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厕所质量保修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榃僧村旅游厕所(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土建工程为 1 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1年;
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1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1 年;
装修工程为 1 年;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
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绿化工程为工程全部完工初验合格后一年。
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为1年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 %。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扣出及返还
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
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承包人完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整改,并按照《南宁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20__]86号)的要求,签署了《市政工程保修期满存在问题整改复检鉴定表》后的14个日历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退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旅游厕所质量保修合同 篇2
委托方:
地址:
受委托方:
地址:
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经协商,就产品质量检验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委托方委托受委托方负责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依据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或相关的标准的规定,对出厂检验项目委托部分进行检验。
二、委托检验产品: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检验的产品及品种为___,委托方生产的每个批次的产品送到受委托方检验合格后出厂。
三、检验费用及交付方式:
协议签定后,委托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向受委托方支付检验费。本协议期限为___年,检验费为___元/(半)年,委托方按一年或半年支付检验费用。
四、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
1、如实向受委托方介绍本协议所涉及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情况;
2、按约定的检验频次,将样品及时送受委托方检验,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3、依法使用检验合格标识,不得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合格标识;
4、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交纳检验费用;
5、及时改进受委托方检验报告明示的质量问题,并将改进结果告知受委托方。
(二)受委托方:
1、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检验费用;
2、保守委托方生产经营和技术秘密;
3、按约定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检验报告,并保证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4、根据检验结果,帮助、指导委托方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受委托方一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公章) 受委托方:(公章)
委托方负责人: 受委托方负责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厕所质量保修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