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协方总书 篇1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书于19__年__月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他地址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根据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理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淡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1.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2.“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的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2.1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它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它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于本协议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年,总代理人和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定许可证协议。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6.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利收取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们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8.2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者转移给他人。
8.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大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___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以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1.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3.1凡有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13.2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书信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本协议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委托人 总代理人
ABC有限公司
DEF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
代表签字:__
代表姓名:__
代表姓名:__
职务:__
职务:__
国际协方总书 篇2
国际借款合同(样式一)
目录?条目?条款
1.定义和释义
1.1.?定义
1.2.?释义
2.承诺、付款
2.1.?贷款承诺
2.2.?通知与借款承诺
2.3.?付款
3.还款
3.1.?还款
3.2.?自愿提前还款
3.3.?非法行为
4.利息
4.1.?基本利率
4.2.?延迟支付的利息
4.3.?替代利率
5.费用
5.1.?承诺费
5.2.?管理费
5.3.?代理费
6.税款
6.1.?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6.2.?印花税
7.付款;计算
7.1.?款项的支付
7.2.?计算
8.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
9.声明与保证
9.1.?声明与保证
9.2.?重复声明与保证
10.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
10.2.?政府许可
10.3.?财务报表
10.4.?检查权
10.5.?违约通知
10.6.?留置权和抵押权
10.7.?_____
10.8.?免税通知
11.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
11.2.?违约补救
11.3.?抵消权
11.4.?非排他性权利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
13.2.?偿付的约定事项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4.补偿
14.1.?开办费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14.3.?其他费用
14.4.?增加的费用
15.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
15.2.?管辖权
15.3.?贷款货币
15.4.?票据的替换
15.5.?通知
15.6.?补救和弃权
15.7.?变更
15.8.?转让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15.10.?继续有效
15.11.?语言
15.12.?条款的可分割性
15.13.?副本
15.14.?术语的统一性
附录1.地址表
附录2.本票格式
附录3.(略)
附录4.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附录5.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附录6.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7.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纽约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8.代理行的传票接受格式?本借款合同于19__年__月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XX银行和abc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和释义
1.1.定义?为本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伦敦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而不是纽约市法律规定或许可的停业日。“伦敦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和伦敦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_____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视具体情况而定)终止的时期。
“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利差”为1%。
“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参考银行”指xyz银行,abc银行以及_________银行在伦敦的总行。
“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不论如何指定)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终止日”指1982年9月30日。
“全部贷款承诺”指5000万美元。
“_____”指美利坚合众国。
1.2.释义?本文目录以及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2.承诺、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3.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纽约时间上午10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纽约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纽约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xyz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3.还款
3.1.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九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九分之一。但头八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八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4.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5.费用
5.1.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代理费包括(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10000美元,和(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的,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10000美元。
6.税款
7.付款;计算
7.2.计算?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8.先决条件
8.1.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代理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纽约时间下午5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代理行所满意:
(1)借款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4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银行特聘的纽约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5)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8规定的格式。
