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票2 篇1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站承运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站
到站
(局)
车种
车号
货车
标重
承运人/托运人 装车
托
运
人
名称
施封号码
承运人/托运人 施封
住址
电话
铁路货车篷布号码
收
货
人
名称
集装箱
号码
住址
电话
经由
运价
里程
货物
名称
件数
包装
货物重量
(公斤)
计费
重量
运价号
运价率
现 付
托运人确定
承运人确定
费别
金 额
运费
装费
取送
车费
过秤费
合计
记事
合计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
1.货物运输变更事项
受理站
电报号
变更事项
运杂费收据号码
处日
理期
站戳
经办人盖章
2.关于记录事项
编制站
记录号
记录内容
3.交接站日期(盖章)
1.
2.
3.
4.
5.
6.
铁路货票2 篇2
铁路局
-----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货
票
甲 联
货物运到期限
日
发站存查
a00001
┌───┬───┬───┬───┬──┬──┬──┬──┬──────┐
│发 站│
│到站 │
│车种│
│货车│
│承运人/托运│
│
│
│(局) │
│车号│
│标重│
│人 装车
│
├─┬─┼───┴───┴───┼──┼──┴──┴──┼──────┤
│ │名│
│施封│
│承运人/托运│
│托│称│
│号码│
│人 施封
│
│运├─┼───────┬─┬─┼──┴──┬─────┴──────┤
│人│住│
│电│ │铁路货车篷│
│
│ │址│
│话│ │布号码
│
│
├─┼─┼───────┴─┴─┼───┬─┴────────────┤
│ │名│
│集装箱│
│
│收│称│
│号码 │
│
│货├─┼───────┬─┬─┼───┼────┬──┬──────┤
│人│住│
│电│ │经 由│
│运价│
│
│ │址│
│话│ │
│
│里程│
│
├─┴─┼───┬───┼─┴─┼───┼─┬──┼──┴──────┤
│
│
│
│货物重│
│ │
│
│
│
│
│
│量(公 │
│ │
│
现 付
│
│
│
│
│斤) │
│ │
│
│
│货物 │件 数│包 装├─┬─┤计费 │运│运 ├──┬──────┤
│名称 │
│
│托│承│重量 │价│价 │
│
│
│
│
│
│运│运│
│号│率 │
│
│
│
│
│
│人│人│
│ │
│费别│ 金 额 │
│
│
│
│确│确│
│ │
│
│
│
│
│
│
│定│定│
│ │
│
│
│
├───┼───┴───┼─┼─┴───┼─┼──┼──┼───┬──┤
│
│
│ │
│ │
│运费│
│
│
├───┼───────┼─┼─────┼─┼──┼──┼───┼──┤
│
│
│ │
│ │
│装费│
│
│
├───┼───────┼─┼─────┼─┼──┼──┼───┼──┤
│
│
│ │
│ │
│取送│
│
│
│
│
│ │
│ │
│车费│
│
│
├───┼───────┼─┼─────┼─┼──┼──┼───┼──┤
│
│
│ │
│ │
│过秤│
│
│
│
│
│ │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 │
│
│
│
│
├───┼───────┴─┴─────┴─┴──┼──┼───┼──┤
│记 事│
│合计│
│
│
└───┴────────────────────┴──┴───┴──┘
发站承运日期戳
规格:270×185mm
经办人盖章
铁路局
-----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货
票
乙 联
货物运到期限
日
发站→发局
a00001
┌───┬───┬───┬───┬──┬──┬──┬──┬──────┐
│发 站│
│到站 │
│车种│
│货车│
│承运人/托运│
│
│
│(局) │
│车号│
│标重│
│人 装车
│
├─┬─┼───┴───┴───┼──┼──┴──┴──┼──────┤
│ │名│
│施封│
│承运人/托运│
│托│称│
│号码│
│人 施封
│
│运├─┼───────┬─┬─┼──┴──┬─────┴──────┤
│人│住│
│电│ │铁路货车篷│
│
铁路货票2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工程名称:
二、维护保养项目:
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服务。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给水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泡沫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分隔设施;
8、消防电气;
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维护保养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xx)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护保养机构资质和现场维护保养人员执业资格。
2、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系统运行(值班)记录、通过消防许可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和消防设计图纸。
3、乙方到场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护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3、出具真实、规范的维护保养记录,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维护保养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维护保养记录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5、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
六、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在维护保养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消防设施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