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供应安全协议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气瓶运输、使用的EHS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46号)、气瓶警示标签(GB16804-1997)、《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等要求,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氮气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气瓶的颜色要求:
序号气体名称化学式瓶色字样字色色环
1乙炔C2H2白乙炔不可近火大红P=20,白色单环
P=30,白色双环
2氧气O2淡(酞)兰氧黑
3氮气N2黑氮淡黄
4氩气Ar银灰氩深绿
5二氧化碳C O2铝白液化二氧化碳黑色P=20,黑色单环
三、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
序号名称安全要求
1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分类装运氧气、强氧化剂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3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滚、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4禁止烟火禁止吸烟,不得接触明火。
5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面具。
7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四、乙方所提供气瓶的其他相关要求
1.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是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合格气瓶。
2.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贴有充装单位的合格证。
3.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阀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其它要求
1. 乙方的车辆、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需全程佩戴识别卡,并执行甲方厂区内的安全规定;
2.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车间规定区域内需按照指示佩戴安全帽,乙方人员需在甲方指定吸烟点吸烟;
3. 乙方的车辆需按照甲方的指引停放,禁止在甲方厂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
4. 甲方厂区内安全标示视同为安全规定,乙方需遵守。
六、罚则
1. 如因乙方原因产生安全事故,乙方的所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如乙方违反甲方的安全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甲方将根据事情的后果给予每次100~5000元的罚款,罚款在和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气体供应安全协议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气瓶运输、使用的EHS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46号)、气瓶警示标签、《气瓶颜色标志》等要求,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氮气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气瓶的颜色要求:
序号气体名称化学式瓶色字样字色色环
1乙炔C2H2白乙炔不可近火大红P=20,白色单环
P=30,白色双环
2氧气O2淡(酞)兰氧黑
3氩气Ar银灰氩深绿
三、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
序号名称安全要求
1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分类装运氧气、强氧化剂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3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滚、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4禁止烟火禁止吸烟,不得接触明火。
5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面具。
7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四、乙方所提供气瓶的其他相关要求
1.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是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合格气瓶。
2.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贴有充装单位的合格证。
3.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阀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其它要求
1. 乙方的车辆、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需全程佩戴识别卡,并执行甲方厂区内的安全规定;
2.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车间规定区域内需按照指示佩戴安全帽,乙方人员需在甲方指定吸烟点吸烟;
3. 乙方的车辆需按照甲方的指引停放,禁止在甲方厂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
4. 甲方厂区内安全标示视同为安全规定,乙方需遵守。
六、罚则
1. 如因乙方原因产生安全事故,乙方的所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如乙方违反甲方的安全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甲方将根据事情的后果给予每次100~5000元的罚款,罚款在和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气体供应安全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民爆行业关于生产出的废弃物相关安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分厂车间非危险性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废弃物流入社会私自挪作它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特签订本废弃物回收安全协议。
1、 甲方负责生产性废弃物(包括:硝铵袋、中包袋、塑膜、胶带纸、纸箱、产品说明书、条形码、原料说明书等)的存储,负责生产产生的废弃物管理工作,督查落实到位。
2、 甲、乙双方不允许将接触过危险品的生产性废弃物(纸筒、塑模、纸箱、说明书、纸张、抹布、手套、扫把、拖把、毛巾等)进行回收处置,也不允许将危险性废弃物掩埋和倒入地面水体。
3、 乙方(废弃物的回收单位)应出具资质证明资料,并经分厂审核合格。
4、 甲方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危险性废弃物(包括:硝铵袋、中包袋、塑膜、胶带纸、纸箱、产品说明书、条形码、原料说明书等)交由乙方回收处理。
5、 乙方严禁将非危险性废弃物不做为废物回收利用目的而流入社会私自挪作它用,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 甲方负责生产性废弃物运输、处置时,若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安全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甲方签名(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监督方签名:(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