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 篇1
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
天气情况:
事故发生基本情形:
事故当事人A姓名:
驾驶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事故车辆牌照号码:
厂牌型号:
保险信息公司名称:
交强险保险单号:
交强险保险公司报案号:
商业三者险:
车损险:
事故当事人B姓名:
驾驶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事故车辆牌照号码:
厂牌型号:
保险信息公司名称:
交强险保险单号:
交强险保险公司报案号:
商业三者险:
车损险:
甲方情况描述:
乙方情况描述:
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经协商一致,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约定于X年XX月XX日时分(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到XX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本人已认真阅读《成都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协议书》及其背附内容,现郑重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均为事实,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备注栏:
注:
1.在填写签署本协议前请详细阅读该协议书背附内容。
2.如涉及多车事故,可使用多份协议书。使用多份协议书的,协议书表述内容必须一致,并在备注栏注明与此次事故相关联的其他事故车辆车牌号、行驶证车主及驾驶人员名称。各方当事人均需在备注栏签字确认。
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男,36岁,________________村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男,22岁,________________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
20__年2月25日18时30分,甲方驾驶鲁13/23425拖拉机与乙方驾驶的苏C_____A350两轮摩托车在红花乡房溜村北100M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秦__________受伤,摩托车损害。经临___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第270212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谢士_____自愿赔偿给乙方秦__________各项损失共计壹万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7000元)。
二、第一项的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3000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 篇3
甲方(受害方):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固定电话:
乙方(被保险人):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固定电话:
丙方(保险公司):
公司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与乙方号牌车(保险单号码:)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编号:),造成甲方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甲方负责任,乙方负责任。
就本次交通事故有关的人身损害及保险赔偿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合法、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总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以及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应该支付的所有赔偿项目和费用。甲方同意上述金额由乙、丙双方共同赔偿。
2上述赔偿金额是乙方和丙方对本次事故所造成的甲方人身损害的一次性的、终结性的赔偿,甲方对于自身的人身损害程度及赔偿金额已确认。
甲方获得赔偿后,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再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索赔请求。
3、上述赔偿金总额扣除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赔偿金元(大写元)及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元(大写元)后,所余元(大写元)由丙方在协议生效后日内直接支付给甲方。
4、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赔偿金,由乙丙双方根据保险合同协商确定分担问题。
5本协议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签字右手食指印)
乙方签字(签章或签字)
丙方经办人员签字(签字右手食指印)
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身份证复印件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经办人员工牌复印件)