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部试用员工协议书

2023-06-01

业务部试用员工协议书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为规范公司管理,确保劳动纪律和管理程序运作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您的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转正后,基本工资为元,其他补贴元,合计元月,并按基本工资数为员工缴交五险一金。

  三、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本公司将书面通知给予转正并签订相应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通知其终止试用。

  四、甲方于每月的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

  五、此协议书是员工试用期间务必遵守的协议承诺保证。

  六、新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七、自进入公司工作之日起,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八、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九、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十、员工享有入职培训的权利,并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权利,遇特殊情况,依公司相关考勤制度配合公司完成调休工作。

  十一、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补充。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部门主管确认: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业务部试用员工协议书 篇2

  甲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双方正在进行移动数据业务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时间: 时间:

业务部试用员工协议书 篇3

  合同号: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合作关系。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就无线增值应用业务通道进行全面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内容

  1.1 双方合作的网络基础是乙方的短信网关,其移动特服号是_________,联通特服号是_________,服务范围包括全国范围移动,联通手机用户(当地移动,联通运营商规定不支持增值服务的手机除外)。

  1.2 甲方针对企业短信市场现状,开通企业短信平台,与企业短信用户签订信息提供,消息接收协议后,通过企业短信平台实时向用户提供企业短信服务。

  1.3 本项合作采用甲方与用户签订短信同意接收合同,乙方并对接收用户进行短信确认的方式。

  1.4 甲方负责与企业短信用户签订信息提供,短消息同意接收合同,乙方负责对新用户进行短信确认并确保用户是否同意接收。甲方负责提交,发送企业短信信息。

  1.5 甲乙双方自行解决合作中各自所需的软硬件资源,合作分界点为互联网。

  1.6 根据市场发展,双方可开发新的合作内容,具体方案由双方书面另行确认后开始实施。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1 甲方必须保证合作业务中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因信息内容不实或不合法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1.2 甲方利用此合作项目开展服务,宣传等商务工作,但不能未经用户许可(未同甲方签订短信同意接受合同或是未通过乙方短信确认时)擅自向用户发送短信。

  2.1.3 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公司名称,产品品牌,服务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信息开展此合作项目的宣传工作,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双方合作,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2.1.4 甲方有权要求及时得到每月短信下行成功流量的数据统计信息。

  2.1.5 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id号码下二次开发所发展的短信业务,甲方每次欲新增的短信业务必须提前向乙方公司进行申请,并得到乙方的同意。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与第三方合作的新增短信业务协议原件(若只有复印本应加盖甲方公章)。

  2.1.6 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团短信通道提供以下业务:

  (1)向非自身员工或非自有客户群发送信息的业务;

  (2)信息内容中包含政治敏感词及不健康内容的短信业务;

  (3)信息内容中明显包含广告信息容易引起最终用户投诉的业务;

  (4)信息内容中没有信息发送方的企业标识容易造成最终用户不清楚信息来源的短信业务;

  2.1.7 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申请业务代码。申请业务代码时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申请模板进行资料填写。

  2.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 乙方负责短信发送网关的运行,免费提供技术维护,保障短信服务的正常运转,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使短信发送正常运行时,乙方不负担责任。

  2.2.2 乙方负责分配给甲方合作业务中的短信发送后台网页,但甲方应保证不泄漏登陆名称及密码,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对该后台网页的使用权,由此产生的费用与纠纷由甲方承担。

  2.2.3 乙方不承担因信息内容不实或不合法产生的法律责任。

  2.2.4 乙方对甲方的信息质量有监督权,一经发现有违法信息或违法操作,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双方合作,并有权向甲方索赔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2.5 乙方负责向运营商申请业务代码。业务代码批准通过后合作业务才可开通。如业务代码没有通过,乙方不负担责任。

  3.服务资费及付款方式

  3.1 服务资费

  3.1.1 甲方一次性付乙方技术维护费_________元整,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清;

  3.1.2 短信发送资费按实际发送的短信条数计算,每下行1条短信,通道占用费:_________。

  3.2 付款方式

  3.2.1 甲方以预付款的方式支付短信发送费用,每次至少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付款后,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当预付款为零或负数时,乙方将停止为甲方发送短信。在每次甲方发送短信后,乙方从甲方账户中扣除相应款项。乙方开户行帐号如下:_________。

  3.2.2 甲乙双方确定对帐人(如有人员变更需及时通知对方)后,在每月的10日前按统计数据信息对上个月的短信成功下行流量进行对帐(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根据实际的成功下行流量确定上月的短信费用。

  3.2.3 乙方向甲方承诺每月对帐时所提供的数据真实有效。

  4.信息安全责任保证

  4.1 甲方在使用甲方的通信通道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本公司信息发布的安全,并切实做到:

  4.1.1 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发布的内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公司产品所发布的信息。

  4.1.2 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使用本集团短信平台发送的短信内容进行把关,保证信息内容的健康,合法。

  4.1.3 明确本企业的客户群和客户范围,手机用户必须是自愿接受企业服务。

  4.1.4 不利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1.5 若发现本公司所发布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第(4)款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停止传输,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4.1.6 对本公司所发布的信息一时难以辨别是否属于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的,应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4.1.7 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