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汽车工厂的感想

2023-06-04

员工在汽车工厂的感想 篇1

  我与公司共成长

  荏苒三年,弹指挥间。

  又是岁末令人激动的时刻,崭新的一年即将来到,在不经意中已伴随公司成长了三年,作为公司的一员,我由衷的感到骄傲,感到欣慰,天极的成长也就是我们的成长,在共同的努力中,我们都已完成了自己人生的转折,不再是年轻没有失败的代言了,从现在起我们将可以成熟、理智、自豪的站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从容的面对一切工作与生活,面对自己的人生,永不言败。

  天极三年,学习三年。

  公司从筹备建立初始,全体上下不断的通过实践和学习,承受了许许多多的考验,拥有过鲜花和掌声,接受过批评和指责,在互联网时代执着顽强的耕耘播种,在专业领域目前已站在众多竞争对手的前列,傲视群雄。

  作为可以见证公司成绩的一员,我感到高兴,是公司赋予我经历了人生的这一段学习进步的机会,这三年是公司起步的三年,也是我学习的三年。通过尝试和创新我们这个团队已平稳地度过了磨合期,我们的作品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已经迎取了外界的目光和认同,初步实现了对人生和社会的目标及价值。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今天,知识经济已席卷整个行业,我们不学习就会落后,不学习就会失败,只有在学习中才能进步,才能立足于生存,感谢公司,感谢大家,正因为有了我们值得骄傲的经历,我们学习到了进步的法则,学习到了奋斗的天平。

员工在汽车工厂的感想 篇2

  今天,当我面对行业、面对社会、面对朋友时,对于事业,对于公司我可以侃侃而谈,我们是专业的,我们是最好的,我们自信,我们可以超越一切。在几年前,有人会问我:"你们是做什么的,你们公司如何如何?",现在人们会说:"听说你们还可以嘛,很专业哦……"。这就是对比,这就是成绩。在过程中我们学习,在过程中我们升级,可以说踏实地迈出这一步公司与我都打好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了。

  三年磨剑,蓄以待发。

  按照市场规律,一个成熟的企业三年是一个坎,是一个分水岭,但是我们通过团结努力以骄人的姿态走过来了,必然有我们一定的赖以生存的道理,三年了,我们诚伏了三年,也是努力壮大自己的三年,现在,我们成熟了,我们进步了,我们的思路宽了,我们的技术提高了。同时,我们能够依靠努力更进一步的面对将要发生的一切了,我们愿意接受更新更艰巨的任务,接受更大的洗礼。

  互联网的热潮在狂袭,社会在进步,我们对于社会文明,对于市场经济的推动作用将越来越大,我们的任务和责任也会越来越重,但是我们不怕,相信公司的决策,相信公司的目标和公司的前景会越来越好。

  我坚信三年磨一剑,蓄以待发,我们的人生舞台会因为我们自己的努力奋斗而更美好,更绚丽多彩。

  后面的工作还很多,明天是什么,明天的明天是什么,我们都无从所知,也无从把握,但是只要能够报以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目标,才会平实的向前一步,春天即将来临,新的一年和努力的一年也会过去,我们期待明天,期待辉煌。

员工在汽车工厂的感想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省属高校校办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对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浙教供(20__)182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就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改制转让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改制范围

  改制范围为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整体资产,但不包括该厂目前使用的厂房、土地资产。

  二、甲方改制企业资产状况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年月日,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经评估后净资产总额为2,437,081.94元。

  三、资产出售

  1、乙方以2,437,081.94元的资产评估值(不包括无形资产)一次性整体收购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

  2、乙方认可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无形资产折算成现金计人民币65万元,并在整体收购该厂资产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根据评估报告,乙方承担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历年欠应缴甲方利润计1,677,095.10元。但考虑到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应收帐款的构成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将宁波永德盛化工厂贷款利息138,612.00元及陈柏康医疗费13.00万元债权转给甲方收取;并同意乙方以28.5万元一次性清缴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欠缴学校的利润,该款与资产购买金一并汇入学校的指定银行帐号。

  四、债权债务问题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改制后,原企业农药产品的所有债权和债务全部由改制后的新企业承继和承担。

  五、关于改制后的企业

  1、甲、乙双方同意在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基础上共同发起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约定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50万元,占新企业注册资本的10%;乙方出资450万元,占新企业注册资本的90%,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鼓励和吸纳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职工自愿参股。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日内,将各自的投资资金汇入双方认可的指定银行账户,按法定程序进行注册登记。

  2、新公司的冠名不得出现“浙江工业大学”字样及其相关简称(如:“浙工大”、“工大”等)。

  3、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的各类许可证归改制后的新企业所有。

  六、原厂房的使用

  甲方同意在过渡期内(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至年月日),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使用的厂房和办公用房租赁给新的企业使用,由新企业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

  七、劳动人事

  1、原化工厂事业编制职工的公费医疗(含子女统筹医疗)、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基金仍按甲方事业编制人员相应政策执行,委托甲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新的企业承担。

  2、原化工厂的所有人员的工资等福利由新的企业负责解决。

  3、原化工厂事业编制人员的档案工资由甲方负责管理。

  4、原化工厂的党组织、工会组织暂挂靠甲方产业集团公司。

  5、原化工厂职工的职称、职级评定待甲方明确产业集团的政策后再确定。

  6、原化工厂事业编制的职工退休后,回到甲方办理退休手续。

  八、违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处理。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外协商。

  十、协议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至原化工厂事业编制人员全部退休。

  十一、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8份,甲乙双方各执4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签约地点杭州市浙江工业大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