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股合同范本

2023-05-23

合股合同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甲方出资_____万元,占资金的 %

  (2)乙方出资_____万元,占资金的_____ %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合伙人共设银行账号:6228480258624642678

  二,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甲方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担任公司事项,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分取上一年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五、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股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开采砂矿期间同意乙方牌号为 车辆入股,该车现有评估价为 元( 元)。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自签订责任起,甲方享有共同股份的90%,乙方享有共同股份的10%;以上股权由甲乙双方共同雇佣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一方不能履行责任。

  2、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账务应做到公开、透彻,达到共同管理。

  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须和乙方至交易日期承担车辆保险、维修、加油事宜,乙方对车辆只有提供,无有以上事宜的任何责任。

  2、甲方对车辆必须抱有直接责任,如果在合同期限内雇佣无资质人员造成损失,须有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如果在未经乙方同意或者协商,随意动用车辆,造成事故须有甲方承担所有损失。

  4、在车辆闲置时间,甲方如果需要动用车辆,需要和乙方进行协商(这指在甲乙双方合作范围)或没有共同达成协议,如果甲方随意私自用车,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包括给乙方的赔偿)。

  5、甲方所有沙场费用不涉嫌车辆的,一律不许占有乙方的股份。

  三、乙方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在周末提供人员跟班制(指在星期六和星期天必须跟车和驾车或者假期内必须和甲方达成跟车协议)。

  2、在车辆闲置时间,乙方如果需要动用车辆,需要和甲方进行协商,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用车,但所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提供车辆之日起,以前所有的违规、罚款须有乙方承担。 此协议之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有一方还有异议,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达成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股合同范本 篇3

  姓名,性别, 年齿,住址:

  姓名,性别, 年齿,住址:

  姓名,性别, 年齿,住址:

  第一条 合股 称号:

  第二条 次要 运营 所在:

  第三条 合股 运营 名目及 范畴:

  第四条 合股 限期:

  第五条出资金额、 限期、 方法

  (一) 合股人以现金 方法出资,计 群众币_____元;

  合股人以现金 方法出资,计 群众币_____元;

  合股人以现金 方法出资,计 群众币_____元

  (二)本 合股的各 合股人的出资 金钱应于 年代日,交到本 合股在银行开立的 配合账户中,账号:,此为各 合股人 志愿 参加 合股的 意义 暗示,此款为各 合股人的首期出资,若在 合股 事件投入 过程当中 需求 持续追加出资的,各方 合股人 仍然 根据以上出资比例追加出资额。

  (三)本 合股 约莫需出资 群众币元。

  合股 时期各 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 财富,不得 随便 朋分。

  合股 停止后,各 合股人 财富仍为 小我私家 财富,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合股 卖力人及 合股 事件 施行

  (一) 部分 合股人 配合 施行 合股 事件。

  (二) 合股 和谈 商定或 部分 合股人 决议 选举为 合股 卖力人,其权限为;

  一、对外 展开 营业,订立 条约;

  二、对 合股 事件 停止 一样平常 办理;

  三、 运营 办理 合股 事件,购进 经常使用 货色, 保护 办理 合股的 财富物品;

  四、 付出 合股 债权;

  第七条 红利 分派与 债权 负担

  合股各方 配合 运营,共担 危险,共负盈亏。

  (一) 红利 分派,以本 合股的各 合股人的出资比例为 根据,对本 合股 发生的利润及 红利依此比例 停止 分派。

  (二) 债权 负担: 合股 债权先以 合股 财富 归还, 合股 财富 不敷以 了债时, 按照我国 无关 法令的 划定,各 合股人以各自的 财富按出资比例 负担 债权。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 让渡

  (一)入伙。

  一、新 合股人入伙, 必需经 部分 合股人 赞成;

  二、 认可并 签订本 合股 和谈,同时依本 合股的出资比例 交纳出资 金钱;

  三、除 合股 和谈 还有 商定 之外,新 合股人与原 合股人有 划一 权利, 负担 划一 义务。

  入伙的新 合股人对入伙前的 债权 负担连带 义务。

  (二)退伙。

  一、 志愿退伙。

  合股的 运营 限期内有 以下 情况之 临时, 合股人 能够退伙;

  (1) 和谈 商定的退伙事由 呈现;

  (2)经 部分 合股人 赞成退伙(3) 发作难以 持续 参与 合股的事由( 需求有证据 证实), 合股 和谈未 商定 运营 限期的, 合股人在不影响 合股 事件 施行的 状况下, 能够退伙,但 该当30日 告诉 其余 合股人。

  合股人 私自退伙的, 该当 补偿 丧失。

  二、 固然退伙, 合股人有 以下 情况之一的, 固然退伙;

  (1) 灭亡 大概被依法 宣布 灭亡;

  (2)被依法 宣布为无民事 举动 才能的;

  (3) 小我私家 损失 了债 才能,被 群众法院 强迫 施行在本 合股的 局部 财富份额。

  以 下情形的退伙以 实践 发作之日为退伙 见效日。

  三、 革职退伙。

  合股人有 以下 情况之一的,经 其余 合股人 分歧 赞成, 能够 决定将其 革职;

  (1)未 实行出资 任务;

  (2)因 成心或 严重 不对给 合股 事件 形成 丧失;

  (3) 施行 合股 事件有不 合理 举动;

