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开头

2023-06-05

公司合同开头 篇1

  甲方(企业法人):

  乙方 (挂靠方 ):

  此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协议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乙方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乙方挂靠人员的动向。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决定乙方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人员的聘任。 (2)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员工。

  (3)有权改革乙方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本协议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 月日

公司合同开头 篇2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公司合同开头 篇3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银行

  注册地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 银行 市分行(以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本次发行普通股 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格 元,发行总价额 元。甲方委托乙方为代收股款银行,代甲方收取本次发行的总价额。

  第二条 乙方安排 个代收点(详见附件),为甲方代收股款。代收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代收期间内,乙方 个代收点全部营业,代收股款。

  第三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股款缴纳人名册及印鉴证书交付于乙方。乙方按名册记载收款。

  第四条 缴款人缴款时,应提交甲方认股书,按认股书记载交款后,乙方应向缴款者开具收据,并将存根收据副本交付于甲方。

  第五条 缴款人于 年 月 日之后缴款时,乙方应代甲方收取缴款人迟延利息。日迟延利息为原本的 ‰。

  第六条 乙方于开具收据时,应检验认购人印鉴。

  第七条 甲方应在收款期间届满后 日内,按乙方实际收取股款(含迟延利息)额的 ‰向乙方支付代收手续费。逾期不支付时,乙方有权从代收股款中扣除。

  第八条 乙方应在甲方缴清手续费或从代收股款中扣除手续费后 日内,将代收股款、迟延利息及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前两项金额应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迟延划拨时,每日按总金额的 ‰向甲方交付迟延金。

  甲方账户信息为: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解除合同之后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甲方丧失发行股票的资格;

  8.其他: 。

  一方有上述事由时,应于 日前通知对方而终止协议。终止只对将来有效,终止中项按本协议办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条第3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上述信息公开前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与合同和经营相关的全部资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还甲方。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应及时通知。

  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 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 日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4.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5.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附件:代收点信息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