训要素。

  甲方负责在教学期间所需的场地安排,若发生费用,本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甲方负责选派优秀师资进行本方案教学,同时根据乙方实际学习进度与效果对教师进行评估和管理。

  甲方承担教师授课的课酬。

  甲方负责提供教材,教材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负责安排培训测评,测评以每10次为单位进行,测评内容包括书面与口语两部分,全面判定乙方每10次学习效果。

  甲方负责根据乙方学习效果调整既定学习方案,效果评估在本方案结课时测试。

  第三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认真阅读并签署配合培训承诺书;认真执行既定培训方案,认真听讲,及时完成课后作业,全面配合甲方教学,以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2、本方案培训时间变化,无论什么原因,甲乙双方均须提前一天通知并针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四条:培训项目要素

  1、培训阶段与课程安排:详见本协议附件《3P课程时间安排表》

  2、培训方式:一对一

  3、具体上课时间:见附表

  4、培训内容:高中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英语课本内容及部分课外内容。

  第五条:教学效果保证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培训时间暂定每周星期日下午2:30至4:30,每周2小时;暑期必须集中每天来学校培训,培训方案另订。

  甲方选派岳阳新航道哈福外语学校优秀师资进行3P教学,并对教学效果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以乙方参加所在学校举行的任何一次中考或期考达到提高30分的英语成绩为准,评定标准为在哈福外语学校入学测试或由乙方提供最近一次所在学校英语测试结果(交甲方存档)的基础上经过本合同协议100小时培训后提高了30分;若乙方考试成绩低于此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免费继续接受甲方3P英语培训直至达到提高30分为止;或者退还未提高部分的学费。(未提高部分学费按每分900元计算);如超过30分,超过部分乙方同样须按每分900元奖励给甲方或介绍相当于奖励部分金额学费的学生参加甲方3P培训学习项目。如乙方在100小时以内在入学测试基础上达到或超过了30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继续参加培训或要求退还学费。出现这种情况时,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拒绝退还所收取乙方的任何费用。

  第六条:费用标准与交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纳甲方培训费用。计算标准一对一为300元/小时,培训共计100小时,培训费用为30000元 。(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第七条、保密条款

  1、乙方承诺不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不得擅自印刷甲方提供的教材和资料;

  第八条、协议附件及其它

  1、本协议附件为:《_______________同学3P英语培训计划》、《_____________同学3P英语家庭配合计划》、《______________同学配合承诺书》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坦诚合作态度协商解决。

  甲 方 : 乙 方:

  负 责 人: 监护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合同终止培训协议失效 篇3

  用人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劳动者:(乙方) 性别 民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如下教师聘用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学校教师,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具体从事教师岗位的教学工作。该工作岗位在甲方的设在金厂镇的外语学校。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得拒绝。

  三、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其中每周三到周五到学校备课,每天工作7个半小时,上班时间为早8时,下班时间为17时。每周周六、周日上课,周一至周二休息。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工资人民币600元,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金200元。该工资于每月15-20日领取。乙方如有事假,按月工资的日平均标准按日扣减工资。月病假10日以内,每天扣发日工资标准的50%。病假超过10日,从第11日起按日平均标准每增加一天病假,扣减一日工资。应乙方要求,社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随同工资发放,由乙方自行交纳,甲方不承揽责任。

  五、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 2个月,试用期间,不发给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试用期满开始,甲方应该为乙方发放交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每月200元,按月随工资给付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部门交纳,如乙方未向保险部门交纳该基金,甲方不再承担为乙方交付社会保险责任,乙方无权就社会保险问题对甲方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六、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如乙方没有得到甲方的批准、也未办理工作交接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赔偿金为甲方另行聘请教师所需要的培训费和应付工资的总额。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1、连续迟到、早退5次以上、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含5次、10次);

  2、连续旷工2天、月累计旷工3天或]弃课一天以上(含2天、3天、1天);

  3、连续病假超过30天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

  4、连续事假15天对甲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

  5、不服从学校领导、经批评教育不能认识或改正错误的;

  6、不团结同事并与同事发生口角或冲突的、或在背后贬低同事、或散布不利于团结语言、或有故意损毁他人名誉的;

  7、不能礼貌对待学生及家长与学生或家长发生冲突的、或体罚学生造成相应后果的;

  8、被学生和家长投诉3人次以上的(含三人次)

  9、故意损坏或侵占公私财物或拾取学生家长遗失物品隐匿不还的;

  10、不服从甲方正常工作岗位调动的;

  11、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以甲方的考核标准为评价依据。)

  12、多次违反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能认识或改正错误的;

  13、有违法行为而受到司法机关查处的;

  14、签订本合同时对本人自然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其他劳动关系、社会行为表现等与本合同相关情况有故意隐瞒经甲方核实的;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