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回收安全协议书

2023-04-23

废弃物回收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民爆行业关于生产出的废弃物相关安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分厂车间非危险性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废弃物流入社会私自挪作它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特签订本废弃物回收安全协议。

  1、 甲方负责生产性废弃物(包括:硝铵袋、中包袋、塑膜、胶带纸、纸箱、产品说明书、条形码、原料说明书等)的存储,负责生产产生的废弃物管理工作,督查落实到位。

  2、 甲、乙双方不允许将接触过危险品的生产性废弃物(纸筒、塑模、纸箱、说明书、纸张、抹布、手套、扫把、拖把、毛巾等)进行回收处置,也不允许将危险性废弃物掩埋和倒入地面水体。

  3、 乙方(废弃物的回收单位)应出具资质证明资料,并经分厂审核合格。

  4、 甲方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危险性废弃物(包括:硝铵袋、中包袋、塑膜、胶带纸、纸箱、产品说明书、条形码、原料说明书等)交由乙方回收处理。

  5、 乙方严禁将非危险性废弃物不做为废物回收利用目的而流入社会私自挪作它用,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 甲方负责生产性废弃物运输、处置时,若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安全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甲方签名(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监督方签名:(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废弃物回收安全协议书 篇2

  一、说明

  由于井下掘进煤直接上矸石山造成资源浪费,根据矿原煤管理会议纪要,决定采取地面回收的方法,由重庆渝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回收。为了保证原煤回收期间的安全工作,汪矿委托运输工区与渝煌建筑责任公司鉴定如下安全协议。

  二、 汪矿运输工区履行的安全注意事项

  1、回收队进入矸石山底弯道车场时,必须与运输工区调度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捡煤挖车皮工作,否则,严禁作业。

  2、在底弯道调车时,运输工区押车工必须对矿车前方发出信号,提醒捡煤挖车皮人员注意,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调车工作,防止造成矿车伤人事故。

  3、在捡煤期间,严禁任何车辆进入底弯道,回收队清理出来的空车皮,运输工区必须及时拉走,避免空车积压,影响矸石山正常循环走钩。

  三、回收队履行的安全注意事项

  1、回收队进入捡煤挖车皮作业前,要指定专人开好班前会,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分工明确,抓好自保互保工作。

  2、回收队由专人负责与矿调度的联系,协调捡煤工作、时间,严禁在矸石山正常走钩期间占道捡煤挖车皮。

  3、捡煤挖车皮期间,必须由专人负责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立即发出信号,撤出作业人员,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4、捡煤挖车皮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作业,即从底弯道车场往外40m的地段,严禁在其他区域内从事捡煤挖车皮工作。

  5、捡煤挖车皮作业前,必须待矿车停稳后掩好矿车,并在矿车前后打好临时阻车器,方可进行捡煤挖车皮作业,防止其他矿车滑行相撞发生伤人事故。

  6、严禁作业人员在捡煤挖车皮期间打闹和酒后上岗。

  7、在捡煤挖车皮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违反矿上有关运输管理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矿运输工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双方单位对作业施工地点的人员,必须组织安全措施的学习,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并在安全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双方单位对以上安全协议书的条款,确认无异议后,在协议书上进行签字,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外 承 包 单 位

  运 输 工 区

  安 全监督单 位

废弃物回收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全面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针对安全作业环境条件签订如下协议;

  一、 为防止环境污染乙方应在甲方监督下做到:

  1、 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设施和河流。

  2、 除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 使用密目式的圈筒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散。

  4、 采取覆盖和封闭等有效措施(搅拌机、砂、石堆)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粉尘。

  5、 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有害有毒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6、 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音扰民和职业危害。

  7、 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为防止运输中撒漏飞扬,污染市容,要妥善覆盖建筑垃圾要轻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8、 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减轻扬尘。出场的车辆派专人用水清洗轮胎。

  9、 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 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人民政府的建设局或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二、 在建筑施工噪音污染防止方面乙方应在甲方监督下做到:

  1、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2、 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早6:00至晚22:00

  3、 夜间施工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4、 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音。

  5、 在居民区的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大声喧哗。

  6、 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7、 饮水锅炉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

  8、 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发包方:(甲方)(签章) 承包方(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