8.2.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2)代理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i)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9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ii)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定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为代理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代理行满意。
9.声明与保证
9.1.声明与保证?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时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1981年12月31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_________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_____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议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自1981年12月31日以来,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重复声明与保证?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10.约定事项
10.1.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款的收入用作流动资金。
10.2.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4.检查权?借款人应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根据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7._____?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_____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11.违约事件
11.1.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或认定其作出或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日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3.抵消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销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候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务、_____或补救方法。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1)各行授权代理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它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代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代理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①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②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③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代理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应立即①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它文件;②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③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④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⑤将根据第6.1条递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代理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代理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代理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代理行收到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代理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约束力。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经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代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补偿
14.2.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2)任何违约事件,或(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用。
14.3.其他费用?如果借款人,(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它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5.一般条款
15.1.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纽约州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4.票据的替换?由于票据丢失、_____、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代替残损票据。
15.7.变更?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转让?(1)本合同对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5.9.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继续有效?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4.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纽约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_________公司,借款人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_________银行,代理行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xyz银行,管理行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abc银行,管理行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各行:____贷款承诺____
职务:____
____银行美元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____银行美元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____银行美元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____
贷款承诺总额:50000万美元
附录1
地址表_________公司,借款人
_________地联邦首都里德街100号
电传:____
传真____
_________银行,代理行
纽约100015,纽约市华
电传:____
传真____
(银行名称)
------
_____
_____
电传:____
传真____
各行:(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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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传:____
传真____
附录2
本票格式
本票____美元19__,__
_________公司谨此无条件地允诺,根据____的指示,于19__年__月__日在____以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支付____的数额。
出具人放弃与本合同有关的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和通知的义务。
_________公司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附录3
借款人证明书格式根据1982条3月29日借款合同第8.1条(1)项(以下简称“合同”)规定,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借款人证明:
(2)附件____至____是证明合同第9.1条(4)项的文件真实而正确的副本。
姓名和职务?签名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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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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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非借款人在贷款支付之前通知代理行本合同有任何变化,否则,代理行和各行得在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得始终继续信赖本证书,如同本证书每一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本证书已于19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以资证明。
_________公司
签名:____
(名字和职务以印刷体定)
附录4
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19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及本合同规定为银行的
若干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
转交:
纽约100015,纽约市
华尔街_________银行(作为代理行)
敬启者:
作为_________公司(借款人)的律师,我已经审查了关于1982年3月29日借款合同(简称合同)的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满意的副本。合同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以及
3.其它我认为作为意见书的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它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意见限于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及其政治分支机构产生的问题,我并不想对根据其它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
本文所使用的全部术语,其定义见于合同,在此不另作定义。
根据前述事项,我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并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进行借款合同中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合同的其它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合同已由借款人正式签署并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或保证,而在贷款时并没有发生违约事件。
7.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我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此类诉讼案件或审理程序,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8.除了在本公司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与其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所有其它义务,至少应该按平等比例排列次序。
9.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或登记税款及其它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的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缴任何性质的税款。
10.无论借款人或是财产均无权以主权或其它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执行的豁免权。
11.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权并已根据本合同合法、正当、有效和不可撤销地接受纽约州法院以及_____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管辖。
博物馆国际展览合作合同 甲方:中国 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国 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为了宣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文化交流的各项国际公约的规定,经合同当事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展览的有关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并共同遵守。 中国 博物馆(以下简称甲方)应 国 博物馆(以下简称乙方)的邀请,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携展品与乙方共同举办 展览,甲、乙双方共为本次展览的主办单位。 经双方协商,本次展览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布展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撤展期, 年 月 日为展览的开幕日, 年 月 日为展览闭幕日,开幕日至闭幕日之间为展览的实际开放时间。 1.经合同当事双方协商,在本次展览中将有 等 件展品参加展览,展品的具体名称、数量、质地、状况以本合同附件《展品名录》为准。 2.参加展览的全部展品均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证对参加展览的全部展品享有合第法的支配权和展览权,展览内容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法律和文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不得包含任何反动、淫秽及其他一切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并已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且不侵害任何第三方利益。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合同当事双方确定,展览在乙方馆舍(坐落于 国 市 路 号)内举行,乙方负责在展览期间向甲方提供馆内部分展厅(以本合同附件二的展厅位置图为准)作为展览场地,展厅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乙方保证其展厅内设有相应的文物保护设施,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功能,符合甲方提出的相应技术条件。乙方将负责于 年 月 日前将展览所需展厅清理完毕,交付展览使用。 1.展览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展览整体策划,组织计划制定等)由甲、乙双方负责,甲方应为前期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向乙方介绍相关情况。双方应建立必要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在前期筹备工作中,凡涉及展览的行政许可事项均由甲方负责,涉及场地的事项均由乙方负责,双方有相互提供必要协助的义务。 1.展览的陈列设计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根据双方沟通的陈列思路,于 年 月 日前提出陈列设计方案并交甲方审查,甲方认为合理的,应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在陈列设计方案上签字确认。甲方可以对陈列设计提出意见,乙方应及时按甲方提出的意见对陈列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陈列设计应及时回应,如甲方在收到陈列设计方案后 日内未作出回应的,乙方可视同甲方接受该设计方案,并开始后续工作。 2.前期的布展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陈列设计方案,进行馆内陈列调整和布展施工,甲方可以对乙方布展施工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并就其中问题提出意见。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前期布展工作,等待展品到馆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展品摆放。陈列设计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三。 1.展品启运和返馆的包装与运输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委托由中国政府文物部门和甲方共同认可的包装运输机构完成包装运输工作,并确保上述机构采用确保展品安全的包装和运输方式完成包装和运输工作。在展品启运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文物展品包装运输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展品的包装、运输(包装运输方案为本合同附件四)。如因包装和运输原因造成展品毁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次展览全部展品总保额美元$ 元,乙方应负责为全部展品进行全金额、全险种投保,并承担相应的保费。展览过程中发生的涉及保险的各种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应于展品启运前将其与保险机构订立的保险合同复印件1份交甲方备案。保险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五。 1.经双方协商确定,展品于 年 月 日前由 (注:应当写明具体启运地点)启运,展品启运前双方授权代表会同中国海关、运输单位、保险机构等相关人员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在甲方馆内对全部展品进行点交。 2.点交过程中点交人员应对展品的名称、数量以及残损情况与本合同附件中的《展品名录》逐一进行核对,对展品现状拍照确认,并填写详细的点交记录。如遇展品实际情况与《展品名录》不符的,双方应对不符事项及目前实际情况在点交记录上进行详细记录,点交结束后双方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在点交记录上签字确认(点交记录为本合同附件六)。乙方自启运点交结束之时起对展品承担保管责住。 1.甲方为本次展览派出展览筹备组与乙方共同完成展览的各项筹备工作,展览筹备组由 人组成,组长为 ,筹备组长作为甲方授权代表,有权处理展览的相关事项(具体权限以甲方授权委托书为准)。 2.甲方筹备组的食宿由乙方负责安排,所需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展览开幕当日,合同当事双方将在展览场所举行包括开幕仪式、招待酒会在内的一系列庆祝活动,开幕仪式、招待酒会的议程、安排以及邀请人员的名单由双方授权代表协商确定,具体操作由 方负责,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确定开幕仪式、招待酒会的费用总额不超过美元$ 元。 展览的各种日常组织工作,包括讲解接待、门票销售、观众服务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人员有提供必要协助的义务。 1.展览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展品的具体情况,做好展品保管工作,为展品提供良好的保管环境,展室应具备防尘、防潮、防虫、防紫外线、防火、防盗防震等相关条件,温度应在 之间,湿度应在 之间,随时观察展品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对策展览过程中,展品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根据展品数量及珍贵情况配置安全人员、使用安全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乙方应制作详细的展品保管与展览安全工作方案,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七)。