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绿化养护合同

  5、绿化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进驻服务区前 需将公司管理人员及驻服务区域人员架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呈交甲方。如该人员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绿化工人须经培训才能上岗,统一服装、衣着整洁、文明有礼、胸前佩戴工作证。

  7、绿化养护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改正。

  8、乙方负责绿化养护区域内清洁卫生工作。

  9、为加强对绿化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确保按本合同完成绿化工作和达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建立"绿化服务质量跟踪表"、"各岗位工作细则"及"周期工作计划表"由乙方驻场负责人填写,交甲方管理处人员检查确认和提出整改意见;表格版式附在合同附件里。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养护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可开出整改通知单,如一个月内整改通知单达 二 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养护费的 5 %。或是连续两月达四次/月以上,若乙方当月受有效投诉累计达到小区业户总数的1%时(服务区域业户总数在五百户以下的按累计达到五次计,就同一事项有多人投诉时按一次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2、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合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个月清洁费作为补偿。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的办法。

  3、乙方提供的信息若有虚假或不实,包括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或证明文件,甲方一经查实即可解除合同并可以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 、如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因其它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约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2、甲方另有要求增设合同规定范围外服务项目,再议价格。

  3、合约期满后,乙方在不取得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应无条件退场。

  4、每月付款前,由甲方根据对乙方的工作检查情况,填写《对承包公司工作检查记录表》检查合格后,甲方凭该表和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付款;如检查情况不达标,乙方应按标准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承包清洁服务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任何经济补偿。

  5、本工程严禁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

  九、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为此合同有效部分。

  十、合同附一报价单。附二养护区域图纸、附三养护方案及验收标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签字有效。双方在合同期间必须认真履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置业 乙方:福建省x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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