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移交财产协议书

2023-04-07

社会组织移交财产协议书 篇1

  一、甲方于20__________年3月3日向乙方移交下列物业财产及管理事项(见附件一)

  二、双方责任界限

  甲方就广州市南沙区环岛北路南沙街沙螺湾村段1号(根据合同第一条厂区总用地面积12600M2)于20__________年3月3日时起按现状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正式移交后所发生的管理责任与义务由乙方承担。

  三、物业管理的后续服务

  1、甲方于20__________年3月7日前将厂区的有关文件、资料、厂房及办公楼、宿舍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

  2、甲方在20__________年3月7日前清理厂区消防通道及周边种植的农作物及占用通道的菜地、杂物。厂区周围通道的垃圾清运费用及厂区周围场地通道的平整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接管后,如有关设备、设施存在问题,则甲方应提供援助服务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

  4、甲方于20__________年3月30日前协助乙方将现有高低压式变压器的使用单位更名为广州市林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本协议共有附件1份。正本、附件共3页,均为协议书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正本,附件原件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移交方):_______________乙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社会组织移交财产协议书 篇2

  男方: 汉 族 年 月 日生

  住住址:

  身份证号码:

  女方: 汉 族 年 月 日生

  住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现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任何挽回可能性,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自愿离婚。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且女方现今并未怀孕。。

  二、财产处理:

  ①存款: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② (男方家中动产不动产以及存款)归男方所有。(女方嫁妆首饰金器等) 归女方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③ 双方各自名下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确认在财产分割上,所有财产已做出明确列明,双方财产分割完毕,并无争议。

  三、债务处理:

  双方无共同债务以及债权。个人债务、债权归个人独自承担和享有。

  四、双方均有住所,有工作,且生活并无任何困难。离婚后双方承诺互不干涉对方生活。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经离婚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字: 年 月 日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社会组织移交财产协议书 篇3

  赠与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不动产行为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财产

  赠与人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赠送给受赠人,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

  第二条 赠与财产的状况

  名称: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

  位置:_________

  第三条 赠与目的:_________

  第四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

  赠与人会同受赠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进行赠与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五条 手续办理

  受赠人应在_________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第六条 权利保证

  赠与人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赠与人应负责缴清。

  第七条 费用负担

  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受赠人负担。

  第八条 赠与的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第九条 赠与物的交付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十条 赠与物的损毁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赠与物的瑕疵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赠与的撤销

  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5)_________。

  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盖章):_________        受赠人(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