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险投保单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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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投保单号码
│no:
┃
┠──────────┼────┨保险合同
┃附加险保险单号码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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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示:主险已经承保,另需投保附加险时,请填写本投保单。
□体检 □免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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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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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险名称:
主险基础保险金额: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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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保险单号码:
主险责任起止时间:
┃
┠─────────────────────────────────────────┨
┃2.被保险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年龄:
民族: 未婚□
已婚□
职业:
职业编码:
┃
┃
(此内容由本公司人员填写)
┃
┠─────────────────────────────────────────┨
┃住所(如无特别注明,将以此为通讯地址):
┃
┃电话号码(宅):
(办):
邮编:□□□□□□□
┃
┠─────────────────────────────────────────┨
┃*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请填写下栏。
┃
┠─────────────────────────────────────────┨
┃3.投保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年龄:
民族: 未婚□
已婚□
职业:
职业编码:
┃
┃
(此内容由本公司人员填写)
┃
┠─────────────────────────────────────────┨
┃住所(如无特别注明,将以此为通讯地址):
┃
┃电话号码(宅): (办):
与被保险人关系: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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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益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受益份额│住所│邮编
│联系电话┃
┃
│
│
│人关系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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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受益人为数人且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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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加险名称
│保险金额│交费方式│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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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外伤害保险特约
□
│
│
│
┃
┃(2)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特约
□
│
│
│
┃
┃
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
│
│
┃
┃
②意外伤害医疗津贴
□
│
│
│
┃
┃(3)附加豁免保险费特约
□
│
│
│
┃
┃(4)附加住院医疗日额给付保险特约
□
│
│
│
┃
┃(5)
□
│
│
│
┃
┃(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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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
)
┃
┠─────────────────────────────────────────┨
┃7.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自动转帐□
自行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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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别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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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告知下列事项(必要时本公司可能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做身体检查)。
┃
┃
投保人必须在:“关于被保险人”项下填写告知事项。
┃
┃
凡条款列有“免缴未到期保险费责任”的险种,还须同时填写“关于投保人” ┃
附加险投保单 篇2
附加险投保单号码
No:
附加险保险单号码
No:
公司提示:主险已经承保,另需投保附加险时,请填写本投保单。
□体检 □免体检
第一部分
1.主险名称:
主险基础保险金额:
元(¥
)
主险保险单号码:
主险责任起止时间:
2.被保险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龄:
民族: 未婚□
已婚□
职业:
职业编码:
(此内容由本公司人员填写)
住所(如无特别注明,将以此为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宅):
(办):
邮编:□□□□□□□
*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请填写下栏。
3.投保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龄:
民族: 未婚□
已婚□
职业:
职业编码:
(此内容由本公司人员填写)
住所(如无特别注明,将以此为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宅): (办):
与被保险人关系:
邮编:□□□□□□□
4.受益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与被保险人关系
受益份额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益人为数人且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5.附加险名称
保险金额
交费方式
保险费
(1) 意外伤害保险特约
□
(2)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特约
□
①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② 意外伤害医疗津贴
□
(3) 附加豁免保险费特约
□
附加险投保单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如: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等)、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接触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原门诊(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范围内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
六、甲方为培训乙方所花费的培训费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上述培训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评算)。
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期工资总额的30%。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