  (4) 和谈 商定的 其余事由。

  对 合股人的 革职 决定 该当书面 告诉被 革职人,被 革职人接到 告诉之日 见效 革职人有 贰言的, 能够接到 告诉之日起30内 告状, 合股人退火后, 其余 合股人与该 合股人按退伙时的 合股 财富 情况 停止 预算。

  (三)出资的 让渡。

  许可 合股人 让渡其在 合股中 局部或 部门 财富份额。

  在 划一 前提下, 合股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 合股人 之外的第三人 让渡,第三人应按入伙 看待, 不然以退伙 看待 让渡人,第三人受让 合股 财富份额的,经 修正 合股 和谈即成为 合股人。

  第九条 合股人的 权益和 任务

  (一) 合股人的 权益:

  一、 合股 事件的 运营权、决议权、监视权,合股 运营 举动由 合股人 配合 决议, 不管出资 几, 每一个人都有表决权;

  二、 合股人享有 合股 长处的 分派权;

  三、 合股人 分派 长处应以出资额比例 大概 条约的 商定 停止, 合股 运营 积聚 财富归 合股人共有;

  四、 合股人有退伙的 权益。

  (二) 合股人的 任务:

  一、 根据 合股 和谈的 商定 保护 合股 财富;

  二、 分管 合股的 运营 丧失的 债权;

  三、为 合股 债权 负担连带 义务。

  第十条 制止 举动

  (一)未经 部分 合股人 赞成, 制止任何 合股人 擅自以 合股名义 停止 营业 举动;

  如其 营业 得到 长处归 合股, 酿成的 丧失按 实践 丧失 停止 补偿。

  (二) 制止 合股人 到场 运营与本 合股 合作的 营业;

  (三)除 合股 和谈 还有 商定 大概 部分 合股人 赞成外, 合股人不得同本 合股 停止 买卖。

  (四) 合股人不得 处置 损伤本 合股 长处的 举动。

  第十一条 合股 停业的 持续

  (一)在退伙的 状况下, 其他 合股人有权 持续以原 合股 称号 持续 运营原 合股 债权, 也能够 挑选 吸取新的 合股人入伙;

  (二)在 合股人 灭亡或被 宣布 灭亡 状况下,依 灭亡 合股人的 担当人的 挑选,既 能够退 担当人应 担当的 财富份额, 也能够 按照 合股 和谈的 商定 大概经 部分 合股人 赞成为新的 合股人。

  第十二条 合股的 停止和 清理

  (一) 合股因 以下 情况 闭幕

  一、 合股 限期届满;

  二、 部分 合股人 赞成 停止 合股 干系;

  三、不 具有法定 合股人数;

  四、 合股 事件 实现或 不克不及 实现;

  五、被依法 打消;

  六、 其余法定 缘故原由;

  (二) 合股的 清理

  一、 合股 闭幕后 该当 清理,并 告诉 债务人;

  二、 清理人由 部分 合股人 担当或经 部分 合股人过 对折 赞成。

  自 合股 构造 闭幕后15内指定 合股人或 拜托第三人, 担当 清理人。

  15日内未 肯定 清理人的 合股人或 短长 干系人可 请求法院指定;

  三、 合股 财富在 付出 清理 用度后,按 以下 次第 了债: 合股所欠招用职工 人为和社保 用度;

  税款;

  合股人的出资;

  四、 了债后 若有 盈余,按本 和谈第七条第一款 法子 停止 分派;

  五、 清理时 若有 吃亏, 合股 财富 不敷 了债的 部门,按第七条第二款 法子 打点,各 合股人 负担 有限连带 义务, 合股人 因为 负担连带 义务, 了债数额 超越其 该当 负担的数额时,有权向 其余 合股人追偿。

  第十三条 守约 义务

  (一) 合股人未 定期 交纳或未交足出资的, 该当 补偿由此给 其余 合股 天然成的 丧失;

  假如 过期三个月仍未 交纳出资,按退伙 处置;

  (二) 合股人未经 其余 合股人 赞成而 让渡其 财富份额的, 其余 合股人 不肯意 采取受让 报酬新的 合股人的,可按退伙 处置, 让渡人应 补偿 其余 合股人由此 酿成的 丧失;

  (三) 合股人 擅自以其在 合股 构造中的 财富份额出质,其 举动 有效,由此给 其余 合股 天然成 丧失, 负担 补偿 义务;

  (四) 合股人 严峻 违背本 和谈或 严重 不对 招致 合股 构造 闭幕的, 该当对 其余 合股人 负担 补偿 义务。

  第十四条 和谈争议 处理 方法

  凡因本 和谈或与本 和谈 无关的 统统争议, 合股人之间应 配合的 充实 停止 商议,如 商议 不可,提交 条约 签署地法院 处理。

  第十五条 别的

  (一)经 商议 分歧, 合股人 能够 修正本 和谈或对本 和谈未尽 事件 停止 弥补, 弥补、 修正内容与本 和谈相 抵触的,以 弥补、 修正的内容为准。

  (二)各 合股人的出资 凭据是本 和谈的 构成 部门。

  (三)本 和谈一式份各 合股人各执一份。

  (四)本 条约经 部分 合股人 署名或 盖印后即 发作 法令 见效。

  合股人( 具名 盖印):

  年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