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开挖班安全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施工队
为进一步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甲乙双方利益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及相关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北京地铁四号线十七标段黄庄---中关村站区间及其附属结构工程项目的土方开挖、初期支护等相关工作内容在施工至完工过程中的安全事宜定立以下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安全目标:无工程事故和设备、人员伤害事故,杜绝因工死亡事故。
第一章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负全责,组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议;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并向乙方公布安全规章制度;组织乙方及其相关人员贯彻、学习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乙方的安全保证措施和保证安全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编制施工项目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乙方实施。
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书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签字并备案,在施工过程中监督乙方严格按照交底的要求实施操作。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查验并复印身份证,按照名单对乙方进行队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等工作提供适当的帮助,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安全及防护用品等要符合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的检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甲方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六、对乙方的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和安全规范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发现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制止,责令其整改,并可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施工劳务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对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和乙方自带的各种机具、设备、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并要求乙方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故并提供必要的帮助,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在甲方管理监督下,对本班组以施工作业为目的进行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中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制定本班组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四、对本作业队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乙方应组织本作业队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做好教育学习记录,并要求参加人员在相关会议记录上签字。如有人员调整更换时,需立即报告甲方,并将其相关资料和证件报送甲方备案。同时乙方还应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让其充分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五、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及穿戴的防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除应报告甲方知道外,还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劳动监护。
六、乙方班组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时间虽较少,也未配备专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但需要进行特殊工种作业时,不能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非专业氧乙炔气操作人员进行氧乙炔气操作等),必须与其它队进行商量协调,请其它队具有特殊工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乙方不能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突发性疾病、因患病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或不适于本班工作的人员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要求并检查工人在生活区安全用电。
九、乙方应加强对工人在生产生活区的防火安全教育,不能因为抽烟或私拉乱接电线引起火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护好设置的消防安全设施,在生活区准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出现消防事故时能快速控制并消除险情。
十、乙方人员在开挖上断面时临空面较高,在上班时间或临上班前不能饮酒,保证在上班过程中头脑意识清晰、绝不能酒后作业。若酒后作业造成了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的责任和造成损失。
十一、由于施工场地位于中关村大街中央分隔带内,围挡外车流量大,车速快。乙方人员在任何时候横穿大街时,必须等到前后红灯亮车辆暂停时,才能快速经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十二、乙方在开挖过程中若遇到地下管线时,应向甲方人员报告,并按照甲方技术人员制定的方案进行开挖,使用风镐挖掘时要仔细小心,不能钻破管线引起事故。若不小心挖断、挖漏了管线,要按照相关的方案立即组织充足的人员和设备进行抢险,以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乙方无资格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特别是氧、乙炔气。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时,必须与其它队协商,请其它队有相关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使用。同时应严格关遵守氧、乙炔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气瓶的间距要求;做好对气瓶的安全保护和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要求操作者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使用。
十四、当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行为。
十五、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作虽较少,但施工用电、电焊等特殊工种的操作还是很多,乙方也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和社会治安教育,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十六、教育作业队职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操作,特别是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制定的开挖顺序和方案施工,不能挖随意更改开挖方案;若在开挖过程出现了砂漏、涌水、坍塌等险情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认真处理和抢险,在最短的时间内排出隐患或险情,消除安全隐患。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事故根据乙方责任的大小,由乙方承担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立即通知甲方,同时,应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以书面形式详细地呈报给甲方, 由甲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以便甲方了解实情,协助处理。除此外,乙方任何人不能就事故随便对外界发表不明真相的言论,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十八、若乙方人员发生了安全事故,无论责任在于谁,乙方应立即组织相应的救护措施,对受伤的当事人实施医疗救治,防止事故扩大,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拖延或不予救治。同时,甲方为乙方抢救提供必要的帮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十九、 乙方可为其雇佣的所有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一切相关保险,保险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不单独计价。乙方投保后索赔自理,若不投保,则风险自负。
