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质押合同

2024-05-20

存货质押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为_________________加工产业有效发展,适应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要求,有效规避信贷资金风险,促进专业仓储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优势互补、银企双赢”的原则,经协商,就质押仓单项下的_______________保管事宜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达成《存货质押合同模板》(以下简称《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联社信贷政策,以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仓单权利作为质物,向乙方发放_______________收购贷款。

  第二条乙方以库存_______________生成的仓单权力作为质物,向甲方申请_______________收购贷款。

  第三条丙方对《_______________仓单》项下的库存__________进行保管。第四条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作流程

  (一)乙方将收购加工的__________,存放于丙方的仓库内,并办理保险。由甲方指定单位对乙方存放的__________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价值评估报告。

存货质押合同 篇2

  甲方: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有限公司

  为______加工产业有效发展,适应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要求,有效规避信贷资金风险,促进专业仓储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优势互补、银企双赢”的原则,经协商,就质押仓单项下的______保管事宜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达成《银行、借款企业、仓储企业三方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本联社信贷政策,以乙方提供的______仓单权利作为质物,向乙方发放______收购贷款。

  第二条 乙方以库存______生成的仓单权力作为质物,向甲方申请______收购贷款。

  第三条 丙方对 《______仓单》项下的库存______进行保管。

  第四条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作流程

  1、乙方将收购加工的______,存放于丙方的仓库内,并办理保险。由甲方指定单位对乙方存放的______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价值评估报告。

  2、丙方根据______入库数量及时填写《______仓单》,并签字盖章。乙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并将 《______仓单》交甲方。甲方将《______仓单》与实物库存核对无误后,盖章确认,并安排专人妥善保管《______仓单》原件。乙方、丙方各留存复印件1份。

  3、甲方根据《______仓单》,与乙方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权利质押合同》,发放______仓单质押贷款。

  4、乙方归还质押______对应的贷款本息后,甲方应在《______仓单》反面签署同意______出库字样,连同《______仓单》原件一同交还乙方。乙方凭借《______仓单》原件向丙方申请解除对应库存______的质押监管,办理出库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与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对抗甲方。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派员随时核查质押仓单项下的______库存情况,核实库存的真实性。丙方应积极配合。核查结果不影响乙方及丙方责任的承担。

  2、甲方有权监督丙方做好库存______保管工作,以确保______检验、仓单填写、______出入库、安全保卫等项工作顺利进行。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照委托协议处置质押仓单项下的库存______,收回贷款本息。处置库存______价款不足以归还贷款本息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的权利。

  (1)贷款到期后末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如果质押仓单项下库存______市场价格降至贷款本金的1.12倍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担保或提前归还贷款本息。乙方不提供相应担保或未提前归还贷款本息。

  4、甲方实现质权时,丙方应予积极配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根据本联社信贷政策,按照贷款条件和要求向乙方提供______仓单质押贷款。在乙方收购加工成本低于贷款风险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不高于乙方收购加工成本的70%提供质押贷款。

  2、甲方在乙方归还贷款本息后,原则上应于当日释放《______仓单》原件交还乙方。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3、甲方在实现质权时,应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派员随时核查存放______库存情况,核实库存的真实性,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有权监督丙方做好库存______保管工作,以确保库存______安全。

  3、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______仓单》后,有权向甲方申请______质押贷款。

  4、贷款未到期,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提前归还贷款本息。

  5、甲方实现质权时,乙方有知情权。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质押给甲方的仓单项下的______产权必须归乙方所有,并承诺仓单项下的______不得对外抵押。仓单项下的______必须包装完整,标注标识齐全,无污染______,符合包装标准要求。

  2、______入库所发生的过磅、保管、装卸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由乙方与丙方协商,但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要与甲方签订______仓单质押贷款合同。

  4、甲方实现质权时,发生的拍卖费、出库搬倒费等费用,应从处置库存______价款中扣除。处置库存______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部分,乙方继续承担偿还责任。

  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纳库存______的财产保险费用,由甲方代理投保,并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保险第一受益人为甲方。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的权利

  1、经与乙方协商,丙方有权制定______入库所发生的过磅、保管、装卸等费用的收费标准,但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2、丙方有权按照协商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二)丙方的义务

  1、丙方作为监管第三方,应具备相应仓储、保管及各类风险防范能力,确保______储存的安全。如保管期内质押______发生潮霉、盗抢、火灾等损失,丙方无条件全额赔偿。

  2、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与甲方就质押仓单项下

  的______签订个人资产抵押或保证担保合同。

  3、丙方填制《______仓单》,并对仓单的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它方面的任何出库要求。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司法追究。

  5、在______仓单质押期间,丙方应积极配合甲、乙方对库存______的检查。检查结果不影响丙方责任的承担。

  6、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将 《______仓单》对应的库存______移垛。如确需移垛的,须征得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垛位变更手续。

  7、______仓单质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应即时通知甲、乙方:

