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合同

2024-03-31

安全承诺合同 篇1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4.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6.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部门报告。

  7.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8.审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场合格证书。

  9.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协助业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工程监理单位:____________

  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承诺合同 篇2

  根据民法典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 (简称甲方)向 (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_______

  一、运输方法:_______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_______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_______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_______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_______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_______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_______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_______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_______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计 ,全船运费为 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_______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 帐号: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承诺合同 篇3

  甲方(通道运维单位):

  乙方(施工作业单位):

  由于乙方需要在甲方运维管理的电缆通道地下有限空间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依据《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DB11/852.1-20__)、《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2部分:气体检测与通风》(DB11/852.2-20__)、《北京市电力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气体伤害安全工作规定》(京电安〔20__〕3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施工作业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

  地下有限空间名称、范围: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内容:

  现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 协议期限

  自____年 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时____分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地下有限空间类型、内部设施及外部环境等基本信息。

  2、甲方接到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后,应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材料,对乙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内容、范围、计划起止时间、作业单位及作业负责人等信息审查、登记备案。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DB11/852.1-20__)、《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2部分:气体检测与通风》(DB11/852.2-20__)、《北京市电力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气体伤害安全工作规定》(京电安〔20__〕37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乙方应按照甲方关于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要求提供审批文件,办理审批备案登记制度。未经甲方审批合格,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管理的地下有限空间进行作业。

  3、乙方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作业现场明确符合条件的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乙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应经过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其中监护人应持有效的地下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操作证。

  4、乙方应制定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乙方进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应配备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信等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等,设置专人进行维护,按相关规定定期检验,并建档管理。

  6、乙方作业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7、乙方应当使用经甲方现场审核合格的作业设备和救援设备进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未经甲方现场书面审核许可,不得擅自更换使用其他劣于经审核的设备或不适宜在作业范围内作业的设备,情况紧急使用替代设备不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可以酌情使用替代设备;如果使用替代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更换适宜设备。

  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和作业审批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如存在违章现象,甲方有权依据违章严重程度暂停或终止其工作。

  9、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在甲方指定的设备上或区域内工作,不经许可严禁扩大工作范围和转移工作地点。

  10、乙方由于未执行本协议或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程制度的规定而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自负;造成设备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以现场作业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如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乙方应当停止作业,及时通知甲方,双方根据变更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办理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