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港作业安全协议

2023-06-04

进港作业安全协议 篇1

  随着生产的发展,进入港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也越来越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进港作业单位(下称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作业场地

  码头区内、堆场、停车场、机修作业区、公司办公楼等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管辖的范围。

  二、 适用范围

  凡乙方在甲方上述第一点明确的作业场地进行转堆、装卡(船、车)、水电安装、基建、机械设备安装、改造和油漆、船舶航修、护舷维修等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工程(作业)项目均在此范围之列。

  三、乙方应对本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的施工、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监督。当乙方施工、作业影响到甲方生产时,要绝对服从甲方人员指挥。

  四、乙方保证派出作业的人员和设备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作业设备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五、乙方在每次作业前,必须将派作业的车辆号牌和机械司机的驾驶证号码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号以书面形式报备甲方,甲方以此为凭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规制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理。

  六、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执行港口生产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按甲方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作业。乙方违反“港口安全规定”作业,被甲方检查发现,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并统计上报。

  七、甲、乙方双方联合作业、交叉作业时,要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由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上报。

  八、乙方在码头区内施工、作业,凡使用风电焊或其他产生明火的工具,须按港口有关动火管理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动火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作业。作业前要认真检查作业环境,作业过程中要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完工后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留下火险隐患,方可撤离作业现场。航修船舶按港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乙方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乙方须按有关规定给予配足。

  十、乙方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或往返作业现场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对甲方安全要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先咨询甲方,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十二、乙方进行的护舷工程的物资工具等请规范存放好,并须派人值守确保安全与防盗,如发生因乙方(含相关人员)失责而引起的所有事故与事件均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附《港口安全规定》

  附件:

  港口安全规定

  凡进入港区范围人员、车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进出码头自觉出示证件。外来人员及车辆须办妥手续,方可进入港区,并自觉遵守《进出码头须知》。摩托车禁止进入码头区内。

  二、未经许可,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港区,无关人员、车辆不得随意穿行现场生产作业范围内。

  三、码头区内一律不准吸烟。严禁戴火种进入煤仓、堆场等危区。

  四、一切外来车辆进入码头,必须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进入危区、堆场,必须戴牢火星熄灭器。

  五、码头区内禁止自行车载人,自行车必须在指定地方停放。

  六、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堆场、办公室和候工室等。

  七、码头区内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准将车辆停放在道路弯口、交叉道口和妨碍装卸作业的地方,严禁抢越通过道口。

  八、进入码头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跨越皮带机、钻皮带机底或坐卧道轨。

  九、在距码头边沿1.5米范围内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

  十、上岗作业前四小时内和工间不准喝酒。

进港作业安全协议 篇2

  包方(甲):

  承包方(乙): 电 话;

  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施工工程协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外架钢网搭设工程:外架钢网250米按甲方要求在原六建外架基础进行补强搭设;原脚手架平层踢脚板补强搭设。

  劳务清工承包计算办法

  搭设劳务费_______元。(不含税)

  工程开工时间及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完成时间---年月日。

  工程质量

  乙方要遵守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严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施工。

  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后一次性子付完。

  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外架补强一切材料。

  甲方有权对施工进行监督,并指派随工负责人担任施工技术指导和随工验收。

  乙方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委托给第三方。

  乙方应负责在工程施工期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与财产的安全和第三方人员的安全,乙方应承担所有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和相关费用。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和施工设备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损坏和丢失按价赔偿。

  乙方应当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提交 咸阳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相关事宜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 方: (签名或盖章) 乙 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进港作业安全协议 篇3

  学 校: (以下简称甲方)

  学生家长: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甘肃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向学生介绍安全常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抽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抽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不准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在校外期间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而发生的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5、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6.学生放学后(通校生)、节假日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通校学生上下学,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精神,原则上必须有家长接送;如学生没有履行接送义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8.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履行接送义务。如学生擅自离校,甲方必须立即通知乙方,在学生擅自离校或请假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9.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乘)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10.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其它意外情况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裁决。

  1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及自杀、自残事件;在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如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3.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电话: )

  甲方代理人: 学生姓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