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段监护配合安全协议书

2023-05-16

工务段监护配合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津霸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的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_________]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双方签订如下监护协议。

  一、 施工项目:

  二、 施工地点:

  三、 施工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 甲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审查后的施工组织措施进行施工。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提供施工组织方案。

  3、如果甲方需要降水,只能明排水。

  4、甲方施工前48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员未到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既有线安全的施工。

  5、甲方对既有路基的防护措施经乙方监护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情况,甲方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随即要通知乙方,待甲乙双方共同商讨施工措施后,方可继续开工。

  6、乙方监护人员发现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问题时甲方必须及时进行整修,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如不听从乙方监护人员的指挥进行整修则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7、施工期间所有行人不得从施工现场的线路上通行,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甲方自负。

  8、甲方施工后负责设备外观及护栏的恢复工作,拆除废旧材料清理干净,达到原有标准。上下行桥墩相对的路基及左右顺延3米,即为上下行相对应16米范围内进行满砌浆砌片石,厚度30厘米。

  9、现场备足50立方石碴,皮兜50个。

  10、在承台开挖相对应的上下行线路上设立沉降观测点,间隔3米,承台外两侧各增设3个观测点。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日常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

  2、监护人员发现有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进行整改。甲方不听乙方监护时,立即停工整顿,并填发《营业线施工通知书》、《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土建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务段监护配合安全协议书 篇2

  为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外来人员人身安全及矿井长治久安,经胡底煤业和外来人员共同协商,签定如下下井安全管理协议:

  一、外来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法律、法律和行业技术规范、严格遵守晋煤集团公司和胡底煤业有关规章制度

  二、外来人员下井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或其它损失,全部自负。

  三、外来人员下井,需有接待部门安排专人陪同、严禁单独下井,以保证外来人员人身安全,外来人员必须服从陪同人员的指挥。

  四、外来人员入井,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井下严禁照相和摄像。

  五、本协议适用于外来人员下井全过程、外来人员依照本规定离开胡底煤业时,本协议自动废止。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安监部存档一份、外来人员,陪同单位各持一份。

  对口业务部室陪同人员(签字)

  外来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务段监护配合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 (用气方)

  乙方: (供气方)

  为明确用气方(下称甲方)和供气方(下称乙方)在管道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省燃气管理条例》、《**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将各方的权利和安全责任规定如下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性质、用户类别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 ;

  (二)用气性质: ;

  (三)用户类别: ;

  (四)每月用气量: 立方米;

  第二条 供、用气设施分界与责任明确

  乙方安装完毕后,其产权归属按《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划分为:燃气表以内(含燃气表)归甲方所有,其他燃气设施归乙方所有。维护、保养费用和安全责任按其产权归属各自承担,甲方必须采用有关部门检定合格并适配乙方所供气源的燃气具。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安全责任

  (一)承担自方产权归属部分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责任,并保证不会由于自方安全问题危及乙方安全;

  (二)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有偿或者无偿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有自我完善己方用气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排除可能损害供气设施及其他不安全隐患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安全用气规定、用气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燃气设施用途、损坏燃气设施;如因自身原因引发的不安全后果应自行承担;

  (四)在发现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时有向乙方报告的义务。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安全责任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权对甲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甲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甲方超使用范围用气;若甲方超使用范围使用燃气,其后果由甲方自负;

  (三)有承担自方产权归属部分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责任,并保证不会由于自方安全问题危及甲方安全;有向甲方进行安全宣传,指出甲方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的责任;

  (四)甲方之用气设施或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的或不遵守安全用气规定、用气操作规程,擅自改变燃气设施用途、损坏燃气设施的,乙方有权提出经警告并责令整改;

  (五)必须向甲方公示抢修抢险电话。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补充。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