二十、甲方每月提取乙方完成计量金额的2%作为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金,视乙方在现场对安全、文明、环保的保证情况,在以后计量中酌情予以返回。
本协议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代表签字: 时间:
乙方代表签字: 时间:
农业开挖班安全协议 篇2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为了加强外施作业队伍和分包单位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种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和其它相关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治安、消防管理特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总包方的职责和义务:
1、总包方对分包方的全体参施人员,在进场前要进行安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
2、总包方根据上级执法机关的要求随时对分包方的人员、生活区、宿舍、食堂进行夜查和不定期的治安、防火工作检查,分包方应积极配合。
3、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办法并根据中煤三建武汉市轨道交通27号线BT项目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予以经济处罚。对不服管理或冒险作业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或限期离开施工现场。
二、分包方的职责和义务:
1、分包方在上岗前必须向总包方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要求证件齐全有效,并经劳动部门注册登记,做到合法用工。
2、分包方要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政府、公安局、消防局、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和所在地区有关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定。
3、分包方必须服从并接受上级保卫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机构的执法检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检查。
4、分包方人员必须做到不盗窃、不赌博、不嫖娼、不贩毒吸毒、不拿公私财物,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招引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留宿,严禁男女混住。特别不能容留犯人、恐怖分子人员在施工队里出现。
5、分包方生产、生活用电,由分包方专业持电工证人员负责安装,总包方电管人员负责监督指导,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禁止使用碘钨灯取暖。
6、分包方施工用氧气、乙炔必须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管理和使用,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施工现场作业动用明火,必须经总包方安全部批准,并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没有办理动火证手续,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7、分包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乙方参加施工人数建立义务消防队和成立治保会(治保小组),纳入甲方治安消防组织管理,做到组织、任务、人员三落实。
8、分包方未经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用房和窝棚;生活区住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保证消防道路畅通,宿舍内各种生活用品码放整齐,禁止卧床吸烟,门窗严禁用草帘、棉被等易燃物挡风,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取暖;严禁在施工现场或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热得快烧水做饭等。
9、分包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要走人行步道,横穿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严禁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或翻越隔离护拦,严禁骑车带人。
10、分包方要加强交通法规的教育学习。特别在道路边施工要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疏导员,标志牌、路障灯、路锥要齐全,施工人员要穿黄白反光背心,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11、分包方违反上述规定者,总包方有权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视情节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法律责任,在协议期内发生治安、消防、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由分包方全权负责并处理。
三、补充条款:
1、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武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分包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分包方进驻生活区必须遵守生活区一切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4、分包方应为所有进场人员购买工伤事故及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机械设备规程操作,运输车辆必须购买车辆全险。
6、临时用电必须按建设部JGJ46-20__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接线。
四、总、分包双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五、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享受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条款如与上级规定抵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分包方人员进场至分包方人员全部撤出总包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止。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分包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总包方(甲方)(盖章): 分包方(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业开挖班安全协议 篇3
小区 栋位于 (路、街) 号,前后南北向呈一字形排列, 栋塔吊位于轴处; 栋塔吊位于轴处,两塔 均为 型 塔机,臂长 ,因此两塔在回转作业时吊臂易发生碰撞,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制定安全操作技术措施,详细如下:
1、甲、乙双方聘用塔吊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禁止酒后作业。
2、两塔塔臂高度差不少于2M;目前 栋塔臂高度 M、 栋塔臂高度 M,
栋塔臂最终高度 M、 栋塔臂最终高度 M。
3、甲、乙双方协商要求塔吊驾驶员操作前必须对塔机各行程限位进行自检并做好交接,严禁塔机带病作业,作业中塔吊司机必须做到先鸣笛、后起钩,先观察、后摆臂再加速的原则进行操作。
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停止作业。
5、遇有雾天、雨天停止作业。
6、夜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照明设施,视线不清不准操作,并严格遵守“十不吊”之规定。
7、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工地因检修或其它情况需要切断总电源时,必须预先通知对方,防止回转刹车失控,塔臂溜车造成两前臂相互碰撞,发生安全事故。
8、如在操作中甲乙双方现场同时突然断电,双方塔吊驾驶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在吊物下方无人作业区域尽可能地将吊钩上降拖地对吊臂下溜起制动与保护作用。
9、严禁塔臂超速回转,防止塔臂在突然断电时失去控制,保证突发事件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10、五级风以上甲、乙双方应将塔臂设牵引绳用地锚定点固定,严禁塔臂“空档溜放”。
栋负责人: 驾驶员:
栋负责人: 驾驶员:
栋负责人: 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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