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瓷砖合同范文集合 篇1
委 托 方:成都预兴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预兴”瓷砖粘合剂和瓷砖勾缝剂,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预兴”瓷砖粘合剂和瓷砖勾缝剂,加工数量、颜色、标准、质量要求等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送货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甲方约定乙方加工产品的类别、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直至甲方对乙方所生产的产品检验合格之后才能发货。
5、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本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产品代加工的相关活动。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产品类别、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技术及配方用于其他的生产。
4、乙方自行准备代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生产设施设备、生产地点、包装袋以及配送货物的车辆。
6、乙方应负责所有为甲方代加工货品的运送及装卸。
7、乙方需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8、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代加工费用约定
1、甲方以协商好的代加工总包价格委托乙方代其加工产品,乙方在为甲方代加工产品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水、电、生产设备维护、原材料购买、生产场地租赁、包装、货物运送、装卸等费用)。
2、甲乙双方所协商的代加工总包价格(含运送装、卸费用)见下表:
(注:彩色勾缝剂代加工总包价格根据具体颜色由双方单独协商)
第四条 对账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月月底前将业主方所签的货物验收单回执交与甲方,甲方与业主方对账后确认当月的实际送货数量,以此作为当月付款依据。
2.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给乙方付款。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每月月初甲方给乙方付上月加工费用的70%。
4.自20xx年1月1日起,每月月初甲方给乙方付上月加工费用的80%。
5.每月未付,在年底由甲方给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验收标准
1.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样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即开始正式生产,当乙方产品生产完成后,由甲方检验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发货。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方拒绝收货,或者收货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方投诉等事件发生,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1%的违约金。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当批次产品总价值30%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经双方企业法人或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关于瓷砖合同范文集合 篇2
业主(甲方):
施工人员(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乙方为甲方的房屋进行瓷砖装修,同时共同协商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装修各项单价
1、包工:/平方米 2、打角:/平方米
3、开洞眼:/个 4、地角线(腰线):元/米
5、填缝:/平方米 6、防水:/平方米
7、门槛石:/个 8、柱子:/个
9、以上款项为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有另加项目,双方再商量决定。
二、装修总价计算方法
装修完后,按实际装修的各项内容进行相应测量,所得项目结果乘以项目单价得出项目价,最后将各项目相加得出此次装修总价。
1、厕所墙面积应含门的面积,厨房墙面积照算,厨房门大于2㎡则不算面积,小于2㎡则计算面积。
2、测量时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三、1、乙方施工时应注意门、玻璃,不要划花,较严重的应给予相应赔偿。
2、乙方施工所铺瓷砖,整体面应水平(正常误差除外),但乙方只保证所贴瓷砖四角平整,如果瓷砖本身出现弯曲现象,不属于乙方的技术问题,但乙方尽量避免发生。施工现场地面、墙面整体水平相差太大,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四、装修施工方法:甲方应提供一份装修图纸,以方便乙方按图施工。
五、付款方式:
1、开工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2、装修中途甲方应支付一定资金(按所做事情资金80% ),剩余款项应在完工验收后三日之内结清。
关于瓷砖合同范文集合 篇3
本协议由佛山新里程陶瓷徐州总代理与各家装公司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销售新里程瓷砖及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经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
甲方:新华陶瓷业有限公司徐州总代理(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沛县金凤凰装饰城17号楼55-56厅
法定代表 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以及签约人身份证。
三、销售形式,销售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在沛县区域内销售新里程牌产品。
2、乙方若要在非签定区域开拓市场,必须向甲方提交市场开拓申请书及须经甲方的书面有效批准;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一切责任并有权利取消乙方销售资格。
3、甲方产品及品牌的经销权、经营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擅自将甲方授权给乙方的 产品与品牌的经销权及经营权转让或转售。若乙方确需转让,必须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则须缴纳全部转让金的30%给甲方,但产品的经营权则归甲方所有,否则作违约和侵权处理,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取消乙方销售资格,并采取法律手段处理,同时经销商确认书内涉及的品牌商标、注册商标、标微号归甲方所有。
4、在有效经营期间若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取消经营权或合同自然终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形式的转让。
四、订货:
1、价格以甲方提供的价格表为准,至于价格调动,甲方以传真形式或电话通知为准。
2、乙方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3、乙方订货应提前与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
五、交货:
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按乙方指定的货运方式发货。
六、验货:
1、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当场进行验收,按行业标准进行抽样检查。
2、若该批货物经乙方检验后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可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予以处理。
七、其他责任:
1、甲方需对乙方及客户提供技术咨询。
2、甲方免费为乙方铺设样品,协助乙方进行价格定位。
乙方责任:
1、不泄露甲方产品的技术秘密。
2、样板房不得铺设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产品。
3、如需要更换新品种或合同结束,需退还全部不用的样品,如有破损按原价进行赔偿。 4﹑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及企业形象,广告宣传不得违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不进行市场不正当的竞争。
4、双方共同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本协议提供给第三方(除政府部门及行政诉讼外)
八、终止协议:
1、本协议有效期以本协议附件(销售确认书)中的有效期为准。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品牌及企业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
九、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十、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双方签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2、双方原签定之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附件(销售确认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5、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诉讼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件:销售确认书
一、定义:甲方指供货方,乙方指销售方。
二、经销品牌:新里程陶瓷及名致陶瓷
三、合作方式: 结算期限: 支付方式
四、销售产品:
五、指定进货渠道:新里程陶瓷
六、经销区域:甲方指定的经销区域为:
八、经销商供货价格表(附表一)
九、本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起即生效。
十、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日
十一、说明:本确认书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签署的销售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徐州总代理 乙方:
地址:城17号楼55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 真 :
签 约 地: 签 约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分 销 合 同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