在展览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上述工作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不当之处提出意见,乙方应尊重甲方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不足。 3.展览期间,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展品丢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展览图录以及相关宣传品的编撰、设计、印刷、作者授权等有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展览图录制作完毕后甲方有权留存 册作为馆藏资料。 展览的新闻宣传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为双方开展工作方便,乙方应于展览开幕前,根据展览具体情况,提出新闻宣传方案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展览招商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根据展览的层次、内容、档期,在不破坏展览艺术效果的前提下,制作相应的招商方案吸引商业赞助,并给予赞助单位相应的回报。为方便双方工作开展,乙方制作的招商方案应在实施前向甲方备案,双方应就招商工作的进展情况保持沟通,甲方应对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展览营销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根据展览的层次、内容、档期,制作相应的营销方案吸引观众参观。为方便双方工作开展,乙方制作的营销方案应在实施前向甲方备案,双方应就营销工作的进展情况保持沟通,甲方应对乙方的营销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1.与展览相关的文化产品开发与文化活动策划工作,双方共同协商后由乙方具体负责。乙方可以根据展览的层次、内容制作开发相关的文化产品,策划相关的文化活动,并组织产品销售和活动的实施。双方应就展览相关文化产品开发与文化活动策划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保持沟通,甲方应对乙方的展览相关文化产品开发与文化活动策划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开发的文化产品制作完毕后,甲方有权留存每款产品 件作为样品。 展览期间,如出现危害展品的紧急情况,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保护盒展品并拍摄现场,同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写出相关报告交给甲方。具体的展品保护方案与责任承担情况由双方代表另行协商。 1.展览期间,甲方授权乙方在与展览有关的各类宜传品、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各类新闻宣传中使用展品影像。展览结束时仍未发放、销售完毕的宣传品、文化产品乙方可继续发放、销售,直至发放、销售完毕。展览结束后,乙方仍可以在宣传品中以非营利的目的使用包含展品形象的展览影像。 2.甲方在作出上述授权的同时,保证自已有作出上述授权的权利,乙方如因行使甲方上述授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就上述损失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展览结束后的展品撤展工作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展品应在展览结束后 日内由乙方负责将展品运回甲方,包装运输方案与本合同约定一致。双方授权代表在甲方对全部展品进行返馆点交,返馆点交的过程与启运点交一致。 2.如遇展品实际情况与《展品名录》以及入馆时的点交记录不符的,双方应对不符事项及目前实际情况在点交记录上进行详细记录,点交结束后双方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在点交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自返馆点交结束之时起不再对展品承担保管责任。 展览所得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门票销售、展览招商、展览营销、展览相关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活动策划所得的全部收入)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分成。 (2)乙方取得收益的 %,剩余收益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展览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给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不影响本条约定的收益分配。 1.根据本合同约定,展览所需的 费用由甲方承担, 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费用均由承担一方自行花费,双方互不发生结算。 2.未经双方协商确定,双方除各自承担上述各项费用以外,乙方另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展品租借费和技术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 %的展品租借费和技术服务费。 (2)其余费用在展览结束后 日内向甲方全部付清。 1.甲方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均应爱护乙方馆舍内的设施设备,如在展览过程中因甲方人员原因导致乙方设施设备损坏的,甲方应当照价赔偿; 2.甲方应当及时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展览有关的各种资料,以便乙方进行讲解和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3.甲、乙双方均应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保证展览和展览期间的各类活动安全顺利进行,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1.双方均应忠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委托甲方认可的包装运输机构承担展品包装运输工作,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包装运输方案、保险合同复印件,甲方有权暂缓展品的启运,直至乙方执行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担展品保管责任期间,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展品丢失或损坏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国专家对文物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损失金额,乙方应依此予以赔偿,并按本条第1项约定的违约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损坏后的文物仍归甲方所有。如丢失的文物重新寻回后,乙方应及时归还甲方,双方应视文物有无损坏及损坏情况,委托中国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损失金额,甲方在扣除损失赔偿后,应将乙方其他赔偿款退回乙方。 4.如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展品交付乙方,每延迟1日甲方应按乙方支付展品租借费和技术服务费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时间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展品租借费和技术服务费,每延迟一日乙方应按照未支付费用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时间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支付违约金以外另行根据守约方遭受损失的实际情况向另一方或第三方进行赔偿。 1.展览期间可以因双方协商一致而延长,双方应签订展览延长确认书,展览期间延长后本合同有效期随展览期间自动续延,双方无需另行签订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均需由合同当事双方定立书面协议。 1.合同当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合同当事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作为合同准据法。 3.本合同主文和全部附件均以中文写成并配有 文译本,当其他文字译本与中文文本内容发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双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时,均应持有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履行权利义务后或双方协议终止时失效。 4.本合同由主文和合同当事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共同构成,合同主文与各项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不可分割。 5.本合同主文、附件和 文译本均一式 份,合同当事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国际协方总书 篇3
第一条 展览项目的名称及合同当事双方
第二条 展览的展期和开幕时间
第三条 展品名称、数量及展品提供方权利保证
第四条 展览场地与展览场地提供方服务保证
第五条 展览前期筹备工作
第六条 陈列设计与前期布展
第七条 展品包装、运输与保险
第八条 展品启运点交
第九条 展览筹备组
第十条 展览开幕仪式
第十一条 展览组织工作
第十二条 展品保管与展览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展览图录及相关宣传品制作
第十四条 展览新闻宣传
第十五条 展览招商工作
第十六条 展览营销工作
第十七条 与展览相关的文化产品开发与文化活动策划
第十八条 紧急情况处理
第十九条 知识产权授权
第二十条 撤展与展品返馆点交
第二十一条 展览收益分配
第二十二条 展览费用结算
第二十三条 附随义务保证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同续延、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六条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第二十七条 附则
附件一:展品名录
附件二:展厅位置图
附件三:陈列设计方案
附件四:包装运输方案
附件五:保险合同
附件六:展品点交记录
附件七:展品保管与展览安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