  (1)质押物或仓储设施发生事故;

  (2)他人对质押物主张权利;

  (3)司法机关对质押物采取保全、执行等强制措施;

  (4)其它可能威胁甲方质权和乙方质物安全的情形。

  如末按要求履行通知义务,因此为甲、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8、因丙方原因造成质押物价值减损时,必须向甲、乙方提供质押______书面减损报告,恢复质押______的价值。否则甲、乙双方有权就质押______减值部分要求丙方赔偿。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存货质押合同 篇3

  合同编号:XMJRJK 第号-ZY-

  质权人(甲方)

  住所:

  出质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而成,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各方意思的真实表示。质押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已有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并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

  鉴于向甲方借款,且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条》(编号为)。为了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金额及债务履行期间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元)整。

  主合同约定的履行债务的期间为日,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若根据主合同约定借款起始日发生变化,则借款期间自动顺延。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甲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按诉讼标的额的3%计算)等及其它。

  第三条质物

  1.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财产质押:

  序号质物名称规格型号主计量数量单价价值

  备注:

  2.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车辆质押:

  权利人品牌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码数量状况价值

  备注:

  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质物交甲方占有。

  4. 双方确认,上述质物协议或评估价值仅仅为了办理质押登记需要,甲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就该质物的全部价值优先受偿。

  第四条登记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抵押登记。不进行登记的,不影响质权的效力。

  第五条质物的占管

  质押期间,质物由乙方占管。乙方承诺对占管的质物妥善保管,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及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的行为可能使质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制止该行为。

  质物毁损、灭失、被征用等而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仍是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乙方应于取得上述款项后三日内存入甲方账户,甲方有权就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质押期间,因乙方过错、自然灾害、市场原因等因素,甲方认为有必要对质物重新估价的,乙方必须予以合作。经合格中介机构重新估价后,质物价值有所降低,但不低于本合同确认价值的90%时,乙方或借款人应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相应价值的抵、质押物或等额现金担保。乙方、借款人不另行提供担保或质物价值低于本合同确认价值的90%时,甲方有权提前实现质权。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甲方指定的险种、保险期间、投保金额为质物办理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人应当具备法定资质和良好信誉。保险期间短于担保期间的,乙方应当续保,且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本合同项下该质物价值。质权未实现前,乙方不得拒绝、中断保险或退保。否则,甲方有权代办保险手续,费用由乙方及共有人承担。保险单上应当注明或批注、变更为甲方为该保险第一受益人。保险单证由甲方保管。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清偿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随时行使质权,并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并以所得款项提前清偿主债权: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危及甲方的质权;

  2.乙方成为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被告(包括被告诉讼地位的第三人)或涉及重大行政案件的;

  3.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被申请破产重整、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4.出现使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它情况。

  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委托中介机构对质物财产进行评估、变卖、拍卖、过户,而无需乙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义务的,甲方可不经诉讼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质物。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法人)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未违反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乙方不得以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违反公司章程及制度而主张本合同条款效力瑕疵。乙方(自然人)保证本次反担保行为,已经征得其配偶同意,且其配偶不论是否在本合同中签字,均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乙方保证其对质物有权处分,出质的质物不存在任何形式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被查封、扣押等权利瑕疵。

  3. 甲方有权自行选择行使反担保权的顺位以及选择行使反担保债权的数额。甲方的同一笔债权有多个反担保人,甲方可以选择向借款人主张权利,也可以选择向所有的反担保人共同主张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选择直接向任一反担保人主张本合同项下的权利。甲方放弃全部或部分抵、质押财产(包括借款人的抵、质押财产)的,其它反担保人仍承担全部反担保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进行抗辩。

  4.与质物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质押登记及本合同的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处置质物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交易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或者购买方应当承担的部分)。该费用可以由甲方在处置质物所得的价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质物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对甲方所负的债务时,对超出质押而未清偿的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承担清偿责任。

  6.乙方保证无条件配合甲方行使质权。

  7.甲方有权查询乙方的信用、资信情况等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查询所需文书、文件等。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依法在任何媒体上公告催讨,有权将失信信息提交给全国任何征信系统或任何媒体。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双方合同当事人的其它权利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导致质押登记手续未能及时办理的,乙方按被担保主债权本金的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未按甲方及相关部门要求提供有关质物的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乙方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担保等情况的;其它原因。

  第十条其它约定

  1.质押人对质权人的付款依次按照实现权利的费用、违约金、滞纳金、利息、借款本金的顺序予以扣减。

  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质物的效力及于该质物本身、孳息、质物的代位物。质押期间,本合同项下质物产生的孳息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物。

  3.本合同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条,前述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4.质押人在本合同中签署的地址为质权人的文书送达地址,质权人的各种文书一经以该地址寄出即视为送达。质押人更改地址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权人。

  5.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以质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新的反担保并被甲方认可的除外。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做出补充约定。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