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江、河货物水运合同登记单

2023-06-11

海、江、河货物水运合同登记单 篇1

  货物于

  月

  日

  联货票第

  号

  集中:

  交接清单

  号

  ┌──────┬────┬──┬────┬─────┬───┬───┬──┐

  │ 船 名

  │

  │航次│

  │起 运 港│

  │到达港│

  │

  ├──────┼────┼──┼────┼─────┼───┴───┴──┤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

  │第一换装港│

  │

  ├──────┼────┼──┼────┼─────┼──────────┤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

  │第二换装港│

  │

  ├─┬────┴┬───┴──┴────┼─┬───┴─┬────────┤

  │发│ 全 称 │

  │收│ 全 称 │

  │

  │货├─────┼───────────┤货├─────┼────────┤

  │单│地址,电话│

  │单│地址,电话│

  │

  │位├─────┼───────────┤位├─────┼────────┤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

  │发货符号│货 名│件 数│包 装│ 体

  积 │发货单位 │水运部门

  │

  │

  │

  │

  │

  │(长×宽×高)│确定重量,│确定重量, │

  │

  │

  │

  │

  │m×m×m

  │公斤

  │公斤

  │

  ├────┴───┴───┴───┴──────┴─────┴──────┤

  │

  │

  ├────┬───┬───┬───┬──────┬─────┬──────┤

  │合 计 │

  │

  │

  │

  │

  │

  │

  ├────┼───┴───┴───┴──────┴────┬┴──────┤

  │

  │

  │

  │

  │发货单位│

  │发货单位(公章)│

  │记载事项│

  │

  月 日│

  │

  │

  │

  │

  ├────┼───────────────────────┼───────┤

  │

  │

  │

  │

  │水运部门│

  │承运日期

  │

  │记载事项│

  │(港印)

  │

  │

  │

  │

  │

  └────┴───────────────────────┴───────┘

海、江、河货物水运合同登记单 篇2

  根据经济民法典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 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

  行政管理

  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海、江、河货物水运合同登记单 篇3

  港务管理局

  海江河联运货物水运合同登记单

  货物于

  月

  日

  联货票第

  号

  集中:

  交接清单

  号

  ┌──────┬──┬────┬──┬─────┬──┬────┬──┐

  │船

  名│

  │航

  次│

  │起 运 港│

  │ 到达港│

  │

  ├──────┼──┼────┼──┼─────┼──┴────┴──┤

  │第一接转船名│

  │航

  次│

  │第一换装港│

  │

  ├──────┼──┼────┼──┼─────┼──────────┤

  │第二接转船名│

  │航

  次│

  │第二换装港│

  │

  ├─┬────┴┬─┴────┴──┼─┬───┴─┬────────┤

  │发│全

  称│

  │收│全

  称│

  │

  │货├─────┼─────────┤货├─────┼────────┤

  │单│地址,电话│

  │单│地址,电话│

  │

  │位├─────┼─────────┤位├─────┼────────┤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

  │发货符号│货 名│件 数│包 装│体

  积│ 发货单位 │ 水运部门 │

  │

  │

  │

  │

  │(长,宽│ 确定重量 │ 确定重量 │

  │

  │

  │

  │

  │

  ,高│ (公斤) │ (公斤)│

  ├────┴───┴───┴───┴────┴──────┴─────┤

  │

  │

  ├───────┬────┬────┬────┬──────┬────┤

  │ 合

  计 │

  │

  │

  │

  │

  │

  ├────┬──┴────┴────┴────┴──┬───┴────┤

  │发货单位│

  │ 发 货 单位 │

  │记载事项│

  │ (公章) 月 日│

  ├────┼────────────────────┼────────┤

  │水运部门│

  │承 运 日 期 │

  │记载事项│

  │ (港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