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高物业管理顾问合同文本 篇1
附录
顺*美的海岸花园物业管理顾问合约
广*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乃中国顺*美的海岸花园之发展商。甲方在广东省顺德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
法人代表: 。
怡和高力物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广州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广州市流花路109号之九达宝广场1006室,法定代表:柳*伦
第一章 前言
(一)顺*美的海岸花园位于顺德北滘镇南部,该发展项目首期工程预计约于1999年8月开始交付使用。甲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拥有顺*美的海岸花园的物业管理权,可独立行使美的海岸花园物业管理的职责。
(二)立约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并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做好顺*美的海岸花园物业管理工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根据以下条款,聘用并委任乙方为顺*美的海岸花园的物业管理顾问,协助甲方管理该物业之住宅、商场、住客会所及车库,总建筑面积共约245000平方米(以下简称托管物业)。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管理顾问酬金及其他有关费用。
乙方根据以下条款,接受甲方的聘用,推动托管物业之维修及物业管理工作,并对该项工作负责。
乙方乃怡高物业*问集团之附属机构,因此,在日后托的管物业管理事宜之对外宣传上,将可沿用怡高物业*问集团之形象及有关标记。
第二章 甲、乙方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物业管理顾问并协助甲方推动托管物业 之管理工作,在履行合约期内,为保障乙方能有效地协助管理托管物业,甲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职责:
1)确保在托管物业入伙前成立托管物业和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在本合约中,所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字样亦可指物业管理部门;
2)协助乙方调派及招聘专业人员加入物业管理公司,推动托管物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3)在履行合约期内,监督乙方的工作表现;
4)保证托管物业按时按质按量通过有关政府部门之正式竣工验收并移交物业管理公司,然后使物业管理公司能顺利履行其既定的管理职责;并须负责相关遗留工程之跟进工作及承担相应发生的费用。
5)在履行合约期内应按甲、乙双方同意的财务预算,由甲方预先垫付一笔可供管理公司初始运作的开办费。
(二)乙方的职责
根据本合约的条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负责向托管物业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在合约期内,乙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职责:
托管物业交付使用前
1)协助甲方(或其委托之法律顾问)编写及落实有关托管物业之业主公约,作为日后物业管理之基本依据;
2)草拟托管物业管理部门筹备期及托管物业首年管理财务预算报告,并以此为依据计算托管物业各部分之管理份额;
3)对管理公司的设立及公司形象、自身建设、管理等提供建议;
4)制定各部门管理及运作制度,包括保安、财务、采购、人事、行政等制度;
5)协助甲方安排合适的电脑公司,建立电脑管理系统,并就此系统对甲方提出管理顾问方面的意见;
6)编写有关托管物业之管理文件,包括用户手册,装修手册等供甲方审阅,并制订有关之运作程序,包括楼宇交收程序、紧急应变措施、客户投诉处理等;
7)协助甲方或管理公司拟定托管物业日后有偿服务及无偿服务方案;
8)就托管物业配套商业设施、设备,包括会所设施,设备的管理应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建议;
9)就托管物业之发展设计从物业管理角度向甲方提出建议,尽量使其设计与未来管理运作相配合;
10)拟定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及协助甲方招聘及挑选有关骨干人员(如部门主管);
11)在国内提供一次为期5天的入职培训,导师由乙方资深的管理员工担任,并由乙方从国内或香港办事处调派人手参与培训;
12)协助甲方统筹安排所需物料及设备之采购事宜;
13)在有必要时,协助甲方甄选或向甲方推荐适合之承判商;
14)就托管物业社区文化的建立提供意见;并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工作,从物业管理方面提供支持;
15)每月2次(可按需要协商增加或减少)派员到工地检视及参与有关之工程会议,并对影响将来物业管理工作的事项提交报告;
16)每月2次(可按需要协商增加或减少)与发展商开会商讨有关物业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17)根据托管物业情况及物业的特别要求,建议并协助甲方为托管物业购买合适之保险;
18)对发展商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
托管物业交付使用时及交付使用后
1) 交付使用期间,派员到现场协助托管物业的楼宇交收工作,为期5天;
2) 托管物业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提交一管理评估报告;
3) 每月两次(可按需要协商增加或减少)派员到现场按照既定之服务标准检视物业管理工作,并提交有关检定报告,对托管物业之保安、清洁、绿化等各项工作提供改善意见;
4) 对物业交付使用前制订的一系列制度及工作程序进行检讨,并提供修订及改善建议;
5) 协助甲方制定物业整体长短期保养修缮计划,包括长远维修建议、预防性保养计划及改善工程;
6) 每月两次(可按需要协商增加或减少)与甲方或管理公司开会商讨有关物业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7) 从最终用家的角度,检讨楼宇设计和设施,提出有关改善意见,力求托管物业达至高水平之物业管理要求;
怡高物业管理顾问合同文本 篇2
受委托人/公司: 电话:
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管理公司:
一、负责庄园楼内的装修管理。
二、保证装修期间正常水电供应。
三、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四、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五、投诉电话:
装修负责人/装饰公司:
一、 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二、 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三、 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四、 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六、 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
委托人:
一、 按规定对住宅进行装修,并事先对装饰公司进行全面评价。
二、 对受委托方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以上各项双方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请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授委托人/公司(签章) 通达别墅庄园物业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怡高物业管理顾问合同文本 篇3
第一条 委托管理事项
1. 委托范围:苏通科技产业园临时办公用房北楼办公区,总面积共计1,259平方米,其中,甲方使用65平方米。
2. 房屋建筑公共部位(内墙体、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门窗)的维护和管理。
3. 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用具、低压配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屋顶平台局部漏水等)的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4.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共设施(化粪池、窑井及绿化等)的维护及管理。
5. 办公区域前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 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7. 室内外公共环境及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包括厕所打扫),垃圾的收集、清运。
8. 其他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工作。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委派人员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 甲方交由乙方保管的物品,如有遗失,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管理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中止合同。
4.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对各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的运行。
2. 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 切实履行本公司“依法管理、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宗旨和“除了工作,其余的都交给滨江物业”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 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制订出本物业各项维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职工考核标准。
5. 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安全防范工作。
6. 建立健全门卫登记制度,热情接待所有的办事人员,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7. 提高护卫自身素质,严防犯罪分子进入指挥部,确保甲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第四条 管理服务费用
1.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计3640元/月。
2. 本办公区域所用水、电费由甲方自付。
3.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于第一季度结束前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收取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如物业管理期间为整一年的,当年下半年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于第三季度结束前向甲方方出具正式发票;如物业管理期间不满一年的,由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本合同截止日通知后七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按实际管理的期限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余额。
4. 因甲方房屋装修过程中未能达到消防部门认可的,消防部门要求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 因甲方房屋装修所引起的管理不到位,甲方需进行协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丁方相应的补偿;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2.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各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除非有特别说明,否则仍与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2. 因本合同产生的全部争议,在经各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 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六页,一式四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暂定为 壹 年,自 20_ 年 5 月 1 日至 20_ 年 4 月 30日止,具体视甲方、乙方、丙方对该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合同截止时间以甲方、乙方、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20_年4月份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丙方支付)。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