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险范围
1.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应付的诉讼费用和保险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与处理事故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地域和业务范围内因经营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 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责任不在此限。
3.2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亡责任。
3.3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
3.3.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控制或由其保管的财产;
3.3.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3.4由于下列各项引起的损失或伤亡责任:
3.4.1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起重机、电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3.4.2地震、洪水、烟熏;
3.4.3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3.4.4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3.4.5由被保险人做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3.5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3.6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3.7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恶意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3.8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3.9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3.10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3.11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第四条 赔偿处理
4.1若发生本保险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4.1.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时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4.1.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4.1.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4.2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 其他事项
5.1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5.2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5.3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5.4为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乙方可予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5.5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手续。
5.6甲方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6.1甲方向乙方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6.2乙方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6.3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6.4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甲方自保,乙方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6.5乙方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6.6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保险的存在,不论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乙方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方式:
7.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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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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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我国____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_____公司,是本合同的_____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_____范围
1.被_____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被_____人应付的诉讼费用和_____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与处理事故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二条 _____责任
在本_____有效期内,被_____人在_____合同列明的地域和业务范围内因经营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_____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被_____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_____'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_____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 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 被_____人根据与他人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_____人仍应承担责任不在此限。
3.2 对为被_____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亡责任。
3.3 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
3.3.1 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控制或由其保管的财产;
3.3.2 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3.4 由于下列各项引起的损失或伤亡责任:
3.4.1 属于被_____人的或其所占有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_____、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起重机、电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3.4.2 地震、洪水、烟熏;
3.4.3 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3.4.4 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3.4.5 由被_____人做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3.5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3.6 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_____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3.7 由于_____、_____、民众_____、恶意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3.8 被_____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3.9 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3.10 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3.11 _____合同所约定的应由被_____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第四条 赔偿处理
4.1 若发生本_____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4.1.1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_____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_____人的名义接办时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4.1.2 本公司有权以被_____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_____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_____人承担;
4.1.3 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_____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4.2 被_____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 其他事项
5.1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5.2 发生本_____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_____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5.3 为便于调查,被_____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5.4 为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乙方可予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_____项目保额为限。
5.5 _____内容如有变化(如_____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_____金额应调整等),被_____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手续。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6.1 甲方向乙方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6.2 乙方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6.3 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_____金额。
6.4 _____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甲方自保,乙方仅按_____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6.5 乙方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_____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_____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6.6 本_____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_____的存在,不论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论该_____赔偿与否,乙方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方式:
7.1 提请北京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_____规则进行_____;
7.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推动汽车赛事这一文化体育项目的开展,并为我省文化体育事业和经济发展助力,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
独家冠名意向协议。
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推广运营机构,乙方是本赛事的独家冠名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是经批准授权的大型赛事。
2、的比赛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定。
3、比赛地点为省________________(体育中心)。
第二条合作内容
1、甲方为本赛事某地区独家运营单位,负责赛事的申办、落地、宣传和组织工作。
2、乙方为独家冠名单位。
3、本赛事独家冠名费用为: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权利
1、甲方拥有的申办和组织权,以及比赛场地的广告权,甲方有权确定赛事名称,
2、依照赛事要求,甲方负责牵头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的赛事筹备执行机构,负责整个比赛的筹备和组织实施。
3、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甲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的赛事新闻发布会及赛事宣传和推广的相关工作。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赞助费用。
5、甲方在实现乙方的赞助回报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比赛风格内容合适的资料。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使用赛事的名称标志,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制作的印有赛事名称标志的各类物品,在质量、设计、适当性、使用途径等方面都应得到甲方审查合格后才能生产和发售
8、甲方有权自行开发的与赛事相关的各种商品,并要求乙方所制作的各类物品与其在设计上具有显著区别性,不允许乙方与甲方形成直接竞争。
第四条甲方义务
1、乙方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主管单位申请本赛事立项、审批等相关工作。
2、在得到赛事批文后,乙方负责向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申请举办比赛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各方的协调工作。
4、乙方应按赛事和甲方的需要,及时组织赛事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宣传的相关工作。
5、乙方应积极对甲方的商务开发及宣传工作进行协调和配合。
6、甲方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乙方形象。
保守双方的秘密。
第五条乙方权利
1、拥有该赛事的独家冠名权和战略合作伙伴权利。
2、乙方有权维护独家赞助商的权益,在甲方不配合的情况下,乙方有亲自维权的权利,同时有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的权利。
3、乙方片甲方使用赛事名称、标志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的做法有提出意见、要求甲方更正的权利。
4、合作期满后,乙方拥有与甲方继续合作该项赛事的优先权。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本赛事取得及省体育局批文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赛事独家冠名费用的30%,即: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赛事确定赛事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甲方支付本赛事的运营费用,为独家冠名费用的30%,即: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本赛事正式开赛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本赛事独家冠名费用的40%尾款,即: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对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
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延迟支付赞助费用,以每天支付到期应付款项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延迟____________天后,视为乙方放弃履行合同,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赞助金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赛事的权利。
4、在甲方履约的前提下,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举行比赛,甲方应承担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作期限
本赛事合作期限: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该项赛事结束止。
第九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意向协议。
2、本意向协议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条不可抗力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意向协议引起或与本意向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提请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则进行仲裁;或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其他
1、本意向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就本意向书所述的内容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协议;
2、本意向协议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意向书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3、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意向协议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
本意向书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何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驶。
4、本意向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5、本意向协议未尽事宜,有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