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管理合同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1)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6.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__         代表(签名):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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