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汽车使用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的汽车,赠予乙方____________汽车使用权一年,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元,一次交纳壹年的 保险金 元。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汽车使用权一年的协议,双方严格认真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赠车辆。
(1)乙方用所赠车辆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乙方将所赠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在以上情况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做相应赔偿。
2.不承担所赠车辆于乙方使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意外财产所得税后,将所赠送车辆交付乙方。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适用合同规定的适用时段拥有所属车辆的使用权。
2自行承担所赠车辆使用期内的汽车保险费、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等费用。
3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承担由于乙方行为带来的其它经济损失。
5 协助甲方在试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三、保险条款
1.甲方就所赠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
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缴讫。
2.乙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甲方将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甲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乙方在所赠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赠予汽车使用权合同 篇2
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农民群众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群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_________。
乙方承租后务必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
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______‰向甲方交纳滞纳金。
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________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
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
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乙方在理解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
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
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群众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在特殊状况下,因国家和农村群众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群众土地所有权者报经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审核和_________政府批准后,能够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群众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_________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赠予汽车使用权合同 篇3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土地所有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让方(土地使用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将依法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甲方,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受让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____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付清全部出让金并领有土地使用证后,在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土地使用权按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第五条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的,双方当事人均要签订书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按规定缴纳税费。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土地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大写: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所有证号为_________,其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X确认。
第七条 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的现状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地。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或增加总建筑面积,应当取得甲方和土地、规划部门同意,并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目前尚未要求缴纳的税款,如合同生效后需补交的,双方同意按规定予以补交。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十三条 经双方商定,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给甲方: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1)
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X后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
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X后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
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X后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十四条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按本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延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让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按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出让金,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六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及申领《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的手续;甲方应予以全力协助。
第十七条 出让期间,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征地补偿(不含地上附着物补偿)属甲方,甲方对乙方所剩余的出让年限应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最迟在期满前________年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或集体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双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乙方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未获批准的,甲方届时无偿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双方约定作如下处理:_________。乙方应于期满后____日依照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第二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X(画押)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市、区)签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由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甲方(盖X):_________ 乙方(盖X):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电话(手机):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附件土地使用条件
一、界桩定点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X(画押)认定。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埋设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土地利用要求 乙方在用地红线图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____市或村镇规划要求。
三、设计、施工、竣工 3.1 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问题,还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2 地块的动工时限建设时限从取得《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起计。 3.3 地块的动工时限为____日,乙方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建设。 3.4 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 3.5 如非乙方责任造成动工时限或建设时限的延误,乙方在时限满前____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延期。
四、建筑维修活动 4.1 乙方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及维修活动时,对周围环境及设施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对所属建筑物品或废弃物(即泥土、碎石、建筑垃圾等)不得侵占或破坏红线图以外的土地及设施。
(2)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用地上倾倒、堆放、储存任何材料或进行任何工程活动。
(3)必须确保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污水、污物、恶臭物或影响环境的排泄物均应有可靠的排除方法,不得损害周围的环境。
(4)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该地段内的所有城____市政设施或村镇公共设施均应妥善保护,避免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工程的一切费用。 4.2 不得开辟、铲除或挖掘毗邻地段的土地。 4.3 在兴建建筑或维修工程之前,必须摸清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上述设施的计划;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动工。需要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监督检查 在土地使用期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集体土地所有者有权对用地红线范围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用地者不得拒绝和阻挠。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土地使用条件及附图。
二、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到当地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出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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