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份额的协议书

2024-03-24

房产份额的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则

  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较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较大利益。

  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1、各方一致推举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

  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6、管理执行人在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三、关于房屋出租

  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较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2、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帐,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四、关于房屋占有、使用

  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五、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同样的价钱;2、同样的税负方式;3、能够在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_______________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六、关于分割、析产

  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销售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七、关于通知

  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邮寄快递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邮寄快递地址:_______________

  按照上述任一种地址(号码)发出通知的第2日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号码)有变化的,应该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签字生效,共同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产份额的协议书 篇2

  转让人:(甲方)

  受让人:(乙方)

  受让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沁源县河西村窑上20—1的房屋一套转让给乙、丙两方,乙、丙两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其它权利状况。房屋转让时房屋及土地基本情况为:砖混结构楼房5间;土地用途为宅基地。

  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房屋是其合法所有,不存在查封,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产权瑕疵。

  第三条:交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在乙、丙两方支付转让价款后将该房屋交付乙、丙两方,自交付之日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归乙、丙两方享有,其合法权归乙、丙两方享有,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具体转让认证

  1、甲方将东边两间半房屋,附属建筑为厨房及大门归乙方所有。乙方所购房屋四至如下:东山墙外线往西7。9米,后墙外线往南12。8米至围墙外线,其主房面积为 平方米,厨房面积为 平方米。

  2、甲方将西边两间半房屋转让给丙方,附属建筑为小平房、

  第五条:转让价格

  1、房款总价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其中,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该房屋时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及所转让房屋附属设施。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前乙、丙两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元),乙、丙两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元)。

  2、甲方收取款项后,应向乙、丙两方出具收款收据。

  第七条:资料的交付

  乙、丙两方交清款项后,甲方应将该房屋相关全部手续原件交付乙、丙两方。

  第八条:税费负担

  本协议所涉及房屋办理所有权变更时费用由乙、丙两方承担。

  第九条:转让的法律情况

  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房屋后,该房屋的权利和义务随文转移给乙、丙两方。

  第十条:三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收取房屋价款。

  (2)按约定时间向乙、丙两方交付房屋的`权利。

  (3)按约定的数量(间数、面积等)及附属设施交付房屋。

  2、乙丙两方的权利义务

  (1)乙、丙两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有权要求甲方交付符合协议所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2)有权在支付全部款项后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3)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价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房屋存在权力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乙、丙两方可要求甲方承担责任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乙、丙两方的违约责任

  乙、丙两方延迟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丙方承担责任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中介人:

  见证单位: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产份额的协议书 篇3

  男方:_______,男,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女,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年_____月认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省_____市__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屋为男方婚前购买,归男方所有。屋内家电(冰箱一台、空调两台、电视机两台、洗衣机一台)为女方婚前购买,全部归女方所有。家具为男方婚前购买,归男方所有。

  (2)装修费用为女方婚前所出,因此男方须归还女方装修费用共计两万六千元,自本协议签字起一个月内付清。

  (3)婚前各自购买的随身物品归各自所有。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二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元给对方。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江苏省连云港市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女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