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专家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外科专家教授(证件齐全),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工作内容及义务
1、乙方以外科专家教授顾问身份,对甲方医疗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并督促执行。乙方未直接参与的甲方医疗技术工作,乙方不予负责。
2、乙方对甲方诊疗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诊,明确诊断及提出诊疗意见,并指导其实施。
3、甲方重大手术,应经与本院医师及乙方专家会诊后,制定周密诊治方案,并指导或参与手术,亦可由病员提出,点名专家手术,确保手术质量与安全。
4、每周定期安排专家门诊,如有变动或因故取消,需提前一天通知。
5、乙方根据甲方医疗护理工作需要,进行专家查房及学术讲座。
二、甲方责任
1、乙方以专家教授顾问身份及其技术(包括门诊、会诊、手术、查房、讲课等)付出,甲方应付给乙方相应报酬。
2、乙方提供的个人肖像及资料,仅限在甲方院内使用。甲方使用乙方名誉及肖像等进行宣传或有关媒体报导前,需事先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应给予相应报酬。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医疗、医患纠纷,均应以甲方名义给予解决,乙方应积极予以协助与配合。
4、甲方安排专人负责专家会诊及专家的工作安排与联系。
三、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l、聘请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下可以续签,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双方。
2、因特殊情况,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可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协议的相关内容。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请专家协议 篇2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及原则上,特签订本聘用合同,并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1、甲方聘请乙方到如皋市经济开发区担任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放线、质量管理和方案及技术交底,与各班组长交流沟通,配合好安全员做好安全措施工作,乙方有事向项目经理请示及配合项目负责人工作,做好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安全、质量、进度工作的指导。
2、甲方负责乙方的食宿(甲方提供乙方的被子、食宿、不扣工资)。
3、甲方保证乙方每月工资待遇如下:资的50%,余款工资到年底全部结清。(如家中有特殊情况予支工资)
4、乙方每月有贰天(2天)的带薪休息时间,不影响自身工作的前提下。
5、乙方必须履行施工员相应的职责,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工作,现场及工程质量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如中途因甲方原因退场,甲方承担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7、甲乙双方各自退离事项,在当日起至15日内办理手续,甲方将工资结清,乙方将工程的本职资料等手续移交给甲方。
8、本聘请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请专家协议 篇3
(聘方)聘请 (受聘方)为外籍工作人员(或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为 年(学校可按学期、学年定),自 年 月 日到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离聘之日止。
第二条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商定如下:
受聘方应按时、按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聘方应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聘方应予采纳。双方应积极合作。
第三条 中国政府法定的工作日为: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时(教师按周课时填写)。
第四条 聘方每月付给受聘方工资人民币 元,并按附件规定提供各项生活待遇。
第五条 受聘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 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断合同,必须在离华前一个月向聘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仍应照常进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两周后,停发工资,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的有关生活待遇,回国的一切费用自理。
受聘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工资照发,但受聘方应在此期间内安排回国。聘方负担受聘方及其家属在中国境内的旅费,国际旅费自理。
对渎职的受聘方,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受聘方回国。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旅费,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第七条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两个月后仍不能继续工作,聘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受聘方的健康状况,于一个月内安排其回国。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飞机票和负担按规定限量的行李托运费。
第八条 本合同自聘期开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长聘期,均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签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延聘期内继续有效。双方均未提出延长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长聘期时,本合同期满即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外文略)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
受聘方: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