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制作配送合同 篇1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 事宜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作内容
序号工作内容纸张使用内文彩色封面纸装订方式数量单价合计备注
1
2
3
4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 元)
备注条款:
1、本合同内的所有货物的价格含产品之制作费、装订费、人工费、打印费及税金等。
2、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也可将以上内容制作附件:《服务造价表》,将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具体化,造价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作,经甲方审核认可。)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 乙方必须使用专业软件进行图片处理和排版,质量应达到出版标准。
2.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制作方案制作档案,符合甲方规定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
2.3 制作档案的各种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和环保标准,并经甲方同意。
第三条 工期
3.1 本合同约定制作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3.2 除非甲方书面认可同意,本合同制作期限不作延长。
第四条 交货验收
4.1 全部档案制作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将档案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为: )。
4.2 乙方送货至交货地点后向甲方提交验收单,甲方组织现场验收,如果数量较多,验收期限定 天内。经甲方验收代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之依据。甲方的验收代表为 。
4.3甲方验收时如发现所制作档案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4.4 交货时乙方应将档案制作的电子版完整稿一并交由甲方。
第五条 付款
5.1 本合同制作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5.2 本合同制作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装订费、排版打印费、运输费、税金等各项相关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5.3 付款时间与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 日内
第二次 验收合格后 日内
第三次 质保期满后 日内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5.4付款方式:
第六条 质保条款
6.1 乙方所制作档案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免费维修或重做,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6.2 制作档案如出现装订不牢、纸张脱落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负责维修、更换或者重做,如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可另行申请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货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逾期完成制作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 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7.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质量和方案完成制作,造成甲方验收未通过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在 日内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同时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文物档案的所有权、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擅自涂改、复制、转让、出版资料,不得将甲方提供资料的机密信息向外泄露,如作品通过乙方途径外流,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9.2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各自义务后,即行终止。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1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档案制作配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协商,乙方同意将其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为明确双方责任,就档案保管事宜商订如下:
一、 甲方:
1、 负责乙方档案的保管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来函单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档案中有关的证明材料。
2、 负责办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单位后的档案转递手续。
二、 乙方:
1、 在合同签定时,按合同期(每月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档案保管费共 元(中途终止合同,保管费不再退回)
2、 应及时把合同期内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交给甲方整理归档。
三、 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原身份、各种福利保险(如:待业、医疗、养老等)以及本合同以为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续签时,乙方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出;逾期从第二个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费,逾期壹年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日期:
档案制作配送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江川县档案馆档案寄存中心
联系
电话
联系
电话
档 案
类 别
数 量 (卷、 件、 米)
检索工具种类
数量
小计
永久
长期
短期
长度
合 计
档案寄存起止时间
一、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档案保管鉴定、消毒杀虫、复制、整理、编目、查询利用等。
二、乙方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三、甲方寄存档案应先提出申请并与寄存中心签订寄存协议,按_____标准缴纳费用。
四、甲方属于档案寄存者,所提供的档案质量须达到档案接收标准;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决定档案的公布。
五、甲方利用档案须持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方可查阅;非寄存者利用档案须征得寄存者同意。
六、档案寄存期满,甲方如需继续寄存或移出,须办理相关手续;若寄存期满后三月内,甲方没有办理继续寄存或移出手续,将视其放弃档案所有权,乙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理;破产企业档案寄存期满,乙方有权对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并将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移交,所有权归国家。
七、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毁,甲方有权要求赔偿;但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档案受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寄存费收讫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江川县档案馆档案寄存中心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